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茶艺十级的老四篇:登对,登对,太登对!
余落的头发没怎么动,只是吹了一个自然的弧度,发尾微微内扣,刘海斜着搭在额前。
化妆师最后给他上了薄薄一层粉底,遮住了眼下的一点暗沉。
眉毛修了一下,嘴唇涂了一点无色的润唇膏。
全部弄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两个人站在全身镜前面。
厉天朗穿黑色西装,戴金丝边眼镜,头发四六偏分。
余落穿着深蓝雪纺衬衫,搭配复古花纹丝巾,手腕上是银色手链,耳朵上是宝蓝色耳钉。
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造型团队的人心花怒放——登对,登对,太登对!!!
“走吧。”厉天朗伸出手臂。
余落看了他一眼,把手穿进他的臂弯里。
两个人走出会所。
夕阳正在往下落,街道两侧的梧桐树被染成金红色。
车子停在门口,司机已经拉开了车门。
余落弯腰上车的时候,厉天朗的手护在车门框上面。
余落的头发擦过他的手指,他收了一下掌心,又松开了。
车子开了二十分钟,到达艺术中心。
艺术中心是一栋玻璃幕墙的建筑,坐落在江边。
夕阳的余晖照在玻璃上,整栋楼像一块被点燃的金色水晶。
门口铺了一条深红色地毯,两侧站满了媒体记者和摄影师。
车子停在红毯入口处。
车门打开的时候,余落听见了外面的声音。
快门声,人声,还有主持人通过音响传出来的声音。
厉天朗先下车。
他迈出车门的那一刻,闪光灯密集了至少三倍。
他站在车旁边,整理了一下袖口,然后转过身,朝车内伸出了手。
余落把手放上去。
厉天朗握紧,轻轻一带,余落从车里出来。
他站到厉天朗身边的那一刻,快门声又上了一个台阶。
有人在喊“这边”,“看这边”,有人在交头接耳问“那个是谁”,“好漂亮”。
余落没有看镜头,他微微侧头,朝厉天朗的方向偏了一点。
这个角度他练过,显得脸小,显得乖,显得不太在意周围的喧嚣。
而且,这边有他在意的人。
厉天朗带着他走上红毯。
红毯不长,大概五十米。
每走几步就有记者喊“厉总”,厉天朗会停下来,侧过身,让余落站到他前面一点的位置。
余落也大方接受,笑起来不夸张,不做作,恰到好处。
走到红毯尽头的时候,主持人迎上来。
是一个穿红色礼服的女人,头发盘得很高,笑容和善。
“厉总,欢迎欢迎。今天这一身太帅了。”
厉天朗点了一下头,没有说话。
主持人把目光转向余落。“这位是……”
“余落,很有名的穿搭博主。”
厉天朗说的很淡然,但手没有从余落的后腰上移开。
主持人显然认出了余落,“啊,是余落!我知道您,穿搭博主,粉丝都说您是最会穿衣服的男生。今天这一身也太好看了吧,丝巾和衣物的搭配太绝了。”
余落笑了一下,“谢谢。”
“那两位一起拍张照吧。”
厉天朗侧过身,和余落并排站着。
他没有摆什么姿势,就是站在那里,单手插在裤袋里,目视前方。
余落站在他旁边,肩膀几乎贴着厉天朗的手臂。
又是一阵此起彼伏的拍照声,还有惊叹声。
拍完照,两个人走进会场。
会场比外面更加夸张。
巨大的水晶灯从三层楼高的天花板垂下来,灯光打在白色桌布和餐具上。
舞台的背景是一块巨大的LED屏幕,上面循环播放着品牌的最新宣传片。
已经来了很多人,三三两两地站在大厅里,端着香槟杯聊天。
男的西装革履,女的晚礼服长裙。
空气里混着香水味和香槟的气泡声。
厉天朗一进门,就有几个人围上来了。
“厉总,好久不见。”
“厉总,上次那个项目的事,什么时候方便聊聊?”
