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衬衫

宋临渊的衬衫袖口磨破了。不是新衬衫,是那件穿了好几年的白衬衫,棉的,领口的标签洗得字迹模糊,只剩下“100%”后面半截数字。他穿白大褂的时候衬衫领子翻在外面,扣子扣到最上面那颗,下班脱了白大褂,领口解开一颗,露出锁骨。磨破的位置在左手腕外侧,袖口翻边的那一道折痕上,棉线被反复摩擦起了毛,毛了以后断掉,断掉的线头缩回去,留下一个很小的洞。洞的边缘是一圈细密的线头,像被什么东西从里面往外顶开的。

他发现这个洞的时候正在洗手。水流冲过手背,袖口湿了一小片,布料沾水之后变成半透明的,那个洞在水光里格外清楚。他把袖口翻过来看了看,又翻回去,关上水龙头,没有说什么。

周六下午,季白从衣柜里翻出一件旧T恤,浅灰色的,领口洗得发白。他把T恤摊在茶几上,从书架最下层那个铁盒子里拿出针线。针线是王秀兰上次来的时候留下的,缠在一小块硬纸板上,针插在线圈里,一共三根,大小不一样。她留这些东西的时候没说怎么用,只是放在冰箱旁边的抽屉里,和剪刀、皮尺、拆开的备用纽扣放在一起。宋临渊发现以后把抽屉整理了一遍,针线、剪刀、皮尺、纽扣,每样东西都用小塑料袋分装好,袋口折得整整齐齐。

季白抽出一根针,穿线。线是白色的,棉的,和王秀兰用的那种一样。他把线头在指尖捻了捻,对着窗户的光穿进针眼里,拉出一截,在末端绕了个结。然后把那件旧T恤翻过来,沿着侧缝的缝线,一针一针地挑。他要把缝线拆下来用。

宋临渊从书房出来,手里端着空了的咖啡杯,看见季白坐在沙发上,膝盖上摊着一件旧T恤,手指捏着针,正在拆缝线。拆下来的线绕在他左手食指上,已经绕了十几圈,白色的线圈在手指上微微勒进皮肤里。他在季白旁边坐下来。

“拆它干什么。”

“你衬衫袖口破了。这件T恤的缝线是棉的,拆下来补那件,颜色差不多。”

宋临渊没有说话。他把咖啡杯放在茶几上,看着季白拆线。针尖在原来的缝线之间穿进去,轻轻一挑,线断了,抽出来绕在食指上。动作很慢,有时候针尖会扎进布料里,他把针退出来,换一个角度再挑。拆到袖口那一段的时候,缝线特别密,大概是厂里的工人缝到这里多回了两针。季白挑了很久,线圈在食指上越绕越多,从十几圈变成几十圈。白色的棉线,有些地方洗得微微发灰,和宋临渊那件衬衫袖口的颜色很像。

拆够了,他把旧T恤叠好放回衣柜里。然后从玄关的挂钩上取下宋临渊那件白衬衫。棉布在手里是软的,袖口的布料比衣身薄,是长期翻折被磨薄的,对着光能看见经纬线之间的空隙。他把衬衫翻过来,袖口朝外,那个小洞在左手腕的位置,边缘的线头已经磨得很光滑了,手指摸上去有一点发硬。他从绕在食指上的线圈里抽出一截棉线,穿进针眼里。线比普通的缝纫线粗一点,穿过针眼的时候卡了一下,他把线头捻得更细,重新穿,进去了。针扎进袖口布料的反面,从洞的边缘穿出来,拉紧。第一针。然后第二针,从另一侧穿进去,拉紧。两针交叉,把洞的边缘往中间收拢。他缝得很慢,每一针都看两遍才下针,针脚很密,比拆线的那件旧T恤密得多。

