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程朗问他“你是不是还喜欢那个人”,陆时砚沉默了十秒
程朗把陆时砚堵在剪辑室里,是在老街重逢的三天之后。
剪辑室不大,十几平米,一张桌子,两台电脑,一个书架,上面堆满了硬盘和光盘。墙上贴满了便签纸,各种颜色,写着各种待办事项——“调色”“混音”“字幕”“送展”。有些已经划掉了,有些还空着,像一面没有完成的拼图。
陆时砚坐在电脑前,正在剪一部新片子。素材是上个月拍的,关于一座即将被拆除的老水塔。那座水塔在城市北郊,建于六十年代,红砖砌的,顶端有一个巨大的圆形水箱,和纺织厂那座很像。但不是同一座。那座已经拆了,十年前就拆了,拆的时候他没有去看。不是不想,是不敢。他怕看到那座塔倒下去的样子,怕听到砖块碎裂的声音,怕自己会想起那些在塔下面拍过的照片、等过的光线、发过的呆、想过的那个不在身边的人。
程朗推门进来的时候,陆时砚正盯着屏幕上一帧定格的画面——水塔,夕阳,红砖,爬山虎。叶子已经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藤蔓,像一张网一样裹着整座塔。他看了很久,久到程朗在他身后站了一分钟他都没有察觉。
“时砚。”程朗喊他。
陆时砚回过神,摘下耳机。
“你怎么进来的?”
“门没锁。”
“哦。”
程朗在他旁边坐下,看着他。陆时砚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把目光移回屏幕上。
“你有事?”他问。
“有。”程朗说,“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回答。”
陆时砚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了一下。
“你问。”
“你是不是还喜欢沈昭序?”
剪辑室里安静了。
电脑的风扇在嗡嗡响,空调出风口在呼呼吹,书架上的硬盘偶尔发出读盘的咔咔声。这些声音平时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在这个瞬间,它们变得很大,大到像有人在房间里敲鼓。
陆时砚沉默了。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五秒,六秒,七秒,八秒,九秒,十秒。
然后他开口了。
“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喜欢他。”
程朗看着他,表情很复杂——不是惊讶,不是心疼,是一种“我就知道”的了然,混合着“你这个傻子”的无奈和“我该拿你怎么办”的疲惫。
“十年了。”程朗说。
“我知道。”
“他跟你分手了。”
“我知道。”
“他让你等了十年。”
“我知道。”
“你不恨他?”
陆时砚看着屏幕上那帧定格的画面——水塔,夕阳,红砖,光秃秃的藤蔓。
“恨过,”他说,“很恨。恨到想把他从我的脑子里挖掉,恨到想把他从我的心里剜掉,恨到想变成一个不认识他的人。但我做不到。我试过,用工作填满每一天,用旅行填满每一个假期,用新认识的人填满每一个空出来的位置。但没有用。他不在那些位置里,他在更深的、更隐蔽的、我找不到也挖不掉的地方。”
他停了一下。
“后来我不恨了。不是因为我原谅了他,是因为我发现,我恨的不是他,是我自己。”
程朗看着他,没有说话。
“恨自己不够好,”陆时砚说,声音很轻,“恨自己没有让他留下来,恨自己没有追上去,恨自己在他说‘分手吧’的时候说了‘好’。我应该说不好的,应该追上去,应该抱住他,说‘我不想分手,我们谈谈’。但我没有。我说了‘好’。一个字的‘好’。和一个字的‘分手吧’一样短,一样轻,一样像一把刀。”
程朗沉默了很久。
“时砚,”他说,“你不是不够好。你们只是太年轻了。”
陆时砚看着他,眼眶红了。
“年轻不是借口。”他说。
“那什么是?”
陆时砚想了很久。
“不知道。”他说,“也许没有借口。也许有些事情就是会发生的,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在哪,不管你们有多爱对方。它会发生,因为它该发生。发生了之后,你只能接受,只能往前走,只能在往前走的时候,背着那个包袱。包袱很重,但你不能放下,因为那是你唯一剩下的东西。”
程朗看着他,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他问,“老街都遇上了,面也吃了,路也走了。你不去找他?”
陆时砚沉默了几秒。
“我不知道该怎么找。”他说,“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现在算什么。朋友?陌生人?还是什么都不是?我不知道他愿意见我,不知道他见了我会不会又推开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别人。”
程朗看着他,知道“别人”是什么意思。不是普通朋友,是恋人。是那个可能已经出现在沈昭序生活里的人,是那个可能已经取代了他位置的人,是那个每天都能见到沈昭序、每天都能跟他说“早安”“晚安”“我爱你”的人。
他怕那个人存在。
他更怕那个人不存在。
因为如果不存在,那这十年的空白就是他一个人的错——是他没有回来找她,是他没有坚持,是他先说了“好”。
“你去问他。”程朗说,“问清楚。有没有别人,愿不愿意见你,能不能重新开始。问清楚了,行就行,不行就放下。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已经浪费了十年了。”
陆时砚看着他,笑了。那个笑容很轻,很淡,像一个快要熄灭的蜡烛最后闪了一下。
“去见他的时候,”他说,“我该穿什么?”