“厉总,这位是……”
厉天朗应对得很从容。
他每介绍一个人的时候,都会侧一下身,让余落站到自己旁边。
他说“这是余落”的时候,语气和说“这是张总”“这是李总”一样正式。
余落站在他旁边,端着香槟杯,笑得很乖。
有人跟他说话,他就大方回应。
没人跟他说话,他就安静地站着,偶尔抿一口香槟。
他注意到厉天朗介绍人的方式有讲究。
如果是年纪大的、资历深的,他会先说对方的名字和身份,然后说“这是余落”。
如果是年纪轻的、关系一般的,他会先说“这是余落”,然后简单介绍一下对方。
前者是尊重对方,后者是抬举余落。
余落把这些细节都看在眼里,但他没有说破,只是在厉天朗介绍完之后,微微欠身,说一句“您好”。
他用了自己最擅长的那一套——装乖,装温婉,装得体。
不抢话,不多话,不该说的话一句不说。
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真诚又无害。
但他在观察每一个人。
他在看谁对厉天朗是真的客气,谁是带着目的来的;谁在打量他的时候眼神多停了两秒,谁在转身之后和旁边的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这些东西他太熟了。
毕竟他是茶艺十级的九尾狐,看人脸色就像看天气预报一样自然。
但他也发现了另一件事。
厉天朗的手始终在他后腰附近,隔几分钟就会碰一下。
有时候是手掌,有时候是指尖,每次厉天朗的手指碰到他的时候,余落的心跳就会快一拍。
他表面上还是那副温温柔柔的样子,端着香槟杯,微笑,点头,寒暄。
但心里在翻来覆去地想一件事——
这个男人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识的?
如果是故意的,那他对自己有控制欲。
如果是无意识的,那更加可怕。
说明男人对于照顾自己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
这样一来,余落觉得自己那点茶艺在这人面前根本不够看。
不过,他没打算认输。
他决定做一件事——在适当的时候,主动出击。
他可是九尾狐,不能就这样被牵着鼻子走。
……
晚宴正式开始后,大家各自入座。
厉天朗的位置在主桌,余落被安排在他旁边。
桌上有十个人,都是品牌方的高层和几个重要嘉宾。
菜品一道一道地上。
前菜是烟熏三文鱼配牛油果,汤是松露蘑菇汤,主菜是惠灵顿牛排,甜品是焦糖布丁。
厉天朗每道菜都会先尝一口,然后侧过头跟余落说一句。
“这个酱汁有芥末”,“牛排是三分熟的”,“布丁上面的焦糖刚烤过”。
余落听他说完,再动筷子。
吃到一半的时候,品牌方的创始人站起来致辞。
他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法国男人,头发花白,说话的时候带着浓重的法语口音。
他讲完之后,端着酒杯走到厉天朗面前。
“厉,谢谢你今天来。”
厉天朗站起来,和他碰了杯,“应该的,我的荣幸。”
法国男人看了一眼余落,“这位是?”
“余落。”
法国男人上下打量了余落一眼。
然后他笑了,转头对厉天朗说了一串法语。
余落没听懂,但他看见厉天朗的嘴角动了。
法国男人走后,余落凑过去问:“他说什么了?”
厉天朗低头看他,“他说你很好看。”
余落盯着厉天朗看了两秒,“就这些?”
“就这些。”
余落不信,但他没追问。
他端起香槟杯喝了一口,放下杯子的时候,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厉天朗放在桌面上的手。
指尖从厉天朗的指背上滑过去,碰完之后他没有缩回去,而是把手放在厉天朗旁边,距离不超过一厘米。
厉天朗低头看了一眼,没有动,也没有躲。
过了几秒,他拿起香槟杯喝了一口,放下杯子的时候,手自然地落在了余落的手指上面。
掌心贴着余落的指尖,轻轻地压了一下。
大概两秒,他收回手,继续和旁边的人说话。
余落坐在那里,手指上还残留着掌心的温度和压力。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心跳快得不行。
他深吸一口气,端起香槟杯又喝了一口。
酒是凉的,加了冰,但他的脸开始发热了。
他侧头看了一眼厉天朗。
厉天朗正在和旁边的品牌方高管说话,表情平淡,语气稳定,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
余落把视线收回来,心想,这个人真的太会了。
每一次他以为自己占了上风时,这个男人就会用一个小小的动作告诉他——你想多了。
但他没有觉得不舒服,反而觉得很好玩。
像下棋。
他下一步,对方下一步。
他以为自己在进攻,结果对方一个落子就把他的路封死了。
但他不生气,因为对方的棋路太漂亮了,漂亮到他输了都觉得哇,有意思,爽。
这样想着,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布丁放进嘴里。
焦糖脆脆的,布丁很滑,甜度刚好。
他嚼了两下,嘴角翘起来了。
厉天朗在旁边看到了他的表情。
“布丁好吃吗?”他靠过来问。
“好吃。”余落点头。
“我尝尝。”
余落闻言停顿了两秒。
但两秒后,他勾起唇角,随即用勺子低头舀了一勺,递过去。
厉天朗也没有任何犹豫,低头,张嘴,含住了勺子。
他嚼了两下,“嗯,是好吃。”
余落看着那个被厉天朗含过的勺子。
然后也没有换勺子,舀了第二口布丁,放进自己嘴里。
厉天朗看到了,目光在余落的嘴唇上停了一秒。
余落嚼完布丁,端起水杯猛喝了一口。
有点热,得压一压。
厉天朗没说话,转过头继续和旁边的人聊天。
可两个人的手已经紧紧扣在一起,就藏在桌子下面。
桌面上香槟杯碰来碰去,笑声和谈话声混在一起。
而他们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
化妆师最后给他上了薄薄一层粉底,遮住了眼下的一点暗沉。
眉毛修了一下,嘴唇涂了一点无色的润唇膏。
全部弄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两个人站在全身镜前面。
厉天朗穿黑色西装,戴金丝边眼镜,头发四六偏分。
余落穿着深蓝雪纺衬衫,搭配复古花纹丝巾,手腕上是银色手链,耳朵上是宝蓝色耳钉。
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造型团队的人心花怒放——登对,登对,太登对!!!