宋临渊坐在旁边看着他的手指。季白握笔的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有长期画图磨出的薄茧,拇指和食指捏着针,针尖在袖口的棉布上进进出出。每穿过一针,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针尾把线拉出来,线在布料上留下一道很细的痕迹,然后被拉紧,痕迹消失,只剩下一个小小的针脚。那个小洞在针脚下一点一点缩小。先是变成一道缝,然后缝的两边被拉在一起,最后只剩下几道并排的白色针脚,比周围的布料稍微新一点,在旧了的袖口上像一小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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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完了,他把针扎进线圈里,线在针尾绕了两圈,拇指按住绕好的线圈,针从中间穿过去,拉紧。一个结。又打了一个。两个并排的结很小,线头留了很短一截,剪掉。他用手指摸了摸那片针脚,平整的,和周围的布料几乎融为一体。

宋临渊把衬衫接过来,翻到正面。正面看不见针脚,只有那个原来破洞的位置,布料被缝线收拢以后微微皱了一点,像水面上被风吹过的一小片波纹。他把衬衫穿上。左手伸进袖子里的时候,那片针脚贴着他的手腕外侧,棉线是新的,比旧布料硬一点点。感觉不到硌,只是知道那里有一排针脚,是季白刚才一针一针缝出来的。他把袖口的扣子扣上,针脚藏在袖口翻边的内侧,从外面完全看不见。

“紧不紧。”季白问。

“不紧。”

宋临渊把左腕转了转,袖口在手腕上滑动了一小段距离,针脚贴着皮肤,没有扯紧的感觉。他把衬衫脱下来,叠好。不是平时那种对折再对折的叠法,是先把两只袖子往中间折,再把下摆往上折,最后对折,针脚在最里面,被层层布料保护着。叠好的衬衫放回衣柜里,和季白那件浅灰色T恤并排。那件T恤的侧缝被他拆了一段线,剩下的线头用针别住了,等着下次再用。

季白把针线收回铁盒子里。线还剩大半圈,缠在硬纸板上,针插在线圈里,三根,大小不一样。铁盒子放回书架最下层,和装薄荷叶的铁盒子、装信的铁盒子、装旧门锁零件的玻璃瓶、装头发的玻璃瓶并排。一排容器,里面装着拆散的东西、干透的东西、褪色的东西、剪下来的东西。现在线圈里多了一种——从旧衣服上拆下来的棉线,缝在另一件旧衣服的破口上。两根线原本在不同的衣服里,一件被拆了,一件被补了。被补的那件还在穿,被拆的那件叠好了放在旁边,缺了一段线,但还是一件完整的衣服。

晚上,宋临渊洗完澡出来,穿着那件补好的白衬衫当睡衣。袖口的扣子没有扣,翻边翻着,那排针脚露在外面,在浴室的暖光灯下是几道很细的白。他在沙发上坐下来,袖口蹭过沙发扶手,针脚在棉布表面微微凸起,蹭过去的时候有很轻的摩擦感。他没有把袖口翻回去。

季白从厨房端了两杯水出来,看见他靠在沙发上,左手搭在扶手上,袖口翻着,那排针脚朝着天花板。灯光从上面照下来,针脚的影子落在袖口内侧的布料上,一道一道,比实际的针脚更长更淡。

“你袖口翻着。”

“我知道。”

宋临渊没有把它翻回去。端起水杯喝了一口。左手无名指上的疤痕,虎口的旧疤,手腕外侧那排新缝的针脚,在同一个手臂上,从指尖到手腕,一字排开。每一道疤都有来历。兔子蹬的。手术刀划的。季白缝的。他把水杯放下,左手搭回沙发扶手上,针脚朝上,像一小片故意露出来的雪。季白在他旁边坐下来,把他翻着的袖口翻回去,抚平,扣上扣子。针脚被藏进袖口内侧,看不见了。但两个人都知道它在那里,贴着左手腕的皮肤,隔着两层布料,一层是衬衫的袖口翻边,一层是季白刚抚平的那只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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