程朗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这个人,”他说,“十年没见,第一件事是想穿什么。”
“因为我想让他觉得,我过得很好。”
“你过得不好。”
“但他不需要知道。”
程朗看着他,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他的朋友,一个三十四岁的、入围过国际电影节的、在业内小有名气的纪录片导演,在考虑去见一个十一年前爱过的人的时候,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样,紧张到不知道该穿什么。
爱情不会让人变老。
它只会让人变回少年。
剪辑室不大,十几平米,一张桌子,两台电脑,一个书架,上面堆满了硬盘和光盘。墙上贴满了便签纸,各种颜色,写着各种待办事项——“调色”“混音”“字幕”“送展”。有些已经划掉了,有些还空着,像一面没有完成的拼图。
陆时砚坐在电脑前,正在剪一部新片子。素材是上个月拍的,关于一座即将被拆除的老水塔。那座水塔在城市北郊,建于六十年代,红砖砌的,顶端有一个巨大的圆形水箱,和纺织厂那座很像。但不是同一座。那座已经拆了,十年前就拆了,拆的时候他没有去看。不是不想,是不敢。他怕看到那座塔倒下去的样子,怕听到砖块碎裂的声音,怕自己会想起那些在塔下面拍过的照片、等过的光线、发过的呆、想过的那个不在身边的人。
程朗推门进来的时候,陆时砚正盯着屏幕上一帧定格的画面——水塔,夕阳,红砖,爬山虎。叶子已经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藤蔓,像一张网一样裹着整座塔。他看了很久,久到程朗在他身后站了一分钟他都没有察觉。
“时砚。”程朗喊他。
陆时砚回过神,摘下耳机。
“你怎么进来的?”
“门没锁。”
“哦。”
程朗在他旁边坐下,看着他。陆时砚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把目光移回屏幕上。
“你有事?”他问。
“有。”程朗说,“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回答。”
陆时砚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了一下。
“你问。”
“你是不是还喜欢沈昭序?”
剪辑室里安静了。
电脑的风扇在嗡嗡响,空调出风口在呼呼吹,书架上的硬盘偶尔发出读盘的咔咔声。这些声音平时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在这个瞬间,它们变得很大,大到像有人在房间里敲鼓。
陆时砚沉默了。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五秒,六秒,七秒,八秒,九秒,十秒。
然后他开口了。
“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喜欢他。”
程朗看着他,表情很复杂——不是惊讶,不是心疼,是一种“我就知道”的了然,混合着“你这个傻子”的无奈和“我该拿你怎么办”的疲惫。
“十年了。”程朗说。
“我知道。”
“他跟你分手了。”
“我知道。”
“他让你等了十年。”
“我知道。”
“你不恨他?”
陆时砚看着屏幕上那帧定格的画面——水塔,夕阳,红砖,光秃秃的藤蔓。
“恨过,”他说,“很恨。恨到想把他从我的脑子里挖掉,恨到想把他从我的心里剜掉,恨到想变成一个不认识他的人。但我做不到。我试过,用工作填满每一天,用旅行填满每一个假期,用新认识的人填满每一个空出来的位置。但没有用。他不在那些位置里,他在更深的、更隐蔽的、我找不到也挖不掉的地方。”
他停了一下。
“后来我不恨了。不是因为我原谅了他,是因为我发现,我恨的不是他,是我自己。”
程朗看着他,没有说话。
“恨自己不够好,”陆时砚说,声音很轻,“恨自己没有让他留下来,恨自己没有追上去,恨自己在他说‘分手吧’的时候说了‘好’。我应该说不好的,应该追上去,应该抱住他,说‘我不想分手,我们谈谈’。但我没有。我说了‘好’。一个字的‘好’。和一个字的‘分手吧’一样短,一样轻,一样像一把刀。”
程朗沉默了很久。
“时砚,”他说,“你不是不够好。你们只是太年轻了。”
陆时砚看着他,眼眶红了。
“年轻不是借口。”他说。
“那什么是?”
陆时砚想了很久。
“不知道。”他说,“也许没有借口。也许有些事情就是会发生的,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在哪,不管你们有多爱对方。它会发生,因为它该发生。发生了之后,你只能接受,只能往前走,只能在往前走的时候,背着那个包袱。包袱很重,但你不能放下,因为那是你唯一剩下的东西。”
程朗看着他,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他问,“老街都遇上了,面也吃了,路也走了。你不去找他?”
陆时砚沉默了几秒。
“我不知道该怎么找。”他说,“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现在算什么。朋友?陌生人?还是什么都不是?我不知道他愿意见我,不知道他见了我会不会又推开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别人。”
程朗看着他,知道“别人”是什么意思。不是普通朋友,是恋人。是那个可能已经出现在沈昭序生活里的人,是那个可能已经取代了他位置的人,是那个每天都能见到沈昭序、每天都能跟他说“早安”“晚安”“我爱你”的人。
他怕那个人存在。
他更怕那个人不存在。
因为如果不存在,那这十年的空白就是他一个人的错——是他没有回来找她,是他没有坚持,是他先说了“好”。
“你去问他。”程朗说,“问清楚。有没有别人,愿不愿意见你,能不能重新开始。问清楚了,行就行,不行就放下。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已经浪费了十年了。”
陆时砚看着他,笑了。那个笑容很轻,很淡,像一个快要熄灭的蜡烛最后闪了一下。
“去见他的时候,”他说,“我该穿什么?”
程朗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这个人,”他说,“十年没见,第一件事是想穿什么。”
“因为我想让他觉得,我过得很好。”
“你过得不好。”
“但他不需要知道。”
程朗看着他,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他的朋友,一个三十四岁的、入围过国际电影节的、在业内小有名气的纪录片导演,在考虑去见一个十一年前爱过的人的时候,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样,紧张到不知道该穿什么。
爱情不会让人变老。
它只会让人变回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