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送林时砚回舅舅家

五一这天,林时砚六点就醒了。他每天都是这个点醒,即使不用上课、不用打工、不用做任何事,身体也会在这个时刻自动醒来。他躺了一会儿,看着天花板上的光从灰蓝色变成浅金色,窗帘缝隙里的那道光慢慢地往右移动,像一根缓慢爬行的金线。他起了床,叠好被子,洗漱,把厨房台面擦了一遍。冰箱里还剩两个鸡蛋和一小把蔫了的青菜,他给自己下了一碗面,吃的时候在想一件事——陆征吃早饭了吗?他会不会空腹开车?三个小时的车程,不吃早饭容易低血糖。

他把碗洗了,站在厨房里犹豫了一瞬,然后从冰箱里拿出那盒草莓。上次买的两盒,一盒被陆征吃了大半,剩下几颗他舍不得吃,一直放在冷藏室里,用保鲜膜封着。他把保鲜膜揭开,草莓还新鲜,颜色红润,没有坏。他用一个保鲜袋装了几颗,放在书包里,拉好拉链。

八点四十,他换好衣服下楼。

今天穿了那件黑色冲锋衣。不是刻意挑的,是手伸进衣柜的时候最先摸到的就是它。拉链拉到三分之二的位置,他没有拉到最上面,因为今天天气好,阳光照在身上已经有了初夏的热度。他站在单元门口,阳光落在他的肩膀上,黑色的面料吸热,一会儿就暖了。

八点五十五,那辆黑色的大G开进来了。

车子在单元门口停下来,引擎的声音很低沉,像一头大型动物在呼吸。车窗是深色的,看不到里面的人。副驾驶的门从里面推开了,开的角度不大,刚好够一个人侧身坐进去。

林时砚弯腰坐进去,带上门。车里开着空调,温度刚好,不冷不热。陆征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领口露出锁骨,袖子卷到肩膀,手臂的线条在光线下很清晰。他的头发没怎么做造型,刘海垂下来,几乎遮住了眉骨。墨镜架在鼻梁上,镜片是深色的,看不清他的眼睛。

“早。”陆征说。

“早。”林时砚系好安全带,把书包放在腿上。

车子开动了。陆征开车的方式跟他的性格一样,快、猛、不拖泥带水。变道的时候,打灯和变道几乎是同时进行的,灯亮了一下,车已经过去了。他的速度感很好,跟车距离把握得精准,刹车用得很少,大部分时间靠油门控制车速。林时砚坐在副驾驶,看着挡风玻璃外面的路在眼前展开、收缩、转弯、变直,像一部被按了快进键的公路电影。

车里很安静,陆征没有开音乐,林时砚也没有说话。不是没话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之间的话题太少了,少到像一口快见底的井,你不敢轻易把桶放下去,怕提上来的时候只有半桶泥水。但安静并不让人难受,这是林时砚第一次发现,跟陆征待在一起不说话的时候,空气不是紧绷的,而是松弛的。

上了高速之后,陆征打开了定速巡航,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搁在中央扶手上。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林时砚的目光从那些手指上滑过,不敢停留太久,怕被陆征注意到。

“你舅妈家具体地址?”陆征问。

林时砚报了地址,县城边上,自建的三层小楼,白色瓷砖,院子有棵枇杷树。他说完这个描述,自己都觉得太啰嗦了,但陆征没有打断他,只是“嗯”了一声,在导航里输入了地址。

导航播报:“预计到达时间,十一时四十分。”

两个半小时。林时砚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高速公路两边的风景从城市变成了郊区,从郊区变成了农田,从农田变成了起伏的丘陵。五月的田野是绿色的,麦苗已经抽穗了,风吹过去的时候像一片绿色的海,一浪一浪地涌向远方。他看到那些绿色的波浪,心里忽然很安静,安静到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的,不急不慢,像车轮碾过路面的节奏。

他的眼皮开始发沉。昨晚没睡好,是因为在想今天的事。陆征要送他回舅舅家,这意味着陆征会见到他的舅舅、舅妈,可能还会见到那些在院子里打牌的亲戚。他不知道陆征会怎么面对那些人,会不会不耐烦,会不会冷脸,会不会说出一些让人尴尬的话。他想了很久,久到后半夜才睡着。

现在坐在车里,引擎的低鸣像一首催眠曲,座椅的包裹感像一只温柔的手托着他的后背,空调的风拂在脸上,不冷不热,刚刚好。他的身体在这些舒适的信号里慢慢地放松下来,肩膀不再端着,脖子不再僵着,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沉。

他睡着了,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的原因是一个轻微的颠簸,高速路上有一段修补过的路面,车轮碾过去的时候车身晃了一下,他的头从靠背上滑到了旁边,落在了什么东西上。不是硬的,不是凉的,是温热的,有弹性的。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自己靠在了陆征的肩膀上。