“走吧。”厉天朗伸出手臂。
余落看了他一眼,把手穿进他的臂弯里。
两个人走出会所。
夕阳正在往下落,街道两侧的梧桐树被染成金红色。
车子停在门口,司机已经拉开了车门。
余落弯腰上车的时候,厉天朗的手护在车门框上面。
余落的头发擦过他的手指,他收了一下掌心,又松开了。
车子开了二十分钟,到达艺术中心。
艺术中心是一栋玻璃幕墙的建筑,坐落在江边。
夕阳的余晖照在玻璃上,整栋楼像一块被点燃的金色水晶。
门口铺了一条深红色地毯,两侧站满了媒体记者和摄影师。
车子停在红毯入口处。
车门打开的时候,余落听见了外面的声音。
快门声,人声,还有主持人通过音响传出来的声音。
厉天朗先下车。
他迈出车门的那一刻,闪光灯密集了至少三倍。
他站在车旁边,整理了一下袖口,然后转过身,朝车内伸出了手。
余落把手放上去。
厉天朗握紧,轻轻一带,余落从车里出来。
他站到厉天朗身边的那一刻,快门声又上了一个台阶。
有人在喊“这边”,“看这边”,有人在交头接耳问“那个是谁”,“好漂亮”。
余落没有看镜头,他微微侧头,朝厉天朗的方向偏了一点。
这个角度他练过,显得脸小,显得乖,显得不太在意周围的喧嚣。
而且,这边有他在意的人。
厉天朗带着他走上红毯。
红毯不长,大概五十米。
每走几步就有记者喊“厉总”,厉天朗会停下来,侧过身,让余落站到他前面一点的位置。
余落也大方接受,笑起来不夸张,不做作,恰到好处。
走到红毯尽头的时候,主持人迎上来。
是一个穿红色礼服的女人,头发盘得很高,笑容和善。
“厉总,欢迎欢迎。今天这一身太帅了。”
厉天朗点了一下头,没有说话。
主持人把目光转向余落。“这位是……”
“余落,很有名的穿搭博主。”
厉天朗说的很淡然,但手没有从余落的后腰上移开。
主持人显然认出了余落,“啊,是余落!我知道您,穿搭博主,粉丝都说您是最会穿衣服的男生。今天这一身也太好看了吧,丝巾和衣物的搭配太绝了。”
余落笑了一下,“谢谢。”
“那两位一起拍张照吧。”
厉天朗侧过身,和余落并排站着。
他没有摆什么姿势,就是站在那里,单手插在裤袋里,目视前方。
余落站在他旁边,肩膀几乎贴着厉天朗的手臂。
又是一阵此起彼伏的拍照声,还有惊叹声。
拍完照,两个人走进会场。
会场比外面更加夸张。
巨大的水晶灯从三层楼高的天花板垂下来,灯光打在白色桌布和餐具上。
舞台的背景是一块巨大的LED屏幕,上面循环播放着品牌的最新宣传片。
已经来了很多人,三三两两地站在大厅里,端着香槟杯聊天。
男的西装革履,女的晚礼服长裙。
空气里混着香水味和香槟的气泡声。
厉天朗一进门,就有几个人围上来了。
“厉总,好久不见。”
“厉总,上次那个项目的事,什么时候方便聊聊?”
“厉总,这位是……”
厉天朗应对得很从容。
他每介绍一个人的时候,都会侧一下身,让余落站到自己旁边。
他说“这是余落”的时候,语气和说“这是张总”“这是李总”一样正式。
余落站在他旁边,端着香槟杯,笑得很乖。
有人跟他说话,他就大方回应。
没人跟他说话,他就安静地站着,偶尔抿一口香槟。
他注意到厉天朗介绍人的方式有讲究。
如果是年纪大的、资历深的,他会先说对方的名字和身份,然后说“这是余落”。
如果是年纪轻的、关系一般的,他会先说“这是余落”,然后简单介绍一下对方。
前者是尊重对方,后者是抬举余落。
余落把这些细节都看在眼里,但他没有说破,只是在厉天朗介绍完之后,微微欠身,说一句“您好”。
他用了自己最擅长的那一套——装乖,装温婉,装得体。
不抢话,不多话,不该说的话一句不说。
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真诚又无害。
但他在观察每一个人。
他在看谁对厉天朗是真的客气,谁是带着目的来的;谁在打量他的时候眼神多停了两秒,谁在转身之后和旁边的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这些东西他太熟了。
毕竟他是茶艺十级的九尾狐,看人脸色就像看天气预报一样自然。
但他也发现了另一件事。
厉天朗的手始终在他后腰附近,隔几分钟就会碰一下。
有时候是手掌,有时候是指尖,每次厉天朗的手指碰到他的时候,余落的心跳就会快一拍。
他表面上还是那副温温柔柔的样子,端着香槟杯,微笑,点头,寒暄。
但心里在翻来覆去地想一件事——
这个男人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识的?
