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习惯
林知夏在这栋房子里住了五天。
五天时间,他开始习惯一些事情。
习惯每天早上醒来,床头放着一杯温度刚好的水。习惯下楼的时候,沈聿臣已经坐在餐桌旁边了。习惯那个人不怎么说话,但视线总是落在他身上。
也习惯了一日三餐都有人做。
沈聿臣做饭的水平,怎么说呢。
很努力。
第一天是阳春面。第二天是蛋炒饭,鸡蛋炒得有点焦,但林知夏全吃完了。第三天是番茄炒蛋和米饭,番茄切得大小不一,蛋倒是炒得嫩了。第四天是清蒸鱼,鱼是陈助送来的,沈聿臣站在料理台前研究了半个小时,最后蒸出来的鱼肉居然还挺嫩。
第五天早上,林知夏下楼的时候,闻到了煎饼的味道。
他站在楼梯口,看见沈聿臣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锅铲,正在翻一张饼。饼翻过来的时候碎了一个角,他铲了好几下才铲起来。
围裙是灰色的。
系在黑色衬衫外面,带子在背后打了个很紧的结。
林知夏看着那个结,不知道为什么想笑。
他走过去。
“早。”
沈聿臣回头看了他一眼。
“早。”
然后把煎饼铲进盘子里。碎的角被他藏在下面了。
林知夏坐下来。拿起筷子。咬了一口。饼皮有点厚,中间夹了鸡蛋和火腿。火腿切得太厚了,咬下去能明显感觉到它的存在。
但他还是吃完了。
腮帮子鼓起来又瘪下去,嚼得很认真。
沈聿臣坐在对面,手里拿着一杯黑咖啡,没吃。
“好吃吗。”
“嗯。”
“真的?”
林知夏点头。
“就是火腿可以切薄一点。”
说完愣了一下。
这是五天来他第一次主动提意见。
他攥紧筷子,有点紧张。
沈聿臣看着他。
“好。”
语气没什么变化。
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林知夏低下头继续吃。但耳朵尖又红了。
吃完饭,沈聿臣去公司了。
走之前站在玄关换鞋,对着客厅里缩在沙发上的林知夏说:“中午有人送饭。热一下再吃。”
“嗯。”
“草莓在冰箱里。洗过了。”
“嗯。”
“有事打陈助电话。号码贴在冰箱上。”
“嗯。”
沈聿臣看着他。
林知夏盘腿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遥控器,电视开着,在播昨天没看完的那部老电影。他看得很认真,睫毛一眨不眨。
“我走了。”
林知夏抬起头。
“……路上小心。”
声音很小。
但说了。
沈聿臣的手在门把手上停了一下。
然后推门出去了。
门关上的声音很轻。
林知夏听着外面的车发动,开远。然后把遥控器放下,缩进沙发角落,抱住膝盖。
电视里的女人又在等人了。
码头上风很大,她的旗袍被吹起来,手里攥着一张船票。
林知夏看着看着,走了神。
他想起以前。
在城中村那间出租屋里,他也经常这样缩着。不是缩在沙发上,那时候没有沙发,是缩在床上。出租屋的床是一米二的,床垫是房东留下的,中间塌了一块,睡久了腰疼。他买不起新的,就垫了两层旧棉被。棉被是从亲戚家带出来的,盖了好多年,棉花都结块了,硬邦邦的。但那是他自己的被子,上面没有别人的味道。
那时候他每天做什么呢。
早上起来,烧一壶水。水壶是电的,拼多多买的,十九块九。烧水的时候声音很大,咕噜咕噜的,像一只生气的猫。他听着那个声音刷牙。牙刷是超市买一送一的,刷毛硬,刷久了牙龈出血。但他一直没换,因为还有一支没拆封。不能浪费。
