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感觉痒
下午睡的太多了,已经要十一点了,可陈洛之一点也不困。
脚崴了,植物大战僵尸也没心情玩了,拿着手机刷了半天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一点都没有进到脑子里。
好无聊。
陈洛之是一个能够享受孤独的人,但时间久了也偶尔会向往热闹的气氛。
干脆把手机扔到了一边,躺在床上放空地看着上面的天花板。
眼睛是放空了,但脑子还是胡思乱想地不知道飘哪里去了。
他以前的时候还是有朋友的。
上小学的时候姥姥门口和他同龄的孩子还挺多的,大家就经常结伴上下学,当时的电子产品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他十岁的时候小县城里的大部分人还在用有按键的那种手机。
哦,现在那种样式的手机已经被叫做“老年机”了。
陈洛之就记得自己常常拿着姥姥的老年机玩上面自带的游戏。
大家那个时候线下来往挺多的,假期的时候邻里之间也常常会相互串门。
后来上初中后,他和他的那些小伙伴们的来往就变少了。
一方面陈洛之是寄宿制学校,学校里的人全员住宿,两个星期才会放三天。
另一方面智能手机也开始慢慢普及到小县城里了。
初中上完后,大家的联系就更少了。
姥姥家门口的几位辍学的辍学,上中专的上中专,陈洛之是为数不多的考上公立高中的。
就这样,儿时的伙伴各有各的路要走,大家渐行渐远,慢慢的也就没有了共同话题。
陈洛之性格不是那么跳脱的人,他自认为自己在上学期间还挺难相处的,家庭原因占了很大部分,初中开始他就越来越沉默了。
总之在上学期间也没交到什么“可以托付真心的朋友”。
大学就更不可能了,随着年龄增长,大家各有各的心思,在校期间可能还联系一下,出了校园就是在朋友圈“躺尸的一员”。
所以这么多年,陈洛之一个人惯了,大部分时候也更喜欢一个人待着。
但偶尔也会觉得身边有个人也不错。
就比如和江止宁住在一个屋檐下这种事。
陈洛之一直都不喜欢和别人住在一起,就像学校宿舍那样,没有自己的隐私和时间,也没有独处的空间,集体生活对他来说费神费力。
所以找到第一份工作时,虽然资金有限,但他都是自己单独租,拒绝和别人合租的。
后来江止宁睡到东房,他还担心过一段时间,但现在看来并没有什么坏的影响,反而是让他枯燥的生活里多了个能说话的人。
一开始他对江止宁是有些误会,但后来感觉这人还挺好的。
平常下班后可以和他说说话,不是同事之间的那种对话,就是单纯地作为下班搭子之间的闲聊。
按理来说他和江止宁确实也是同事吧,但两人之间的阶级差异实在太大了,大到他说和江止宁是同事,陈洛之都觉得有种“高高高——高攀”的感觉。
说是朋友吧,好像还没到那一步,所以“下班搭子”是最合适的说法。
陈洛之现在的想法就是,他觉得江止宁这个人是不错的,这个房子也不错,他的工作也还凑合,但毕竟是上司,他还是需要好好讨好江止宁,至少在这个季度合同到期后,能博得江止宁的好感,最终达到成功续租的目的。
哦!对了!