如果是故意的,那他对自己有控制欲。
如果是无意识的,那更加可怕。
说明男人对于照顾自己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
这样一来,余落觉得自己那点茶艺在这人面前根本不够看。
不过,他没打算认输。
他决定做一件事——在适当的时候,主动出击。
他可是九尾狐,不能就这样被牵着鼻子走。
……
晚宴正式开始后,大家各自入座。
厉天朗的位置在主桌,余落被安排在他旁边。
桌上有十个人,都是品牌方的高层和几个重要嘉宾。
菜品一道一道地上。
前菜是烟熏三文鱼配牛油果,汤是松露蘑菇汤,主菜是惠灵顿牛排,甜品是焦糖布丁。
厉天朗每道菜都会先尝一口,然后侧过头跟余落说一句。
“这个酱汁有芥末”,“牛排是三分熟的”,“布丁上面的焦糖刚烤过”。
余落听他说完,再动筷子。
吃到一半的时候,品牌方的创始人站起来致辞。
他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法国男人,头发花白,说话的时候带着浓重的法语口音。
他讲完之后,端着酒杯走到厉天朗面前。
“厉,谢谢你今天来。”
厉天朗站起来,和他碰了杯,“应该的,我的荣幸。”
法国男人看了一眼余落,“这位是?”
“余落。”
法国男人上下打量了余落一眼。
然后他笑了,转头对厉天朗说了一串法语。
余落没听懂,但他看见厉天朗的嘴角动了。
法国男人走后,余落凑过去问:“他说什么了?”
厉天朗低头看他,“他说你很好看。”
余落盯着厉天朗看了两秒,“就这些?”
“就这些。”
余落不信,但他没追问。
他端起香槟杯喝了一口,放下杯子的时候,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厉天朗放在桌面上的手。
指尖从厉天朗的指背上滑过去,碰完之后他没有缩回去,而是把手放在厉天朗旁边,距离不超过一厘米。
厉天朗低头看了一眼,没有动,也没有躲。
过了几秒,他拿起香槟杯喝了一口,放下杯子的时候,手自然地落在了余落的手指上面。
掌心贴着余落的指尖,轻轻地压了一下。
大概两秒,他收回手,继续和旁边的人说话。
余落坐在那里,手指上还残留着掌心的温度和压力。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心跳快得不行。
他深吸一口气,端起香槟杯又喝了一口。
酒是凉的,加了冰,但他的脸开始发热了。
他侧头看了一眼厉天朗。
厉天朗正在和旁边的品牌方高管说话,表情平淡,语气稳定,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
余落把视线收回来,心想,这个人真的太会了。
每一次他以为自己占了上风时,这个男人就会用一个小小的动作告诉他——你想多了。
但他没有觉得不舒服,反而觉得很好玩。
像下棋。
他下一步,对方下一步。
他以为自己在进攻,结果对方一个落子就把他的路封死了。
但他不生气,因为对方的棋路太漂亮了,漂亮到他输了都觉得哇,有意思,爽。
这样想着,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布丁放进嘴里。
焦糖脆脆的,布丁很滑,甜度刚好。
他嚼了两下,嘴角翘起来了。
厉天朗在旁边看到了他的表情。
“布丁好吃吗?”他靠过来问。
“好吃。”余落点头。
“我尝尝。”
余落闻言停顿了两秒。
但两秒后,他勾起唇角,随即用勺子低头舀了一勺,递过去。
厉天朗也没有任何犹豫,低头,张嘴,含住了勺子。
他嚼了两下,“嗯,是好吃。”
余落看着那个被厉天朗含过的勺子。
然后也没有换勺子,舀了第二口布丁,放进自己嘴里。
厉天朗看到了,目光在余落的嘴唇上停了一秒。
余落嚼完布丁,端起水杯猛喝了一口。
有点热,得压一压。
厉天朗没说话,转过头继续和旁边的人聊天。
可两个人的手已经紧紧扣在一起,就藏在桌子下面。
桌面上香槟杯碰来碰去,笑声和谈话声混在一起。
而他们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