第34章 故土
【李怀瑾也没有辜负他。
文帝曾允诺霍悯之, 待来日登上帝位,必偏宠他。
这份偏宠从不是空头支票,更不只是说说而已的戏言。李怀瑾的确做到了他的偏宠。
太尉, 位列三公, 掌天下军政。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位置, 何况那时的李怀瑾刚刚诛杀了一位意图谋逆的太尉。帝王多疑是寻常,而前人的罪孽又未尝不会影响后来者。可即使这般多疑,李怀瑾还是没有疑心霍悯之——他将太尉之位, 给予了那时仅有二十九岁的霍悯之。】
微微抬起下巴。日光闪烁间, 霍悯之的眉眼张扬。
天子的信任,一向是他引以为傲的存在。
陛下必然信任他。纵使他不比顾何惟,于陛下相识于微末。纵使他不似薛缭, 得陛下救赎。纵使他也不如沈显,曾与陛下相知相伴。
可陛下依旧信他爱他,待他与旁人不同。
太尉手握军政大权, 文臣亦可居之。这无疑是块令人眼红的大肉,朝臣那时皆劝谏陛下,欲要陛下将太尉之位给予位高权重的老臣。
可陛下没有选择他们。
天幕说, 陛下厌恶老臣,霍悯之听得清楚。但无论陛下的本心如何, 陛下的本意如何,霍悯之都不在乎。他只看到陛下没有选择前仆后继的重臣,而是选择了他。
选择了霍悯之。
偏宠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于帝王而言,分享御膳是偏宠,抵足而眠也是偏宠,甚至在朝中赞誉其几句亦是偏宠。可陛下却没有选择这样偏宠他,而是选择给予他切实的权利。
能握在手中的, 才是最好的。
这是霍悯之信奉的道理。握在手中的刀剑能让他杀死敌人,握在掌心的权利能让他切实的碾碎障碍,握在手中的钱币能让他得到好的生活,养活自己与胞弟。
只有能握在手中的,才是最好的。
而陛下给予了他最大的权力,令他也走到了升无可升的地步。
【廿九岁的太尉,几乎是亘古未有的存在。
可李怀瑾信任年轻的朝臣,也信任霍悯之。他信任这只有二十九岁的年轻人,能坐好太尉的位置。
霍悯之也不负他所望。
其在位期间,大昭共发起了数十次对外战争,无一大胜而归。纵使这并非尽是霍悯之的功劳,他亲自领兵也不过十余次,更多是其余大将在亲身征战。但比起大昭曾经的屡战屡败,若说这不是霍太尉的功绩,也不可能。】
数十次……对外战争?
孔克己笔尖一顿,他缓缓看向天幕,缓缓看向天幕展现的沙场兵戈。
他到底还是无法接受征战。
虽不致迂腐到认为战争即为不义,但孔克己依旧认为征战劳民伤财,于天下安定不利。
孔克己已在准备请辞。
在听过沈显的篇章后,孔克己才发现自己曾经的眼界是多么狭小。教化本就是天下的事,本就是有利于天下万民的事。沈显既然能教化外夷,他又不比沈显差在哪里,唯一差的大抵就是四夷当下仍是外敌,他不好踏入其国境。
但也无妨。
贫苦的,读不起书的,识不起字的人依旧有很多。
当下能入科举的,依旧没有真正的贫苦人家。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依旧只是一场美梦。
孔克己不要做梦,孔克己要真实。
他要去开民智,要以自己的方式安天下。
纵使他无法救每一个人,纵使他无法教每一个人,他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尽可能的为未来的太平天下出一份力。
孔克己闭了闭眼,长长吐出一口气。
如此,也算不辜负自己,不辜负古之圣贤。
【太尉要做的事并不少,何况霍悯之这样年轻,又这样勇武,也不可能永远不上战场。
因此,霍悯之既要与兵部负责后勤统筹,也要在前线征战,都是劳心劳力的工作。所以这样打了十几次,在彻底收复燕云十六州与辽东后,他就不再征战。
而那时,他的胞弟霍暃也已经长成。】
提起霍暃,李怀瑾的心情也好了些。他弯唇笑道:“霍小郎君倒是个好的。”
李从瑜一愣,看向李怀瑾:“皇兄已见过了?”
李怀瑾微微颔首:“前几月便见过了,皇兄给他封了个昭武副尉,此时已在益津关了。”
“哇……”李从瑜感叹道:“初封便是昭武副尉吗?皇兄竟如此欣赏他!”
