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有飞机
林池此言一出,不止在座的宾客惊呆了,连李栩和萧梓清也更是惊呆了。
那些端着香槟杯的手彻底僵在了半空中,那些张着的嘴忘了合上,那些正窃窃私语的人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
整座大厅安静了整整三秒,安静到能听见水晶吊灯上那些坠子互相碰撞的细微声响。
但很快,那些目光就变了。不是惊讶,是玩味,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是在心里盘算着这个爆炸性新闻能在茶余饭后聊多久。
李栩和萧梓清对视了一眼。那一眼里没有新郎和新郎之间的温情脉脉,没有交换戒指前的含情脉脉,甚至没有对这场婚礼最起码的尊重。
那一眼里有火,有冰,有刀,有剑。像两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在战场上狭路相逢。如果给他们一人一把刀,他们此刻一定已经在对方心口上捅了两刀。
不是比喻,是真的。李栩的眼神在说:你凭什么跟我抢?萧梓清的眼神在说:你又算什么东西?
但迫于压力,迫于那些虎视眈眈的目光,迫于萧家人按在他肩头的那些手,迫于李家父母那双恨不得把他吃了的眼睛,他们不得不把那些刀光剑影咽回去。
他们低下头,开始从口袋里掏东西。
李栩先掏出来。一个小盒子,深蓝色的,绒面的,上面印着某个奢侈品牌的logo。他打开,里面是一枚金戒指。
不是那种普通的黄金戒指,是白金镶钻的,做工非常精细,戒面很宽,刻着繁复的花纹,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应该也是挺贵的,虽然比不上他之前送给萧梓清的那条两千万的项链,但至少不是二手货了。
林池瞥了一眼,心想李栩这次倒是下了血本。
萧梓清也掏出了一个小盒子。他的盒子比李栩的更大,更精致,是那种老式的、手工制作的、边角镶嵌着贝母的首饰盒。
他打开的那一瞬间,周围响起了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一枚蓝宝石戒指躺在黑色的丝绒衬垫上,宝石很大,切割成椭圆形,颜色是那种深海一样的深蓝,像把一整个夜晚的星空浓缩在了这方寸之间。
它的周围镶着一圈碎钻,每一颗都很小,但切割得非常完美,在灯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据说这是某个小国皇室流出来的珍藏,已经传了好几代,辗转数手,最后被一位神秘买家拍下。
萧梓清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才弄到手的,大概三千万,也许更多。他不在乎,他在乎的是林池戴上它的时候,李栩的脸色。
萧梓清嗤笑着对李栩嘲讽道,声音不大,但足以让周围的人都听见。他的嘴角弯着一个得意的、挑衅的、像斗胜了的公鸡一样的弧度。
“上次你送我那绿宝石项链,还搭配了一个戒指吧?真是有够抠门的,一套首饰分开送给两个人。不像我,光这个戒指就三千万了。”
他顿了顿,把戒指举到灯光下转了一圈,让那些碎钻的光芒在李栩脸上跳来跳去,然后又收回来,深情款款地看向林池。
他的眼睛里有光,有蜜,有那种“你看我对你多好”的邀功。
然后他朝林池抛了个媚眼,情意绵绵的,像在演一出爱情电影。
李栩看到这个场面,头都要气炸了。他的太阳穴在突突地跳,青筋从额角暴起来,像一条一条的蚯蚓在皮肤底下蠕动。
他的手指攥紧了那枚金戒指,攥得咯吱响,恨不得把它捏成一块废铁。他的父母听到也是绿了脸。李母的脸从白变青,从青变紫,从紫变黑。她看着自己的儿子,又看了看萧梓清手里那枚蓝宝石戒指,再看了看李栩手里那枚金戒指。
心里有一万句脏话想骂。她儿子什么意思?不都赚了很多钱吗?几亿几十亿的生意做了一单又一单,在A市呼风唤雨,翻云覆雨。
居然对情人如此抠门?一套首饰拆开送,项链给未婚夫,戒指给小情人。这传出去,他们李家的脸往哪儿搁?