刷完牙,水烧开了。倒进保温杯里,带上去便利店。保温杯也是赠品,超市满五十八送的,红色的,上面印着超市的logo。保温效果不太好,到下午水就凉了。凉了也喝。他不挑。
在便利店站一整天。收银,理货,拖地。偶尔有客人跟他说话,他就结结巴巴地回应,手心全是汗。大部分时间没人理他。他就站在收银台后面,看货架上的东西。薯片有几种口味,饮料有几个品牌,哪一排的泡面卖得最好。他全都记得。不是特意记的,是每天看,看久了就记住了。
下班回家,路过菜市场。如果收摊了,能买到便宜的菜。一把蔫了的青菜一块钱,两个有点软的番茄一块五。他买回去,用那个十九块九的电水壶烧水,煮面。面是三块钱一大袋的挂面,能吃一个星期。煮好了就着锅吃,省得洗碗。
吃完饭,躺在那张塌了床垫的床上。手机屏幕的光照在脸上。他刷一会儿视频,看猫,看做饭的,看别人养的狗。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手机掉在枕头旁边,第二天早上发现没电了,充电线的角度又不对了。
每天都一样。
没有期待。
也没有失望。
只是活着。
林知夏把脸埋进膝盖里。
电视里的电影放完了,开始播广告。又是那个洗衣液的广告。
他闭上眼睛。
那时候他想过会有人带他走吗。
没想过。
连做梦都没梦到过。
不是不想,是不知道该梦什么。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会蹲下来给他系鞋带。不知道有人会因为他多看了一眼草莓,就每天买一盒新的放在冰箱里。不知道有人会在他哭的时候,用手指擦掉他的眼泪,指腹上还沾着面粉。
不知道有人会跟他说“以后天天给你做”。
林知夏把脸从膝盖上抬起来。
眼睛有点湿。
他抽了一张纸巾,按在眼睛上。
电视里开始播午间新闻。
他把纸巾攥成一团,扔进茶几下面的垃圾桶里。垃圾桶是空的,里面只有他昨天扔的一张纸巾。
他从沙发上下来,走进厨房。打开冰箱。草莓在最上面一层,洗好了,装在一个白色的盘子里,用保鲜膜包着。他拿出来,撕掉保鲜膜,拿了一颗。咬了一口。很甜。
他又拿了一颗。
靠在料理台边上吃。
料理台很大,黑色的,擦得很干净。灶台上放着那只平底锅,刚才煎饼用的,已经洗干净了,扣在沥水架上。旁边是两只碗,两双筷子。
林知夏看着那些碗筷。
想起沈聿臣蹲在厨房里揉面团的样子。面粉粘在衬衫上,一块一块的白。下巴上也蹭了一道,自己不知道。
他把第三颗草莓塞进嘴里。腮帮子鼓着。
嚼了两下。
笑了。
很小。
像草莓的甜味从嘴角漏出来一点。
下午四点,门铃响了。
不是大门,是侧门。林知夏记得沈聿臣说过,侧门是送东西的人走的。
他去开门。门口站着陈助,手里拎着几个袋子。
“林先生。沈总让我送来的。”
林知夏接过袋子。
“谢谢。”
声音很小,但说了。
陈助点了下头,转身走了。林知夏关上门,把袋子拎到茶几上。打开第一个,是几本书。他翻了翻,全是画册。风景的,动物的,还有一本全是猫的。
他翻到那本猫的画册,停住了。
封面是一只橘猫,蹲在窗台上,眯着眼睛晒太阳。
他摸了摸那个封面。
打开第二个袋子,是几套家居服。浅灰色,米白色,还有一套淡蓝色的。他拿出来比了比,比上次那套小了一号。
第三个袋子里是一双拖鞋。
毛绒的。
浅灰色的,上面有两只兔耳朵。很长,垂下来。
