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我喜欢你

春日的午后,阳光暖洋洋的,没有一丝风。

沈鹿衣搬了张躺椅,放在新家宽敞的院子里。他手里捧着一本书,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眼睛看着书页,思绪却飘得很远。

合作社与同福居的合约签了,第一笔订金也安安稳稳地存进了公账。孙有财的谣言不攻自破,他在云集镇的生意一落千丈,听说已经灰溜溜地准备盘掉铺子走人了。村里的酱坊重新开工,比以前更有干劲。赵大牛的胳膊在好生将养着,陆挽舟几乎是寸步不离地守着他,两人的事,全村人都看在眼里,乐见其成。

一切都走上了正轨,好得不能再好。

沈鹿衣的心,也前所未有的平静。

他侧过头,看着不远处那个正在修补渔网的男人。

周砚铁刚从山上回来,没打到什么大猎物,只提了只肥硕的兔子扔在厨房门口。他没像往常一样去处理猎物,而是拿了破损的渔网,坐在小马扎上,用他那双布满老茧的大手,笨拙却极有耐心地穿针引线。

阳光洒在他古铜色的皮肤上,勾勒出他宽阔的肩膀和结实的臂膀。他低着头,神情专注,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

沈鹿衣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从他穿越过来,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醒来的第一天起,这个男人就闯进了他的生命。

他用最凶的语气,说着最关心的话。

他用最笨拙的方式,做着最温柔的事。

他扛来半扇野猪,威胁自己不许死在他家门口。

他默默地劈好柴、挑满水,却嘴硬说是自己用不完。

他会在自己生病时,整夜守在床边。

他会在自己受辱时,毫不犹豫地挥出拳头。

他会把自己所有的土地都交出来,只因为一句“我信他”。

他会用他那宽阔结实的后背,背着疲惫的自己回家,告诉自己,他永远是那个一回头就能看到的后背。

这个男人,是他的山,是他的依靠,是他在这世上最深的牵挂。

沈鹿衣忽然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

不能再等这个笨蛋自己开窍,不能再等他别扭地说出那句他可能一辈子都说不出口的话。

有些事,他想自己来。

院子里很安静,只有偶尔几声鸟鸣和周砚铁拉扯渔线的声音。

两人谁也没说话,就这么一个坐着,一个躺着,享受着这份难得的静谧。

过了许久,久到沈鹿-衣以为今天就会这么安安静静地过去时,周砚铁却突然停下了手里的活。

他抬起头,看向沈鹿衣,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他的声音不大,却异常的清晰和稳定,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沈鹿衣。”

他喊了他的全名。

沈鹿衣心里一动,转过头,迎上他的目光:“嗯?”

周砚铁看着他,那双总是藏着风暴和野性的眼睛,此刻清澈得像山间的清泉,里面只倒映着他一个人的身影。他的神情,是他从未见过的专注和认真。

然后,他一字一顿地,用一种前所未有的、郑重的语气,说出了那句话。

“我喜欢你。”

没有威胁,没有“信不信我”的前缀,没有“你敢”的后缀。

就只是最简单,最纯粹,最直接的三个字。

我。

喜欢。

你。

这三个字,像三道惊雷,在沈鹿-衣的脑海里轰然炸响。

他准备了一肚子的话,准备好自己主动去捅破那层窗户纸,准备好去引导,去逼问,去调戏这个笨拙的男人。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周砚铁会自己说出来。

而且是用这样一种,不容置疑的,宣告一般的方式。

沈鹿衣整个人都愣住了,他呆呆地看着周砚铁,大脑一片空白。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一声比一声响,擂鼓一般,震得他耳膜发麻。

一股巨大的、汹涌的暖流,从心底最深处猛地涌了上来,瞬间冲垮了他所有的理智和防备。那股暖流来得太快太猛,冲得他眼眶发酸,鼻子发胀。

三秒后,沈鹿-衣的视线,毫无预兆地模糊了。

大颗大颗的眼泪,不受控制地从他眼角滑落,顺着脸颊,滴落在他那件干净的青色衣衫上。

他却在笑。

他看着眼前这个因为他的眼泪而瞬间变得手足无措的男人,嘴角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越笑越开心,笑得肩膀都在控制不住地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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