他的第一反应是弹开。动作快得像被烫了一下,头从陆征的肩膀上抬起来,身体往车门的方向缩了缩,脊背贴紧了车门。他以为会听到一句嘲讽——“睡相真差”或者“头好重”,但什么也没有。陆征没有说话,甚至没有看他。他的右手还搭在方向盘上,左手搁在中央扶手上,姿势跟他睡着之前一模一样,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时砚偷偷看了陆征的侧脸。墨镜还戴着,看不清他的眼睛,但能看到他下颌的线条。他的嘴唇微微抿着,不是不高兴的那种抿,是专注的那种抿,像在认真做一件不需要太多注意力但也不能完全分心的事情。

他靠在陆征肩膀上睡了多久?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醒来的时候,肩膀的位置有一个浅浅的热度,是陆征身体传递过来的温度,隔着衣服的面料,薄薄的一层,像一杯放了很久的温水,不烫嘴了,但还有余温。那个热度在他的肩膀上停留了十几秒,然后慢慢地散了,像烟飘进空气里,看不见了,但你闻得到。

他转过脸,假装看窗外的风景。高速公路上的车不多,偶尔有一辆大货车从旁边车道超过去,带起一阵风,车身会微微晃动一下。他在这晃动中调整了自己的呼吸,让它变得平稳,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因为靠了别人的肩膀就心跳加速的人。

“快了。”陆征说。

林时砚看了看导航,还有不到半个小时。他拿出手机,给沈丽华发了条消息:“舅妈,快到了。”沈丽华秒回了两个字:“等你。”他不知道这两个字里有几分是真心等他的,有几分是真心等陆征的。但他没有深想,因为深想没有意义。他把手机收起来,从书包里拿出那袋草莓,打开保鲜袋,递到陆征手边。

“吃吗?洗过的。”

陆征偏头看了一眼,伸手从袋子里捏了一颗。红色的果实在他指间停留了一瞬,然后被送进嘴里。他咬了一口,汁水沾在下唇上,他用舌尖舔了一下,林时砚的目光追着那个动作,追了一瞬,迅速移开了。

“甜。”陆征说。

林时砚也拿了一颗放进嘴里,确实甜。比自己之前吃的任何一颗都甜。不是因为草莓的品种变了,是因为分享这件事本身会改变食物的味道。一个人吃的东西是食物,两个人分着吃的东西,多了一层说不清的东西,像盐,你不知道它具体改变了什么,但没有它,就是不一样。

导航提示:“前方五百米,到达目的地。”

林时砚看到了那棵枇杷树。从主路上就能看到,树冠高出院墙一大截,枝叶茂密,在阳光下绿得发亮。他看到了院门口停着的几辆电动车,亲戚们已经到了。他忽然紧张起来,不是紧张见亲戚,是紧张带着陆征见亲戚。陆征会怎么跟他们说话?会不耐烦吗?会冷脸吗?会说一些让人下不来台的话吗?他不知道。

车子停在院门口。沈丽华已经从屋里出来了,站在枇杷树下,手在围裙上擦着,脸上的笑容大得有些用力。她旁边站着林建国,穿着那件只在过年和重要场合才穿的夹克,双手垂在身体两侧,站得很直,像在等一个重要的客人。

林时砚解开安全带,下了车。陆征也下来了,关了车门,站在车旁边。阳光照在他身上,黑色T恤吸热,他的手臂在光线下显得很结实,皮肤是小麦色的,跟林时砚的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陆征摘下墨镜,挂在T恤的领口,露出那双眼睛,像一潭没有风的水。

沈丽华迎上来,声音比平时高了八度:“阿征来了!快进屋坐!开了这么久的车累了吧?”

陆征说:“不累。”

两个字,不多不少。语气不热络,但也不冷。就像一个不太熟的晚辈对长辈说一句应该说的话,完成了一个应该完成的动作。沈丽华听到这两个字,笑容大了半号,转身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招呼:“快进来快进来,外面热。”

林时砚走在陆征旁边,两个人隔着半步的距离。他注意到陆征走路的步速慢了一些,是自然而然地调整到了跟林时砚同步的频率。以前陆征走路很快,步子很大,林时砚要加快脚步才能跟上,但今天他们并排走的时候,步幅一致,节奏一致,像两条被调到同一个频率的琴弦,一起振动,一起停止。

客厅里已经坐了好几个人。二姨在嗑瓜子,三舅在喝茶,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大概是哪个亲戚的新媳妇。他们看到陆征进来,所有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他身上,浑身上下写着“我跟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那些目光里有好奇,有打量,有比较,有判断。林时砚对这些目光太熟悉了,每次回来都是这样的,他是被这些目光审视长大的,他知道那些目光的每一个层次和每一个含义。

