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头像

这一觉睡的很不安稳,两杯水灌下去,一直起夜上厕所。

等睡着已经是凌晨了。

早晨七八点,陈洛之迷迷糊糊的中途醒过一次,后面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

等再醒来时,外面的阳光已经透过窗帘照了进来。

什么时候了?

陈洛之睡的头疼。

伸手从床头柜上摸到手机,屏幕一亮:“怎么都快十二点了。”

自从上班后,哪怕是休息日,陈洛之也没有过这么迟起床。

被子里很暖和,但已经中午了,再想睡也不能再睡了。

起来后脚踝处已经不疼了,只不过走路的时候还是会使不上劲,陈洛之不得不把重心放到右脚上。

伤不是很严重,走慢点看上去和正常人一样,估计再过个三四天就会痊愈。

“今天中午不能再睡了。”陈洛之边刷牙边想。

起床迟了,中午再睡的话,生物钟就要被打乱了,明天上班起床将很艰难。

外面光线还不错,西平连续好几天阴天,可算是放晴了,窗帘晒了一早上摸起来都暖洋洋的。

“今天也吃泡面吧……”

刚到楼梯口,就看到江止宁在下面餐桌前忙活。

陈洛之脚上有伤,扶着扶手,下楼比平时慢一些也轻一些,到最后一个台阶才开口问:“你这是……在干什么?”

听到声音,江止宁回头:“脚感觉怎么样了?”

“都说没什么大问题了……”陈洛之伸了伸腿向他展示,“能走路,跑的话可能费劲一些,再等个三四天应该就完全好了。”

江止宁看他走路确实挺正常的,把手里的筷子摆好:“那就行,过来吃饭吧。”

桌子上四盘菜油光锃亮的色泽直往他眼里钻,热气裹着香味往鼻尖扑,光看着陈洛之就非常有食欲。

他从刚才就想问:“这……都是你做的?”

江止宁听他这语气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张口就开始胡诌。

“对啊,大早上起来就开始做了,总不能白吃你的,今天我也整个四菜一汤,两热两凉,两荤两素,过来尝尝我手艺怎么样。”

他说好像真的似的,就在陈洛之快要相信他时,就瞥见了放在一旁的包装袋。

陈洛之:……

信你个鬼!

嘲讽的话就到嘴边,但陈洛之没忘记昨天江止宁帮他的事,况且这桌菜不管是从外面买的还是自己做的,总归他今天也免于啃泡面了,也就没戳穿,伸筷子加了一块豆干,酸辣口的,还挺好吃。

“江止宁,”嚼完口中的东西,陈洛之又夹了一块小炒肉,放到米饭上,“昨天谢谢你了,今天也是。”

这话陈洛之说起来多少有些难为情,因为他时不时地就会想起昨天江止宁给他上药的场景,他自己单方面有点尴尬,说完后也不等江止宁反应,立马埋头吃饭了。

想不到他还是低估了江止宁的厚脸皮。

“是该好好谢我。”

“没有我的话,你昨天只能蹦跶回房间了。”

蹦跶回房间……?

他还没严重到那种地步好吧!

昨天就算没有江止宁,他自己扶着墙也能回去的好吧!

陈洛之无语,他还是能听出来江止宁的意思是“别跟他客气”,可这话从江止宁嘴里说出来怎么就变味了。

算了,但还是不要顶撞上司了,上司说什么都是对的,就当没听见吧,陈洛之默默扒饭,决定不搭话了。

江止宁就喜欢看他这副“有苦说不出”的模样。

陈洛之吃饭时,两个腮帮子塞的满满的,看起来好像还在生闷气,他脑海里不由得浮现正在吃东西的某种仓鼠。

吃完饭后理应陈洛之来洗碗。

“鉴于你是伤员,这次就我替你洗了。”

江止宁是这么说的。

没等陈洛之起身,他已经把碗筷收拾了。

大上司收碗还挺利落,吃剩的汤水专门倒进一个塑料袋里,三下五除二就把用过的碗和盘子给摞好,一起端进厨房里了。

还挺有人情味。

陈洛之也就没再说什么“伤的是脚又不是手”这种话。

周日陈洛之还是赖在家里没有出门,依然在打植物大战僵尸,第六十二关很难过,他玩两个小时还是没有通关。

挫败感很强。

干脆不玩了。

走到房间里靠窗的书桌前坐下,书桌上放着一盒马克笔和一打A4纸。

画画也是陈洛之为数不多的爱好。

他打小就喜欢画画,但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系统的训练,画技也很一般。

平常也只是在闲来无事的时候随手画些简笔画消遣。

桌上摆着各色马克笔,陈洛之也多是画些不用上色的火柴人,简单又自在。

一两分钟,陈洛之就画好了。

A4纸的左上方,静静躺着一个憨态可掬的火柴人。

那火柴人一只手随意地趴在桌面上,指尖轻轻搭着桌沿,另一只手稳稳托着腮帮,脑袋微微歪向一侧,双眼望向窗外,仿佛在盯着远处的云发呆,嘴角还叼着一根细细的草茎。

那副放空的模样,一看就非常无聊。

很符合陈洛之现在的精神状态。

陈洛之打开手机摄像头,把刚刚画的“无聊小人”拍了下来。

又打开自己的聊天软件,上面的头像还是老早之前找工作时画的一个“打工人”形象的火柴人。

陈洛之随便操作了几下,头像就换成了现在这个“无聊小人”。

换完头像,又在手机上随便找了几个想画的教程,就这么画了一下午。

天黑的越来越早了,家里就他一个人,中午吃完饭后他就从二楼窗户看到江止宁又被司机接走了,大概又去加班了。

这是陈洛之第N次感叹江止宁的高精力,刚吃完饭不应该先睡一觉么。

毕竟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中午不睡,下午崩溃。

他是这辈子都和这种高精力人群共情不了了。

下午简单做了个肉夹馍,刚好吃完昨天剩的红烧肉,不知道为什么,陈洛之从小到大一直觉得红烧肉第二顿吃比刚出锅更好吃,就像炒饭要用隔夜的大米一样。

陈洛之短暂的假期就这么度过了。

如果不是江止宁也住在这里,他这两天会过的更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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