“所以说,霍小郎君是个好的。”李怀瑾笑着,微微颔首:“他与薛指挥使对武,生生打了近两刻钟才落下风。虽然落了下风没多久便输了,但也足以见他的武才。”
“天呐。”李从瑜小声:“居然与薛指挥使打了两刻钟……”
虽然很喜欢指挥使这个官位,但李从瑜其实有些怕薛缭,他总觉得薛缭阴测测的。但是又不好明言,毕竟薛缭是皇兄近臣,也没对他有什么不好。
可是一听到霍暃与薛缭打了两刻钟,他还是觉得霍暃很英雄,很有男子气概——纵使他从未见过霍暃。
好样的霍暃!就这样狠狠的与薛指挥使互殴吧!
李从瑜暗暗捏了捏拳。
【霍暃的功绩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但我们还是到他的篇章再细说。总而言之,霍家一门两将星,也算是昭文朝一大景观。
而霍悯之最大的功绩,无疑是收复燕云十六州。
那时,燕云十六州已遗失百年。汉人尽作胡儿语,却向城头骂汉人,这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甚至事实上,北狄的部队也有不少汉人,可他们侵扰大昭边境,劫掠大昭粮草。百年之久,他们说的是胡语,从的是胡俗,穿的是胡袍。
他们早已忘却了故乡,忘却了长安。】
燕云十六州的重要性,大昭众臣心知肚明。
没有燕云十六州,中原也不过是夷狄的跑马场。
太祖迫切的想要收回燕云十六州,可是操之过急,反倒死在了征战的路上。李怀瑾无疑也想要收回燕云十六州,但他清楚,当下的大昭经不起任何波澜,经不起新的战争。
战争需要动员全国上下万千百姓。
可是太祖时期,他们已经打了太多太多的仗,死了太多太多的儿郎。家家挂白绸,家家着素衣,而每到清明时节,哪怕是长安城中都会下起银白的纸钱雪。
他们已经死去太多人了,而新的战争,就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李怀瑾不想做第二个秦二世,也不想做第二个杨广。
他并不好大喜功,纵使也将燕云十六州与河西走廊视为终身努力的目标,他也不会贪图这短短几年、十几年。
他有足够多的时间,他等得起。
李怀瑾当下只会专心内政,只想让百姓安居乐业,重新过上太平年间的生活,只想将天幕所言的家家有余粮,粟米不过十三四钱每石的话语变作真实。
当然,若是夷敌来犯,他也不会置之不理。
【明明是同样的汉人,明明百年前说着同样的话语。但异国将他们生生撕裂,撕裂成对立的两面。
而霍悯之打破了这样的撕裂。
破而后立,打破旧有的秩序,就要在其上建立新的文明。
随着兵戈停止,昭文帝颁发的各种仁政流入燕云十六州,流入汉人故土,重新带来了汉人的文明与种子。他知道他们恐慌,他知道他们不安,所以他安抚他们,保护他们,对待他们如对待自己的孩子般宽和,对待他们如对待自己的孩子般亲昵。
他给予他们免税五年的权利,他给予他们不必服徭役的权利,他甚至在恢复秩序恢复农耕的第一年开仓放粮,让他们不必饿着肚子耕种。
李怀瑾无疑是仁君。
但民族融合从不是几十年的事,而是几百年的事。
昭庄帝李谂没有延续他的想法,也没有延续他的作为,以至于燕云十六州后来再度生乱,但这也是后话了。】
“……”
李怀瑾近乎漠然地看着天幕,而李从瑜绝对惊恐。
可否不要再提及这位不孝子了!
李从瑜小心翼翼地看向李怀瑾,只觉得皇兄已气到近乎七窍生烟。
不,李怀瑾并没有这么生气。
对于一个注定不会出生,出生了也只有死路一条的孩子,他留有的唯有漠然。他只是有些怜惜另一个自己,怜惜在天幕口中已成过去的自己。
怎么选了这样的继承人?
有这样的继承人,依旧能得千古一帝的称号吗?