但陆征对这些目光似乎没有感觉。他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拿起茶几上的一颗糖,剥开,放进嘴里。动作很自然,像是他经常做这件事,像是在自己家一样。这个动作消解了客厅里那股微妙的紧张感。

沈丽华端了茶上来,陆征接了,说了一声谢谢。林时砚听到这两个字,愣了一下。他从来没有听陆征说过谢谢。不是陆征没礼貌,是他们之间不需要说谢谢。他做的那些事在陆征看来大概是他应该做的,或者不值得说谢谢的。但面对沈丽华递过来的一杯茶,他说了谢谢。

不是因为他尊重沈丽华,是因为沈丽华是外人。对“外人”,需要用礼貌来维持关系,对“自己人”,不需要。

午饭很丰盛,沈丽华做了一大桌子菜。红烧肉、清蒸鲈鱼、白切鸡、蒜蓉空心菜、排骨莲藕汤,还有一大盘炒田螺——这是林时砚小时候最爱吃的菜,沈丽华记得。她把田螺放在林时砚面前,用筷子点了点盘子,说:“你小时候最爱吃这个,每次回来都让你舅去买,现在菜市场卖田螺的少了,我跑了两个市场才买到。”

林时砚夹了一个田螺,用牙签挑出肉,放进嘴里。味道跟小时候一样,鲜的,辣的,带着紫苏的香气。他吃了一个,又吃了一个,吃到第三个的时候,发现陆征在看他。

林时砚的筷子顿了一下。

“你要不要尝一个?”他把盘子往陆征的方向推了推。

陆征看了一眼那盘田螺,摇了摇头。

“不会吃。”他说。

三个字,简短,但在这个语境里,是一种邀请。意味着我不会,你可以教我。林时砚用牙签挑了一个田螺肉,放在陆征的碟子里。陆征用筷子夹起来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眉毛微微挑了一下,那个表情更像是“原来你是这个味道”。

“怎么样?”林时砚问。

“还行。”

又是“还行”。林时砚发现陆征很喜欢用这个词——还行。这个词像一个安全区,他不会掉进去,你也不会觉得他在敷衍。但林时砚现在知道,“还行”在不同的语境里有不同的意思。

吃完饭,林时砚帮沈丽华收了碗。在厨房里,沈丽华压低声音问他:“你婆婆给的那张卡,你用过没有?”

“没有。”

“为什么不用?”

“不想。”

沈丽华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一种复杂的、林时砚读不太懂的东西。她把一摞碗放进水池里,拧开水龙头,水声哗哗地响起来。她在水声里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但林时砚听得很清楚。

“时砚,别太犟。该用的用,该花的花。你不是一个人了,你是两个人。两个人的日子,不是你一个人省出来的。”

林时砚没有回答。他把洗好的碗一个一个地放进沥水架,碗底的水滴在台面上,发出细微的声响,一滴一滴的,像时钟走动的声音。他在那个声音里想沈丽华说的话——“两个人的日子”。他跟陆征,算是“两个人”吗?他们一起吃了几顿饭,一起坐了一次车,他靠在他的肩膀上睡了一觉。这些算不算“过日子”?他不知道。但他知道,沈丽华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跟以前不一样了,她开始把陆征算进林时砚的人生里了。

下午两点,陆征说要走了。他下午还有事,林时砚不知道是什么事,也许是训练,也许是别的。他没有问,陆征也没有说。沈丽华装了一袋子东西让他带走——腊肉、香肠、辣酱,还有一袋新鲜的枇杷,刚从树上摘的,黄色的果皮上还带着一层细细的绒毛。“枇杷刚熟,甜着呢,路上吃。”沈丽华把袋子塞进陆征手里,动作有点急,像是怕他拒绝。

陆征接了,说:“谢谢。”

林时砚站在院门口,看着陆征把袋子放进后备箱,关上,绕到驾驶座,拉开车门。阳光照在车顶上,黑色的漆面反射出刺眼的光,他眯了一下眼睛。陆征在车门口停了一下,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你什么时候回去?”