陈洛之才想起来,刚刚江止宁帮他,他甚至一句谢谢都没给人家说。
“算了,明天补上吧。”
他伸手把灯关掉,虽然不困,但他还是不希望自己的生物钟被扰乱,不然上班的时候会很难受的。
中午真的是睡多了,躺下后陈洛之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神经非常的活跃,各种场景像PPT一样在他脑子里放映。
公司食堂里阿姨给他打的满满一勺的辣子鸡,巷口处白色的芙蓉花,早高峰地铁上踩了他脚的大叔,晚高峰路边穿着奇装异服的coser,温度才十三度却还是被蚊子咬了后胳膊上起的包……
脑海里乱七八糟的什么画面都有。
时间过了好久,脑神经大概也累了,PPT也播放的慢了,陈洛之觉得自己快睡着了。
可脑子里浮现的最后一个画面竟然是江止宁抓着他的小腿,朝刚涂了药的地方吹气的模样。
江止宁半跪在地毯上,低着眼眸,睫毛很浓很密,鼻梁很高,非常认真的看着他受伤的地方,温热的气息扑洒到他的脚踝处。
陈洛之一激灵,眼睛瞬间睁得老大,窗帘在睡觉前已经拉上了,遮光效果很好,陈洛之就这么愣愣地看着被黑夜笼罩、没有一点光的周围。
脚踝处痒痒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了这一幕,明明当时自己只是感受到了脚踝处的气息,并没有看到江止宁的动作。
黑夜里,陈洛之撑着床坐起来,喉结上下滚了滚,由于起得有些突然,心跳“怦怦”跳动的很厉害。
他觉得有些渴。
房间里并不是完全黑的,床尾对面的茶几上还亮着一点微弱的红光,那是陈洛之之前拉电脑线时买的插排,睡觉前忘关了。
坐了一会后,眼睛慢慢适应了房间里的光线,陈洛之没有开灯,就借着插排那点微弱的光,下床从热水壶里倒出一杯水,一口灌下去。
浇了个透心凉。
他甚至能感觉到冷水在自己身体里的运动轨迹。
壶里的水是他早上烧的,这时候早就凉了,陈洛之不是不知道这是凉水,但他觉得自己现在就需要这杯凉水给自己醒醒神。
一杯不够,嗓子眼里还是干的,又倒了一杯。
又一口气闷完,陈洛之长长地舒了口气。
两杯灌下去,再燥热的火也消了。
重新爬回床上,离开这么一会被窝已经有点冷了。
陈洛之把自己缩成一团,努力用被子里的那点余温暖和自己的身体。
小诊所里卖药的那人没骗他,那瓶药水效果确实很好,受伤的脚踝现在已经不怎么疼了,但是会痒。
和江止宁朝着他伤处吹气时一样痒。
脚崴了,植物大战僵尸也没心情玩了,拿着手机刷了半天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一点都没有进到脑子里。
好无聊。
陈洛之是一个能够享受孤独的人,但时间久了也偶尔会向往热闹的气氛。
干脆把手机扔到了一边,躺在床上放空地看着上面的天花板。
眼睛是放空了,但脑子还是胡思乱想地不知道飘哪里去了。
他以前的时候还是有朋友的。
上小学的时候姥姥门口和他同龄的孩子还挺多的,大家就经常结伴上下学,当时的电子产品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他十岁的时候小县城里的大部分人还在用有按键的那种手机。
哦,现在那种样式的手机已经被叫做“老年机”了。
陈洛之就记得自己常常拿着姥姥的老年机玩上面自带的游戏。
大家那个时候线下来往挺多的,假期的时候邻里之间也常常会相互串门。
后来上初中后,他和他的那些小伙伴们的来往就变少了。
一方面陈洛之是寄宿制学校,学校里的人全员住宿,两个星期才会放三天。
另一方面智能手机也开始慢慢普及到小县城里了。
初中上完后,大家的联系就更少了。
姥姥家门口的几位辍学的辍学,上中专的上中专,陈洛之是为数不多的考上公立高中的。
就这样,儿时的伙伴各有各的路要走,大家渐行渐远,慢慢的也就没有了共同话题。
陈洛之性格不是那么跳脱的人,他自认为自己在上学期间还挺难相处的,家庭原因占了很大部分,初中开始他就越来越沉默了。