林知夏拎着那双拖鞋,看了很久。
然后把脚上那双普通的拖鞋脱了,穿上这双。
兔耳朵耷拉在脚背上。
他走了两步。耳朵一晃一晃的。
嘴角又弯了。
五点。沈聿臣回来了。
推开门的时候,林知夏正坐在沙发上看那本猫的画册。听见门响,他抬起头。兔耳朵拖鞋从沙发上垂下来,一晃一晃的。
沈聿臣的视线落在那双拖鞋上。
停了一下。
“合脚吗。”
林知夏点头。
把脚往回缩了一点,兔耳朵跟着缩进去。
沈聿臣换好鞋,走进来。把西装外套脱了,搭在沙发背上。袖口解开,往上挽了两圈。然后看了一眼茶几上摊开的画册。
“喜欢猫。”
不是问句。
林知夏点头。手指还放在那只橘猫的图片上。
沈聿臣没说什么。
走进厨房。
林知夏听见他打开冰箱的声音,然后是水龙头的声音。
“晚上吃什么。”他问。
沈聿臣从厨房探出头。
“你想吃什么。”
林知夏想了想。
“面。”
“又吃面。”
“你做的面好吃。”
沈聿臣的动作停了一下。
然后转身去拿面粉了。
林知夏低头继续看画册。耳朵尖红着,但他把脸埋得很低,假装在看那只橘猫。
厨房里传来揉面的声音。
和上次一样,面团被摔在案板上,发出闷闷的响声。
林知夏翻了一页画册。是一只三花猫,蹲在墙头上,眼睛圆溜溜的。
他看了一眼厨房的方向。沈聿臣的背影。灰色围裙系在黑色衬衫外面,带子打了个死结。面粉又粘在袖口上了。
他把画册合上。
穿上兔耳朵拖鞋,啪嗒啪嗒走到厨房门口。站住。
“我能在这里看吗。”
沈聿臣回头。
看了他一眼。
“能。”
林知夏就在厨房门口的椅子上坐下了。脚上的兔耳朵垂下来,贴着椅腿。
他看着沈聿臣揉面。
不说话。
就是看着。
沈聿臣揉面的动作比上次熟练了一点。面团在他手底下慢慢变光滑。他低着头,眉间那道皱痕很浅。面粉蹭在手背上,蹭在手腕上。
厨房里很安静。
只有揉面的声音,和冰箱嗡嗡的运转声。
林知夏把脚缩上椅子,抱住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
看着沈聿臣。
一直看着。
五天时间,他开始习惯一些事情。
习惯每天早上醒来,床头放着一杯温度刚好的水。习惯下楼的时候,沈聿臣已经坐在餐桌旁边了。习惯那个人不怎么说话,但视线总是落在他身上。
也习惯了一日三餐都有人做。
沈聿臣做饭的水平,怎么说呢。
很努力。
第一天是阳春面。第二天是蛋炒饭,鸡蛋炒得有点焦,但林知夏全吃完了。第三天是番茄炒蛋和米饭,番茄切得大小不一,蛋倒是炒得嫩了。第四天是清蒸鱼,鱼是陈助送来的,沈聿臣站在料理台前研究了半个小时,最后蒸出来的鱼肉居然还挺嫩。
第五天早上,林知夏下楼的时候,闻到了煎饼的味道。
他站在楼梯口,看见沈聿臣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锅铲,正在翻一张饼。饼翻过来的时候碎了一个角,他铲了好几下才铲起来。
围裙是灰色的。
系在黑色衬衫外面,带子在背后打了个很紧的结。
林知夏看着那个结,不知道为什么想笑。
他走过去。
“早。”
沈聿臣回头看了他一眼。
“早。”
然后把煎饼铲进盘子里。碎的角被他藏在下面了。
林知夏坐下来。拿起筷子。咬了一口。饼皮有点厚,中间夹了鸡蛋和火腿。火腿切得太厚了,咬下去能明显感觉到它的存在。
但他还是吃完了。
腮帮子鼓起来又瘪下去,嚼得很认真。
沈聿臣坐在对面,手里拿着一杯黑咖啡,没吃。
“好吃吗。”
“嗯。”
“真的?”