“后天。”林时砚说,“坐大巴。”

陆征看着他,那目光里有林时砚读不懂的东西。这个过程很快,快到林时砚还没来得及读清他眼神里的内容,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我后天来接你。”

这句话不是商量,是通知。但林时砚这次不想拒绝,或者说,他从一开始就不想拒绝。他只是不好意思说“好”,不好意思让自己的期待显得太明显。

“几点?”他问。

“上午十点。”

“好。”

陆征弯腰坐进车里,发动引擎。车窗摇下来,露出他的半张脸。墨镜已经戴回去了,看不到眼睛,只能看到鼻梁和嘴唇。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来。车窗摇上去了,车子缓缓启动,汇入主路的车流,红色的尾灯在阳光下不太明显,但他一直看着,看着那辆车变小,变远,变成一个点,然后在道路尽头消失。

他站在枇杷树下,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身上,斑斑驳驳的,像一件碎花衬衫。风吹过来,枇杷树叶沙沙地响,有几颗熟透了的枇杷从树上掉下来,落在草丛里,发出沉闷的声响。他没有去捡。

他在想陆征刚才那个没有说出来的话是什么。车窗摇下来的时候,他的嘴唇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像是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他不知道陆征想说什么,也许是一句“照顾好自己”,也许是一句“别忘了”,也许只是一个无意义的、嘴唇的条件反射。但他愿意相信,那是一句没有说出口的、跟他有关的话。

他走进院子,沈丽华正在收拾院子里的桌椅。她把一把塑料椅摞在另一把上,发出咔嗒一声响,头也没抬地说了一句:“他开车挺稳的。”

林时砚“嗯”了一声。

沈丽华把椅子摞好,直起腰,用围裙擦了擦手,看着林时砚。她的目光比以前柔和了,不是那种“我看你能过成什么样”的审视,是那种“看样子还行”的观望。她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但最后只说了一句:“枇杷给你装了一袋,带回去吃。”

林时砚说好。

他回到屋里,上楼,走进自己以前住的那间房间。现在这间屋子堆满了杂物——钓鱼竿、旧书、废纸箱、落满灰的旧电器。他的单人床还在,但床板上堆了几个纸箱,没办法睡了。他站在门口,看着那个曾经属于他的空间被别的东西占据,心里没有难过,也没有遗憾,只是有一点说不清的、淡淡的感慨。

他下了楼,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亲戚们已经散了,客厅里只有电视的声音,沈丽华在厨房里洗碗,林建国在阳台上抽烟。一切都跟以前一样,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他拿起手机,给陆征发了条消息。

“路上慢点开,注意安全。”

发完之后他觉得自己很啰嗦。陆征是职业赛车手,他不需要任何人教他开车。他不太擅长直接说“我在乎你”,所以用这种方式,把它藏在最日常的、最不起眼的、最不会让人尴尬的句子里面。

陆先生回了一条消息。很短,三个字。

“知道了。”

以前他看这三个字,看到的是“我知道了,你可以闭嘴了”。今天他看这三个字,看到的是“我知道了,你放心”。

他把手机收起来,走出院子。

枇杷树还在,阳光还在,风还在。他的生活里多了一个人,一个会在五一假期开车三个小时送他回舅舅家、会吃他洗的草莓、会让他靠在肩膀上睡觉、会在他下车之前摇下车窗欲言又止的人。这个人没有说过喜欢他,没有说过在乎他,甚至没有承认过他们之间的关系。但他用行动在一寸一寸地证明,他们之间在发生某种变化,一种缓慢的、细微的、几乎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变化,像春天第一场雨后土壤里萌发的草芽,你看不到它在长,但过几天再看,它已经破土了。

林时砚站在枇杷树下,仰起头,看着那些藏在绿叶之间的黄色果实。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仰起的脸上,把那些细小的绒毛照成了金色。

他伸出手,够不到。他踮起脚尖,还是够不到。他跳了一下,没有抓到枇杷,但他的手触到了最低的那根枝条。枝条晃了晃,树叶沙沙地响,有几片叶子落下来,飘在他的头发上、肩膀上、手心里。他低头看着手心里那片叶子,绿色的,叶脉清晰,边缘有一点点卷。

然后他坐在树下的石墩上,看着远处的路。路是水泥的,从院门口一直延伸到主路上,再延伸到更远的地方。陆征的车就是沿着这条路开走的,从这条水泥路到主路,从主路到高速,从高速到城市,从城市到家。

林时砚出发的地方是这里,到达的地方是澜湾。澜湾有陆征,陆征有家,家有一个空了的干花罐子,罐子等着被插上新的花。

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后天,十点。陆征来接他。

林时砚走进院子,沈丽华在厨房里喊了一声:“晚上吃剩菜,红烧肉还有半盘。”林时砚说好。他在客厅里坐下来,电视开着,一个电视剧在播,男女主角正在吵架,声音很大,台词很长。他没有在看,他在想一件事——后天陆征来接他的时候,他应该穿什么?

还是那件黑色冲锋衣吗?还是那件领口泛黄的白衬衫?还是他应该去买一件新的?用陆正远给的那张卡?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笑了。不是高兴的笑,也不是苦涩的笑,是那种“我在想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但我控制不住”的笑。他笑自己像个要去约会的少年,站在衣柜前翻来覆去地挑衣服,试了一件又一件,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最后穿上的还是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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