李怀瑾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
最终,他只闭了闭眼。
……后人爱他。
【李怀瑾对燕云有优待,也鼓励中原百姓迁移去燕云。战后的燕云大片的无土之地,李怀瑾就做了一个很了不得的决断——他将燕云地区的豪强迁去长安,在他的陵墓旁建立新的城区,同时将燕云的土地免费分发给百姓,不论男户女户。
与此同时,这片土地可以承袭。只要有子嗣,无论男女,都可以继承自家的土地。
这也是在鼓励生育,历朝历代都在做。即使这个政策也埋下了隐患,但身为封建时代最大的地主,身为皇帝的昭文帝能想到迁豪强分土地,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先进。】
李怀瑾:“……”
迁豪强,分土地。
这词句不难理解,因而李怀瑾才能看出自己未来的目的。
诚如天幕所说,皇帝就是皇权下最大的地主。纵使这话有些难听,但动地主,几乎就是动摇皇权的根基。李怀瑾不会做自己威胁自己的事,因而他既然敢学汉武帝,迁移地主建立新邑,便必然是朝野皆为他掌握。
地主,最为狡诈,最喜阳奉阴违的一群人。
李怀瑾知道他们多么惹人厌烦,如同附骨之疽,除不掉杀不尽。
——甚至不能杀。
【土地兼并永远是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之一。时代的局限性让皇帝注定无法解决土地兼并,毕竟这是有地主就必然会存在的。而地主也无法解决,皇帝杀地主打地主,几乎等同自杀。
但即使如此,李怀瑾也保证了燕云在他的治下安然太平,成为一片欣欣向荣的乐土。】
作者有话说:谢谢宝宝们的地雷和营养液~
明天没有榜单的话,开始一日一更有榜一日双更或三更
文帝曾允诺霍悯之, 待来日登上帝位,必偏宠他。
这份偏宠从不是空头支票,更不只是说说而已的戏言。李怀瑾的确做到了他的偏宠。
太尉, 位列三公, 掌天下军政。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位置, 何况那时的李怀瑾刚刚诛杀了一位意图谋逆的太尉。帝王多疑是寻常,而前人的罪孽又未尝不会影响后来者。可即使这般多疑,李怀瑾还是没有疑心霍悯之——他将太尉之位, 给予了那时仅有二十九岁的霍悯之。】
微微抬起下巴。日光闪烁间, 霍悯之的眉眼张扬。
天子的信任,一向是他引以为傲的存在。
陛下必然信任他。纵使他不比顾何惟,于陛下相识于微末。纵使他不似薛缭, 得陛下救赎。纵使他也不如沈显,曾与陛下相知相伴。
可陛下依旧信他爱他,待他与旁人不同。
太尉手握军政大权, 文臣亦可居之。这无疑是块令人眼红的大肉,朝臣那时皆劝谏陛下,欲要陛下将太尉之位给予位高权重的老臣。
可陛下没有选择他们。
天幕说, 陛下厌恶老臣,霍悯之听得清楚。但无论陛下的本心如何, 陛下的本意如何,霍悯之都不在乎。他只看到陛下没有选择前仆后继的重臣,而是选择了他。
选择了霍悯之。
偏宠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于帝王而言,分享御膳是偏宠,抵足而眠也是偏宠,甚至在朝中赞誉其几句亦是偏宠。可陛下却没有选择这样偏宠他,而是选择给予他切实的权利。
能握在手中的, 才是最好的。
这是霍悯之信奉的道理。握在手中的刀剑能让他杀死敌人,握在掌心的权利能让他切实的碾碎障碍,握在手中的钱币能让他得到好的生活,养活自己与胞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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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九岁的太尉,几乎是亘古未有的存在。
可李怀瑾信任年轻的朝臣,也信任霍悯之。他信任这只有二十九岁的年轻人,能坐好太尉的位置。
霍悯之也不负他所望。
其在位期间,大昭共发起了数十次对外战争,无一大胜而归。纵使这并非尽是霍悯之的功劳,他亲自领兵也不过十余次,更多是其余大将在亲身征战。但比起大昭曾经的屡战屡败,若说这不是霍太尉的功绩,也不可能。】
数十次……对外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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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时,他的胞弟霍暃也已经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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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从瑜一愣,看向李怀瑾:“皇兄已见过了?”
李怀瑾微微颔首:“前几月便见过了,皇兄给他封了个昭武副尉,此时已在益津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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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李从瑜小声:“居然与薛指挥使打了两刻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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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燕云十六州已遗失百年。汉人尽作胡儿语,却向城头骂汉人,这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甚至事实上,北狄的部队也有不少汉人,可他们侵扰大昭边境,劫掠大昭粮草。百年之久,他们说的是胡语,从的是胡俗,穿的是胡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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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这片土地可以承袭。只要有子嗣,无论男女,都可以继承自家的土地。
这也是在鼓励生育,历朝历代都在做。即使这个政策也埋下了隐患,但身为封建时代最大的地主,身为皇帝的昭文帝能想到迁豪强分土地,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先进。】
李怀瑾:“……”
迁豪强,分土地。
这词句不难理解,因而李怀瑾才能看出自己未来的目的。
诚如天幕所说,皇帝就是皇权下最大的地主。纵使这话有些难听,但动地主,几乎就是动摇皇权的根基。李怀瑾不会做自己威胁自己的事,因而他既然敢学汉武帝,迁移地主建立新邑,便必然是朝野皆为他掌握。
地主,最为狡诈,最喜阳奉阴违的一群人。
李怀瑾知道他们多么惹人厌烦,如同附骨之疽,除不掉杀不尽。
——甚至不能杀。
【土地兼并永远是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之一。时代的局限性让皇帝注定无法解决土地兼并,毕竟这是有地主就必然会存在的。而地主也无法解决,皇帝杀地主打地主,几乎等同自杀。
但即使如此,李怀瑾也保证了燕云在他的治下安然太平,成为一片欣欣向荣的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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