一些宾客看向他们两夫妻的眼里,已经明晃晃地充满了嘲讽和嘲笑。那些目光像一把一把的小刀子,割在李母的脸上,割得她生疼。
她听见有人在说“原来李总这么抠门啊”,有人在说“一套首饰都舍不得送全”,有人在说“难怪那小情人要跑”。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指甲陷进了掌心里。
萧家人捂住了扬起笑的半张脸。不是不想笑,是不能笑。他们和萧梓清是一家人,萧梓清赢了,就是萧家赢了。
但他们不能笑得太明显,毕竟李家还是亲家,还要合作,还要共赢。所以他们只能捂住嘴,让笑声从指缝里漏出来,像水从破了洞的袋子里往外渗。
李夫人怒火中烧。她感觉自己的脸,整个李家的脸,今天都被李栩丢尽了。她坐在主桌,手里还握着那把碎杯子,碎片扎在掌心里,血珠还在往外渗。
她顾不上疼,因为心里的疼比手上的疼更剧烈。她在想,等这件事结束,等这场该死的婚礼结束,等那些该死的宾客散去。
她必须做点什么来挽回李家的颜面。等他们去美国度蜜月,必须要坐私人飞机去,包下一整座岛,重新办一场婚礼。
务必办得豪华,隆重,无比气派。一定要把该死的萧梓清、该死的萧家给比下去,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李家有的是钱,不差那几千万。
李栩此刻也是火大。他从小就是天之骄子,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当众羞辱过。他的脸从红变白,从白变青,像被人打翻了调色盘。
他甚至顾不上礼仪,顾不上那些窃窃私语的宾客,顾不上父母那杀人的目光。他从兜里掏出一张支票,空白支票,已经签好了名盖好了章,数字那一栏空着。
他把支票举到林池面前,声音很大,大到整个大厅都能听见。
“林池宝儿,这张支票你想写多少就写多少。我以前都是猪油蒙了心,以后我肯定比萧梓清对你好一千倍。”
他的眼睛此刻充满了诱哄之意,亮晶晶的,像一只摇着尾巴的大狗,在等着主人摸摸头。他甚至给了林池一个飞吻,啵的一声,响得离谱。
林池看着这两只公孔雀争奇斗艳的样子,头皮都要发麻了。他的左边是李栩,举着空白支票,眼睛亮得像两颗灯泡;右边是萧梓清,举着蓝宝石戒指,眼睛含情脉脉。
他们像两只开屏的孔雀,抖着羽毛,翘着尾巴,争着谁更漂亮,谁更鲜艳,谁更能吸引他的注意。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在心里和系统吐槽道,声音压得很低,像怕被人偷听。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吗?吓晕了。这样任务还能完成吗?”
系统在他脑子里也是唯唯诺诺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带着一种“我也很无奈”的绝望。
“没办法了宿主,死马当活马医吧。不能OOC,你也OOC许多回了。不差这一回。”
林池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他伸出自己的左右手,左手伸向李栩,右手伸向萧梓清。那两只手白白的,瘦瘦的,骨节分明。
它们在空中停了一下,像在等待什么。然后李栩和萧梓清同时动了。他们一人握住他一只手,把那两枚戒指,一枚金的,一枚蓝宝石的,分别戴在了他的无名指上。
神父站在台上,手里捧着那本厚厚的、烫金的圣经。他的声音很洪亮,像钟声一样在大厅里回荡。
“李栩先生,萧梓清先生,你们是否愿意和面前的林池先生在一起?无论贫穷或者富有,生病还是健康,都永远爱他、尊重他、守护他,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两人互相瞪了一眼。那一眼里没有爱意,没有温情,没有任何夫妻之间该有的东西。只有恨,只有妒,只有“你凭什么”和“你又算什么东西”。
