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图书角
江时清放下筷子。“图书角要多少钱?”
江时言愣了一下。“不知道。几百本书,加几个书架,大概两万左右?”
江时清点了点头。“我出。”
许愿在旁边说“我出一半”。
两个人在饭桌上对视了一眼,江时言看着他们,眼眶红了。
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大口,把那股酸涩压下去,说了一句“哥,许愿哥,谢谢你们”。
江时清说“吃饭”。许愿给他夹了一块排骨。
江时言被一个学姐表白。学姐是辩论队的,大三,圆脸,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和许愿的是同一种形状。
她约江时言在图书馆门口见面,递给他一封信,粉色的信封,封口贴着一颗心形贴纸,和当年苏晚晴递给许愿的那封一模一样。
江时言接过来,说了一句“学姐,对不起”。
学姐看着他,眼眶红了,但没哭。“你有喜欢的人了?”
江时言想了想。“没有。”
学姐说“那你为什么拒绝我”。
江时言说“不合适”。
学姐看着他的表情,看了好几秒,笑了一下,笑得有点苦。
“行,知道了。”
她转身走了。江时言站在原地,手里还拿着那封信。
他低头看了一眼,粉色的信封,心形贴纸,封口贴得很整齐。
他拿着那封信站了一会儿。
晚上许愿在图书馆研讨间准备比赛,江时言过来找他。
他把那封信放在桌上,推到许愿面前。许愿看了一眼,没动。
江时言说“学姐给我的”。
许愿说“我知道”。江时言说“我拒绝了”。
许愿点了点头。
“为什么?”许愿问。
江时言看着桌上那封信。粉色的信封在白色的桌面上格外显眼,像一朵开错了季节的花。
“不喜欢。”
许愿没再问。他把那封信推回去,说“你自己收好”。
江时言把信揣进口袋,拿出资料,开始讨论辩题。
江时言加入了法律援助社。
沈岚已经毕业了,现在的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姓林,说话语速很快,做事雷厉风行。
她看了江时言的报名表,说了一句“师兄的弟弟,应该不差”。
江时言不知道“师兄”是谁,后来才知道她说的是许愿。
他第一次独立接的案子是一起劳动纠纷。
当事人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在一家超市做了六年保洁,被辞退后一分钱补偿没拿到。
超市老板说她是“临时工”,没有合同,没有社保,什么都没有。
江时言看了她带来的材料——工牌、排班表、微信聊天记录、几张和同事的合照。
证据不多,但够了。他跑了好几趟劳动监察大队,第一次去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这个我们管不了,你去仲裁”。
第二次去仲裁委,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材料不全,回去补齐”。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他像一颗钉子,钉在那里,不动,不退。
最后帮阿姨拿到了赔偿金。
钱不多,两万三,但对那个阿姨来说是半年的收入。
她拎着一袋水果来学校感谢他,苹果、橙子、香蕉,用红色的塑料袋装着,袋口系了一个结,系得很紧。
江时言没收,说了句“应该的”。
阿姨站在校门口,手里拎着那袋水果,看着他,眼眶红了,说了一句“谢谢你,小江律师”。
江时言愣了一下。这是他第一次被人叫“小江律师”。
他看着阿姨的背影走远,站在校门口,站了很久。
路过的学生看了他一眼,有人笑了一下,有人若无其事地继续走。
他给许愿发了一条消息。“许愿哥,我赢了。”
许愿秒回了“不错”,又发了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包。
江时言看着那个表情包笑了,把手机揣进口袋,转身往回走。
梧桐树的叶子已经落了大半,风一吹就掉,踩上去沙沙响。
同性恋歧视案开庭那天,法院门口来了好几个记者。
有人在摄像机前对着话筒说话,有人举着手机拍法院的门牌,有人蹲在台阶上抽烟。
