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一滴血
郁喜卖了半天关子,得意宣布,他们工作室正在筹备的这部《雁回时》收到了狗牙FM的预约。
由于上一部剧成绩亮眼,这次他们给出的条件相当优厚。
干好这一单,工作室必定上一个台阶。
而一格电这个id凭借在《天南地北双飞客》中的出彩表现,成功吸了不少粉。
网评都说他配的攻为原著增色不少。
但程亦格看得更客观。
他认为除了自己的优秀发挥之外,更应该感谢郁喜工作室的编剧在改编时把攻人设写得十分饱满。
原著里对攻的心理刻画很少,编剧填补了这部分空白,把攻表面阳光开朗,实则阴湿偏执的人设展现得更加立体好品。
郁喜还在叽叽喳喳,说据平台内部反馈,他有望获得狗牙年度庆典的配音新人奖——提名。
程亦格倒没有很激动,他没想走职业配音演员的路,获不获奖也不那么重要。
但他由衷为郁喜感到开心,很认真说,这是因为郁喜的团队足够优秀,他只出了很小一部分力,把郁喜哄得美上了天。
这个工作室是郁喜和他那个富豪老爹抗争一年多才争取来的自由。
代价是老爹断了他的零花钱,砍得一分不剩,助力一分不给,就想看他能蹦跶到什么地步。
郁喜喜欢配音,几乎把自己全部的精力和财力都投入了进去,程亦格作为好友,也仗义疏财,投了一大半积蓄进去。
郁喜怕亏,专门打了欠条,承诺盈利了,就补签合同让他做投资人。
如果亏本,他就是借钱的金主,砸锅卖铁也把本金还他。
程亦格当场撕了欠条,叫郁喜别来扯犊子,他就等着工作室做大做强的那一天,靠分红养老。
如今有了起色,前路可期。
程亦格笑着恭喜他,还承诺一定会帮他到站上行业顶峰的那一天。
郁喜感动得鼻子一抽一抽,又关心起他的感情进展。
“哥,你和嫂子饭吃得怎么样?”
程亦格剧本翻得哗哗作响,漫不经心回答:“没吃,我看他心情不好,带他去兜风了。然后还去他家给他擦了红花油。”
郁喜立刻来了兴致,声音拔高几分:“去他家!哥,你们更上一层楼啦?”
“这有什么好激动的,他也来过我家。邻里邻居,不奇怪。”
“哦,”原来没有更上层楼,郁喜声音又低下去,“那你有问他和眼镜哥的关系吗?”
程亦格翻剧本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语气:“没问,不问也知道他们只是普通朋友。”
“啊?上次你不还觉得眼镜哥对他有意思吗?”
没记错的话,距离上次还不到两天。
“那关阿听什么事?”程亦格斩钉截铁,“他性格那么软,他能劈腿吗?他肯定对眼镜哥没意思,那就够了。”
郁喜满头问号,试探开口:“哥,0个人说他劈腿呀,他甚至还没向你伸出腿吧?”