林知夏点头。
“就是火腿可以切薄一点。”
说完愣了一下。
这是五天来他第一次主动提意见。
他攥紧筷子,有点紧张。
沈聿臣看着他。
“好。”
语气没什么变化。
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林知夏低下头继续吃。但耳朵尖又红了。
吃完饭,沈聿臣去公司了。
走之前站在玄关换鞋,对着客厅里缩在沙发上的林知夏说:“中午有人送饭。热一下再吃。”
“嗯。”
“草莓在冰箱里。洗过了。”
“嗯。”
“有事打陈助电话。号码贴在冰箱上。”
“嗯。”
沈聿臣看着他。
林知夏盘腿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遥控器,电视开着,在播昨天没看完的那部老电影。他看得很认真,睫毛一眨不眨。
“我走了。”
林知夏抬起头。
“……路上小心。”
声音很小。
但说了。
沈聿臣的手在门把手上停了一下。
然后推门出去了。
门关上的声音很轻。
林知夏听着外面的车发动,开远。然后把遥控器放下,缩进沙发角落,抱住膝盖。
电视里的女人又在等人了。
码头上风很大,她的旗袍被吹起来,手里攥着一张船票。
林知夏看着看着,走了神。
他想起以前。
在城中村那间出租屋里,他也经常这样缩着。不是缩在沙发上,那时候没有沙发,是缩在床上。出租屋的床是一米二的,床垫是房东留下的,中间塌了一块,睡久了腰疼。他买不起新的,就垫了两层旧棉被。棉被是从亲戚家带出来的,盖了好多年,棉花都结块了,硬邦邦的。但那是他自己的被子,上面没有别人的味道。
那时候他每天做什么呢。
早上起来,烧一壶水。水壶是电的,拼多多买的,十九块九。烧水的时候声音很大,咕噜咕噜的,像一只生气的猫。他听着那个声音刷牙。牙刷是超市买一送一的,刷毛硬,刷久了牙龈出血。但他一直没换,因为还有一支没拆封。不能浪费。
刷完牙,水烧开了。倒进保温杯里,带上去便利店。保温杯也是赠品,超市满五十八送的,红色的,上面印着超市的logo。保温效果不太好,到下午水就凉了。凉了也喝。他不挑。
在便利店站一整天。收银,理货,拖地。偶尔有客人跟他说话,他就结结巴巴地回应,手心全是汗。大部分时间没人理他。他就站在收银台后面,看货架上的东西。薯片有几种口味,饮料有几个品牌,哪一排的泡面卖得最好。他全都记得。不是特意记的,是每天看,看久了就记住了。
下班回家,路过菜市场。如果收摊了,能买到便宜的菜。一把蔫了的青菜一块钱,两个有点软的番茄一块五。他买回去,用那个十九块九的电水壶烧水,煮面。面是三块钱一大袋的挂面,能吃一个星期。煮好了就着锅吃,省得洗碗。
吃完饭,躺在那张塌了床垫的床上。手机屏幕的光照在脸上。他刷一会儿视频,看猫,看做饭的,看别人养的狗。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手机掉在枕头旁边,第二天早上发现没电了,充电线的角度又不对了。
每天都一样。
没有期待。
也没有失望。
只是活着。
林知夏把脸埋进膝盖里。
电视里的电影放完了,开始播广告。又是那个洗衣液的广告。
他闭上眼睛。
那时候他想过会有人带他走吗。
没想过。
连做梦都没梦到过。
不是不想,是不知道该梦什么。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会蹲下来给他系鞋带。不知道有人会因为他多看了一眼草莓,就每天买一盒新的放在冰箱里。不知道有人会在他哭的时候,用手指擦掉他的眼泪,指腹上还沾着面粉。
不知道有人会跟他说“以后天天给你做”。
林知夏把脸从膝盖上抬起来。
眼睛有点湿。