总之在上学期间也没交到什么“可以托付真心的朋友”。
大学就更不可能了,随着年龄增长,大家各有各的心思,在校期间可能还联系一下,出了校园就是在朋友圈“躺尸的一员”。
所以这么多年,陈洛之一个人惯了,大部分时候也更喜欢一个人待着。
但偶尔也会觉得身边有个人也不错。
就比如和江止宁住在一个屋檐下这种事。
陈洛之一直都不喜欢和别人住在一起,就像学校宿舍那样,没有自己的隐私和时间,也没有独处的空间,集体生活对他来说费神费力。
所以找到第一份工作时,虽然资金有限,但他都是自己单独租,拒绝和别人合租的。
后来江止宁睡到东房,他还担心过一段时间,但现在看来并没有什么坏的影响,反而是让他枯燥的生活里多了个能说话的人。
一开始他对江止宁是有些误会,但后来感觉这人还挺好的。
平常下班后可以和他说说话,不是同事之间的那种对话,就是单纯地作为下班搭子之间的闲聊。
按理来说他和江止宁确实也是同事吧,但两人之间的阶级差异实在太大了,大到他说和江止宁是同事,陈洛之都觉得有种“高高高——高攀”的感觉。
说是朋友吧,好像还没到那一步,所以“下班搭子”是最合适的说法。
陈洛之现在的想法就是,他觉得江止宁这个人是不错的,这个房子也不错,他的工作也还凑合,但毕竟是上司,他还是需要好好讨好江止宁,至少在这个季度合同到期后,能博得江止宁的好感,最终达到成功续租的目的。
哦!对了!
陈洛之才想起来,刚刚江止宁帮他,他甚至一句谢谢都没给人家说。
“算了,明天补上吧。”
他伸手把灯关掉,虽然不困,但他还是不希望自己的生物钟被扰乱,不然上班的时候会很难受的。
中午真的是睡多了,躺下后陈洛之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神经非常的活跃,各种场景像PPT一样在他脑子里放映。
公司食堂里阿姨给他打的满满一勺的辣子鸡,巷口处白色的芙蓉花,早高峰地铁上踩了他脚的大叔,晚高峰路边穿着奇装异服的coser,温度才十三度却还是被蚊子咬了后胳膊上起的包……
脑海里乱七八糟的什么画面都有。
时间过了好久,脑神经大概也累了,PPT也播放的慢了,陈洛之觉得自己快睡着了。
可脑子里浮现的最后一个画面竟然是江止宁抓着他的小腿,朝刚涂了药的地方吹气的模样。
江止宁半跪在地毯上,低着眼眸,睫毛很浓很密,鼻梁很高,非常认真的看着他受伤的地方,温热的气息扑洒到他的脚踝处。
陈洛之一激灵,眼睛瞬间睁得老大,窗帘在睡觉前已经拉上了,遮光效果很好,陈洛之就这么愣愣地看着被黑夜笼罩、没有一点光的周围。
脚踝处痒痒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了这一幕,明明当时自己只是感受到了脚踝处的气息,并没有看到江止宁的动作。
黑夜里,陈洛之撑着床坐起来,喉结上下滚了滚,由于起得有些突然,心跳“怦怦”跳动的很厉害。
他觉得有些渴。
房间里并不是完全黑的,床尾对面的茶几上还亮着一点微弱的红光,那是陈洛之之前拉电脑线时买的插排,睡觉前忘关了。
坐了一会后,眼睛慢慢适应了房间里的光线,陈洛之没有开灯,就借着插排那点微弱的光,下床从热水壶里倒出一杯水,一口灌下去。
浇了个透心凉。
他甚至能感觉到冷水在自己身体里的运动轨迹。
壶里的水是他早上烧的,这时候早就凉了,陈洛之不是不知道这是凉水,但他觉得自己现在就需要这杯凉水给自己醒醒神。
一杯不够,嗓子眼里还是干的,又倒了一杯。
又一口气闷完,陈洛之长长地舒了口气。
两杯灌下去,再燥热的火也消了。
重新爬回床上,离开这么一会被窝已经有点冷了。
陈洛之把自己缩成一团,努力用被子里的那点余温暖和自己的身体。
小诊所里卖药的那人没骗他,那瓶药水效果确实很好,受伤的脚踝现在已经不怎么疼了,但是会痒。
和江止宁朝着他伤处吹气时一样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