程亦格语塞,干脆扯开话题,和郁喜东拉西扯好半天,又敲定了两期剧本的录制要点,才去睡觉。
日升月落,莫听在早晨7点准时睁眼,心情不错。
广播剧早已在设定好的时间自动停止播放,彻夜充电的手机,电量条让人很有安全感。
他盯着天花板发呆片刻,逐渐醒了神,第一件事是打开手机备忘录,在标题为热爱生活的那一页加上“温和对待与无赖的冲突”和“跟邻居一起开车兜风,恶作剧吓他一跳”两条。
想了想,又打上一条“让邻居帮忙给撞伤处涂抹红花油”,然后洗漱、穿衣。
明黄色衬衫和白色休闲西裤,配上咖色风衣,黑发利落,皮肤透白,额头处几缕碎发微微挡眼,依旧是程亦格认为不适合他的那种风格。
那几件素白衣裳可怜地蜷在角落,无人问津。
他原本是不怎么吃早饭的,但之前程亦格那句“不吃饭怎么活”教育了他,让他醍醐灌顶。
不吃早饭,就不符合好好生活的标准。
于是他当时就把好好吃饭四个大字加大加粗列在第一条,并迅速养成了去店里热三明治当早餐的好习惯。
今天照例将钥匙插在店门锁上,用力扭动。
门开的时候,一张雪白字条从门的缝隙飘落到他脚边,沾上一些灰尘。
无需拾起,上面一行醒目字迹便撞进眼帘。
【杀人凶手,你有了新朋友吗?】
右手还握着钥匙,僵停在半空中不上不下。
风吹动薄纸,掀起字条轻拍在门上,露出背面又一行小字【你凭什么活着?】
那些字迹鲜红刺目,每一笔都歪歪扭扭,仿佛初学写字的小孩依样画瓢。
字迹边缘向下晕散出条条红痕,不用闻也认得出,是血液流淌的痕迹。
莫听僵直在原地,不知多久,缓缓矮身,抖着手拾起字条,整齐折叠好放进口袋里。
做完这些,神情淡漠地走进店里,没有生命受到威胁的恐惧,也没有背负道德谴责的慌张。
他按部就班地开店、热早餐,翻开书本,边看边吃,一切平常得仿佛那张字条从未出现过一样。
只是今天的三明治格外难吃,他只好加快速度,草草咀嚼两下。
大口大口地吞咽,才不至于反胃得全部吐出来。
上午九点半,程亦格发消息问他在不在店里。
莫听没有回复。
5分钟后,程亦格背着双肩包推门而入。
他一进门就坐进老位置,掏出书包里的笔电、剧本一应用品。
“老三样。你起得真早啊,我一觉睡到9点,闹钟完全没听见。”
莫听开店,程亦格没通告时就来充当气氛组。
坐在同样的位置、点同样的食品,陪莫听守店也完成广播剧后期工作。
短短不到一月的时间里,这已经成为两人之间无声的默契。
莫听抬起眼皮,看着他忙忙碌碌,片刻后用餐盘端去冰拿铁、三明治和黑椒牛柳意面。
莫听放好餐,慢悠悠回答说习惯了,又缩回吧台去看那本《追风筝的人》。
程亦格抬眼就看见他低头阅读时,温和的阳光细碎打在乌黑发顶,长睫投下一点阴影在极致的白皮肤上,随睫毛的颤动而微微晃动。
他知道莫听只是读得太专注,却又在某一刻,觉得这幅画面十分冷清。
好像这个人只是被p进温暖阳光里的一个人像,和他自己隔着一个图层。
谁也不知道这个人像,原本应该属于哪里。
程亦格不喜欢莫听这样,底色苍凉,安静又易碎。
想和他说话,把他拉进自己这一图层,又怕打扰他的专注。
痴迷地看了半天,还是把心里那点不舒服强压下去,专注工作。
没注意到他的目光移开后,那个静静看书的人也看向他的方向,目光复杂。
由于上一部剧成绩亮眼,这次他们给出的条件相当优厚。
干好这一单,工作室必定上一个台阶。
而一格电这个id凭借在《天南地北双飞客》中的出彩表现,成功吸了不少粉。
网评都说他配的攻为原著增色不少。
但程亦格看得更客观。
他认为除了自己的优秀发挥之外,更应该感谢郁喜工作室的编剧在改编时把攻人设写得十分饱满。
原著里对攻的心理刻画很少,编剧填补了这部分空白,把攻表面阳光开朗,实则阴湿偏执的人设展现得更加立体好品。
郁喜还在叽叽喳喳,说据平台内部反馈,他有望获得狗牙年度庆典的配音新人奖——提名。
程亦格倒没有很激动,他没想走职业配音演员的路,获不获奖也不那么重要。
但他由衷为郁喜感到开心,很认真说,这是因为郁喜的团队足够优秀,他只出了很小一部分力,把郁喜哄得美上了天。
这个工作室是郁喜和他那个富豪老爹抗争一年多才争取来的自由。
代价是老爹断了他的零花钱,砍得一分不剩,助力一分不给,就想看他能蹦跶到什么地步。
郁喜喜欢配音,几乎把自己全部的精力和财力都投入了进去,程亦格作为好友,也仗义疏财,投了一大半积蓄进去。
郁喜怕亏,专门打了欠条,承诺盈利了,就补签合同让他做投资人。
如果亏本,他就是借钱的金主,砸锅卖铁也把本金还他。
程亦格当场撕了欠条,叫郁喜别来扯犊子,他就等着工作室做大做强的那一天,靠分红养老。
如今有了起色,前路可期。
程亦格笑着恭喜他,还承诺一定会帮他到站上行业顶峰的那一天。
郁喜感动得鼻子一抽一抽,又关心起他的感情进展。
“哥,你和嫂子饭吃得怎么样?”