他抽了一张纸巾,按在眼睛上。
电视里开始播午间新闻。
他把纸巾攥成一团,扔进茶几下面的垃圾桶里。垃圾桶是空的,里面只有他昨天扔的一张纸巾。
他从沙发上下来,走进厨房。打开冰箱。草莓在最上面一层,洗好了,装在一个白色的盘子里,用保鲜膜包着。他拿出来,撕掉保鲜膜,拿了一颗。咬了一口。很甜。
他又拿了一颗。
靠在料理台边上吃。
料理台很大,黑色的,擦得很干净。灶台上放着那只平底锅,刚才煎饼用的,已经洗干净了,扣在沥水架上。旁边是两只碗,两双筷子。
林知夏看着那些碗筷。
想起沈聿臣蹲在厨房里揉面团的样子。面粉粘在衬衫上,一块一块的白。下巴上也蹭了一道,自己不知道。
他把第三颗草莓塞进嘴里。腮帮子鼓着。
嚼了两下。
笑了。
很小。
像草莓的甜味从嘴角漏出来一点。
下午四点,门铃响了。
不是大门,是侧门。林知夏记得沈聿臣说过,侧门是送东西的人走的。
他去开门。门口站着陈助,手里拎着几个袋子。
“林先生。沈总让我送来的。”
林知夏接过袋子。
“谢谢。”
声音很小,但说了。
陈助点了下头,转身走了。林知夏关上门,把袋子拎到茶几上。打开第一个,是几本书。他翻了翻,全是画册。风景的,动物的,还有一本全是猫的。
他翻到那本猫的画册,停住了。
封面是一只橘猫,蹲在窗台上,眯着眼睛晒太阳。
他摸了摸那个封面。
打开第二个袋子,是几套家居服。浅灰色,米白色,还有一套淡蓝色的。他拿出来比了比,比上次那套小了一号。
第三个袋子里是一双拖鞋。
毛绒的。
浅灰色的,上面有两只兔耳朵。很长,垂下来。
林知夏拎着那双拖鞋,看了很久。
然后把脚上那双普通的拖鞋脱了,穿上这双。
兔耳朵耷拉在脚背上。
他走了两步。耳朵一晃一晃的。
嘴角又弯了。
五点。沈聿臣回来了。
推开门的时候,林知夏正坐在沙发上看那本猫的画册。听见门响,他抬起头。兔耳朵拖鞋从沙发上垂下来,一晃一晃的。
沈聿臣的视线落在那双拖鞋上。
停了一下。
“合脚吗。”
林知夏点头。
把脚往回缩了一点,兔耳朵跟着缩进去。
沈聿臣换好鞋,走进来。把西装外套脱了,搭在沙发背上。袖口解开,往上挽了两圈。然后看了一眼茶几上摊开的画册。
“喜欢猫。”
不是问句。
林知夏点头。手指还放在那只橘猫的图片上。
沈聿臣没说什么。
走进厨房。
林知夏听见他打开冰箱的声音,然后是水龙头的声音。
“晚上吃什么。”他问。
沈聿臣从厨房探出头。
“你想吃什么。”
林知夏想了想。
“面。”
“又吃面。”
“你做的面好吃。”
沈聿臣的动作停了一下。
然后转身去拿面粉了。
林知夏低头继续看画册。耳朵尖红着,但他把脸埋得很低,假装在看那只橘猫。
厨房里传来揉面的声音。
和上次一样,面团被摔在案板上,发出闷闷的响声。
林知夏翻了一页画册。是一只三花猫,蹲在墙头上,眼睛圆溜溜的。
他看了一眼厨房的方向。沈聿臣的背影。灰色围裙系在黑色衬衫外面,带子打了个死结。面粉又粘在袖口上了。
他把画册合上。
穿上兔耳朵拖鞋,啪嗒啪嗒走到厨房门口。站住。
“我能在这里看吗。”
沈聿臣回头。
看了他一眼。
“能。”
林知夏就在厨房门口的椅子上坐下了。脚上的兔耳朵垂下来,贴着椅腿。
他看着沈聿臣揉面。
不说话。
就是看着。
沈聿臣揉面的动作比上次熟练了一点。面团在他手底下慢慢变光滑。他低着头,眉间那道皱痕很浅。面粉蹭在手背上,蹭在手腕上。
厨房里很安静。
只有揉面的声音,和冰箱嗡嗡的运转声。
林知夏把脚缩上椅子,抱住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
看着沈聿臣。
一直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