旁听席坐满了人,有 LGBT 组织的代表,有法学院的学生,有当事人带来的亲友。
许愿坐在最后一排靠墙的位置,和每次旁听江时清的庭审时一样。
当事人是个三十岁的男人,姓林,在一家外资公司做了三年市场经理。
去年秋天,有人匿名向公司举报了他的性取向。
公司 HR 找他谈话,说“公司的企业文化比较传统,你可能不太适合继续在这里工作”。
三天后,他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不符合企业文化”。
他在A市举目无亲,父母在老家,朋友不多,找了好几家律所,没人愿意接。最后找到了江时清。
对方律师姓沈,四十多岁,是A市劳动法领域的老牌大状。
西装剪裁考究,领带颜色沉稳,说话的时候喜欢用短句,语速快,压迫感强。
庭审一开始,他就抛出了一连串攻势,反复强调“公司有权制定企业文化”“员工在入职时已知晓并认可”“性取向不属于劳动法的保护范围”。
江时清没有慌。他站起来,没有看稿子,目光扫过法官席,扫过对方律师,最后落在最后一排的某个位置。
“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公司所谓的‘企业文化’,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性取向属于个人隐私,与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无关。以性取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本质上是歧视,是违法。”
沈律师立刻反驳了,引用了几个判例。江时清一一驳回去,从劳动法讲到宪法,从宪法讲到人权。
他说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八个字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像钉子钉进木头。法官没有打断他。
庭审持续了一整天。中午休庭的时候,许愿去法院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两份盒饭,在走廊里递给江时清。
江时清接过盒饭,靠在墙上吃。他吃得很慢,眼睛还盯着手里的材料,像在一边吃一边过流程。
“紧张吗?”许愿问。
江时清嚼着饭,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不紧张”。
许愿看着他,江时清的筷子夹着一块红烧肉,在嘴边停了一下才送进去。
下午的庭审更加激烈。沈律师几乎把每一个争议焦点都推到了极限,从证据的关联性到证人的可信度,从法律适用到社会影响。
江时清一条一条地接,一条一条地驳。最后陈述的时候,他站在代理人席上,声音平稳。
“我的当事人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这不影响他是一名优秀的员工,不影响他做一个正直的人,不影响他享有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
法庭安静了几秒。法官宣布休庭合议。
江时言愣了一下。“不知道。几百本书,加几个书架,大概两万左右?”
江时清点了点头。“我出。”
许愿在旁边说“我出一半”。
两个人在饭桌上对视了一眼,江时言看着他们,眼眶红了。
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大口,把那股酸涩压下去,说了一句“哥,许愿哥,谢谢你们”。
江时清说“吃饭”。许愿给他夹了一块排骨。
江时言被一个学姐表白。学姐是辩论队的,大三,圆脸,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和许愿的是同一种形状。
她约江时言在图书馆门口见面,递给他一封信,粉色的信封,封口贴着一颗心形贴纸,和当年苏晚晴递给许愿的那封一模一样。
江时言接过来,说了一句“学姐,对不起”。
学姐看着他,眼眶红了,但没哭。“你有喜欢的人了?”