程亦格剧本翻得哗哗作响,漫不经心回答:“没吃,我看他心情不好,带他去兜风了。然后还去他家给他擦了红花油。”
郁喜立刻来了兴致,声音拔高几分:“去他家!哥,你们更上一层楼啦?”
“这有什么好激动的,他也来过我家。邻里邻居,不奇怪。”
“哦,”原来没有更上层楼,郁喜声音又低下去,“那你有问他和眼镜哥的关系吗?”
程亦格翻剧本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语气:“没问,不问也知道他们只是普通朋友。”
“啊?上次你不还觉得眼镜哥对他有意思吗?”
没记错的话,距离上次还不到两天。
“那关阿听什么事?”程亦格斩钉截铁,“他性格那么软,他能劈腿吗?他肯定对眼镜哥没意思,那就够了。”
郁喜满头问号,试探开口:“哥,0个人说他劈腿呀,他甚至还没向你伸出腿吧?”
程亦格语塞,干脆扯开话题,和郁喜东拉西扯好半天,又敲定了两期剧本的录制要点,才去睡觉。
日升月落,莫听在早晨7点准时睁眼,心情不错。
广播剧早已在设定好的时间自动停止播放,彻夜充电的手机,电量条让人很有安全感。
他盯着天花板发呆片刻,逐渐醒了神,第一件事是打开手机备忘录,在标题为热爱生活的那一页加上“温和对待与无赖的冲突”和“跟邻居一起开车兜风,恶作剧吓他一跳”两条。
想了想,又打上一条“让邻居帮忙给撞伤处涂抹红花油”,然后洗漱、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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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件素白衣裳可怜地蜷在角落,无人问津。
他原本是不怎么吃早饭的,但之前程亦格那句“不吃饭怎么活”教育了他,让他醍醐灌顶。
不吃早饭,就不符合好好生活的标准。
于是他当时就把好好吃饭四个大字加大加粗列在第一条,并迅速养成了去店里热三明治当早餐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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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听僵直在原地,不知多久,缓缓矮身,抖着手拾起字条,整齐折叠好放进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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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按部就班地开店、热早餐,翻开书本,边看边吃,一切平常得仿佛那张字条从未出现过一样。
只是今天的三明治格外难吃,他只好加快速度,草草咀嚼两下。
大口大口地吞咽,才不至于反胃得全部吐出来。
上午九点半,程亦格发消息问他在不在店里。
莫听没有回复。
5分钟后,程亦格背着双肩包推门而入。
他一进门就坐进老位置,掏出书包里的笔电、剧本一应用品。
“老三样。你起得真早啊,我一觉睡到9点,闹钟完全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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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不到一月的时间里,这已经成为两人之间无声的默契。
莫听抬起眼皮,看着他忙忙碌碌,片刻后用餐盘端去冰拿铁、三明治和黑椒牛柳意面。
莫听放好餐,慢悠悠回答说习惯了,又缩回吧台去看那本《追风筝的人》。
程亦格抬眼就看见他低头阅读时,温和的阳光细碎打在乌黑发顶,长睫投下一点阴影在极致的白皮肤上,随睫毛的颤动而微微晃动。
他知道莫听只是读得太专注,却又在某一刻,觉得这幅画面十分冷清。
好像这个人只是被p进温暖阳光里的一个人像,和他自己隔着一个图层。
谁也不知道这个人像,原本应该属于哪里。
程亦格不喜欢莫听这样,底色苍凉,安静又易碎。
想和他说话,把他拉进自己这一图层,又怕打扰他的专注。
痴迷地看了半天,还是把心里那点不舒服强压下去,专注工作。
没注意到他的目光移开后,那个静静看书的人也看向他的方向,目光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