江时言想了想。“没有。”
学姐说“那你为什么拒绝我”。
江时言说“不合适”。
学姐看着他的表情,看了好几秒,笑了一下,笑得有点苦。
“行,知道了。”
她转身走了。江时言站在原地,手里还拿着那封信。
他低头看了一眼,粉色的信封,心形贴纸,封口贴得很整齐。
他拿着那封信站了一会儿。
晚上许愿在图书馆研讨间准备比赛,江时言过来找他。
他把那封信放在桌上,推到许愿面前。许愿看了一眼,没动。
江时言说“学姐给我的”。
许愿说“我知道”。江时言说“我拒绝了”。
许愿点了点头。
“为什么?”许愿问。
江时言看着桌上那封信。粉色的信封在白色的桌面上格外显眼,像一朵开错了季节的花。
“不喜欢。”
许愿没再问。他把那封信推回去,说“你自己收好”。
江时言把信揣进口袋,拿出资料,开始讨论辩题。
江时言加入了法律援助社。
沈岚已经毕业了,现在的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姓林,说话语速很快,做事雷厉风行。
她看了江时言的报名表,说了一句“师兄的弟弟,应该不差”。
江时言不知道“师兄”是谁,后来才知道她说的是许愿。
他第一次独立接的案子是一起劳动纠纷。
当事人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在一家超市做了六年保洁,被辞退后一分钱补偿没拿到。
超市老板说她是“临时工”,没有合同,没有社保,什么都没有。
江时言看了她带来的材料——工牌、排班表、微信聊天记录、几张和同事的合照。
证据不多,但够了。他跑了好几趟劳动监察大队,第一次去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这个我们管不了,你去仲裁”。
第二次去仲裁委,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材料不全,回去补齐”。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他像一颗钉子,钉在那里,不动,不退。
最后帮阿姨拿到了赔偿金。
钱不多,两万三,但对那个阿姨来说是半年的收入。
她拎着一袋水果来学校感谢他,苹果、橙子、香蕉,用红色的塑料袋装着,袋口系了一个结,系得很紧。
江时言没收,说了句“应该的”。
阿姨站在校门口,手里拎着那袋水果,看着他,眼眶红了,说了一句“谢谢你,小江律师”。
江时言愣了一下。这是他第一次被人叫“小江律师”。
他看着阿姨的背影走远,站在校门口,站了很久。
路过的学生看了他一眼,有人笑了一下,有人若无其事地继续走。
他给许愿发了一条消息。“许愿哥,我赢了。”
许愿秒回了“不错”,又发了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包。
江时言看着那个表情包笑了,把手机揣进口袋,转身往回走。
梧桐树的叶子已经落了大半,风一吹就掉,踩上去沙沙响。
同性恋歧视案开庭那天,法院门口来了好几个记者。
有人在摄像机前对着话筒说话,有人举着手机拍法院的门牌,有人蹲在台阶上抽烟。
旁听席坐满了人,有 LGBT 组织的代表,有法学院的学生,有当事人带来的亲友。
许愿坐在最后一排靠墙的位置,和每次旁听江时清的庭审时一样。
当事人是个三十岁的男人,姓林,在一家外资公司做了三年市场经理。
去年秋天,有人匿名向公司举报了他的性取向。
公司 HR 找他谈话,说“公司的企业文化比较传统,你可能不太适合继续在这里工作”。
三天后,他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不符合企业文化”。
他在A市举目无亲,父母在老家,朋友不多,找了好几家律所,没人愿意接。最后找到了江时清。
对方律师姓沈,四十多岁,是A市劳动法领域的老牌大状。
西装剪裁考究,领带颜色沉稳,说话的时候喜欢用短句,语速快,压迫感强。
庭审一开始,他就抛出了一连串攻势,反复强调“公司有权制定企业文化”“员工在入职时已知晓并认可”“性取向不属于劳动法的保护范围”。
江时清没有慌。他站起来,没有看稿子,目光扫过法官席,扫过对方律师,最后落在最后一排的某个位置。
“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公司所谓的‘企业文化’,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性取向属于个人隐私,与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无关。以性取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本质上是歧视,是违法。”
沈律师立刻反驳了,引用了几个判例。江时清一一驳回去,从劳动法讲到宪法,从宪法讲到人权。
他说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八个字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像钉子钉进木头。法官没有打断他。
庭审持续了一整天。中午休庭的时候,许愿去法院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两份盒饭,在走廊里递给江时清。
江时清接过盒饭,靠在墙上吃。他吃得很慢,眼睛还盯着手里的材料,像在一边吃一边过流程。
“紧张吗?”许愿问。
江时清嚼着饭,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不紧张”。
许愿看着他,江时清的筷子夹着一块红烧肉,在嘴边停了一下才送进去。
下午的庭审更加激烈。沈律师几乎把每一个争议焦点都推到了极限,从证据的关联性到证人的可信度,从法律适用到社会影响。
江时清一条一条地接,一条一条地驳。最后陈述的时候,他站在代理人席上,声音平稳。
“我的当事人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这不影响他是一名优秀的员工,不影响他做一个正直的人,不影响他享有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
法庭安静了几秒。法官宣布休庭合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