但那恨意只持续了一秒。下一秒,他们同时转过头,深情地看向林池。那眼神变得很快,快到像川剧变脸,像有人在背后给他们换了一张皮。
李栩的脑海中浮现的是这三年来林池对自己的爱。在夜色见面,林池给他倒了一杯水;他放他鸽子,林池说“没关系你忙你的”;他送他二手货,林池说“谢谢你我很喜欢”;林池穿着白大褂站在手术室外面说“手术很顺利”。还有第一次在樱花树下看见林池。
他感觉此刻胸腔里被那股爱意填满了,满到他要溢出来,满到他觉得那些爱是真实的,是存在的,是他曾经拥有过的。
他忽然有点想哭。
萧梓清的脑海中则是另一幅画面。红裙的林池,跪在公园的地上,给歌唱家做心肺复苏,阳光落在她身上,像给她镀了一层金边。当小黑子的林池,一条一条地发着那些阴阳怪气的评论,365天不间断,让他咬牙切齿了三年。
吃蛋糕的林池,在孤儿院里。他穿着白西装,笑着给他切草莓蛋糕,奶油沾在他鼻尖上,他舔了一下。他想,没有人比林池对他更重要了。
他们一左一右,单膝跪下。李栩在左,萧梓清在右。他们的姿态很标准,像排练过无数遍。他们抬起头,看着林池的眼睛,像两个虔诚的信徒在仰望他们的神。
他们把那两枚戒指,从林池的指尖推到指根。金的,蓝宝石的,一左一右,在他瘦白的手指上闪着光。
林池看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金戒指,又看了看右手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指。李栩的是一个金戒指,做工非常不错,应该也是挺贵的。
萧梓清的蓝宝石戒指则更为豪华,可能还是某个小国皇室流出来的。他不敢想,明天主任看到这场婚礼的新闻该有何等震惊。还有牛醉玉,还有妞妞,还有许清荷,还有千幸鹤,还有那些在医院里一起熬过无数个夜班的同事,还有那些在微博上关注了他很久的粉丝。
他们看到新闻,会不会以为这个世界疯了?他嘴上说道,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像在念一份自己并不想签的合同。
“我愿意。”
他的心里却在想:呸呸呸,谁要和你们两个渣男在一起。一个抠门怪,一个发情怪,一个送二手货,一个动不动就发情。
谁要跟你们结婚?他巴不得现在就走,离开这个金碧辉煌的牢笼,回到白飞鸟的半山别墅,回到那个有蔷薇花、有小喷泉、有软乎乎的沙发、有热乎乎的饭菜的地方。
当戒指戴上的那一瞬间,李栩的脸上流露出了幸福的表情。他的嘴角弯着,眼角弯着,整张脸都在发光。他想,他终于把林池套住了。用钱,用权,用萧梓清,用这场荒诞的三人婚礼。
不管用什么手段,林池终于属于他了。他可以和林池去国外领证,可以和林池去度蜜月,可以把第一次给林池。他已经在畅想他们的未来了。
萧梓清的脸上也同样流露出了幸福的表情。他比李栩更开心。因为他知道,他和林池之间还有另一层羁绊。他是他的缪斯,是他的天使。
没有人能取代这个位置,李栩不能,林白也不能。他也在畅想他和林池的未来。他们可以一起弹琴,四手联弹,他弹主旋律,林池给他伴奏。
他带他去听音乐会,带他去维也纳金色大厅,带他去所有他去过的地方。
林池也如愿听到了那个声音。不是礼花的声音,不是宾客的掌声,不是神父的祝福。是系统在他脑子里发出的“叮”的一声,清脆的,像有人用小锤子敲了一下水晶杯。
“叮——最后一个任务‘关于苗优的过去’已开启。请宿主尽快完成。”
他满意地笑了一下。那笑容不大,但很真。他嘴角弯了一下,眼角弯了一下,整张脸都柔和了下来。他笑了,因为终于,终于快结束了。
那两个单膝跪在地上的男人看到他的笑,以为他是对他们笑的。李栩的心跳快了一拍,萧梓清的脸红了一度。虽然要共享林池真的很让人不爽,他们恼怒地互相瞪了一眼,那一眼里全是火药味。
但能和林池在一起,他们真的开心坏了。他们心中在想:难道他们的处男之身就要献给林池了吗?他们站起来,纷纷伸手想要抱住林池。李栩的手从左边伸过来,萧梓清的手从右边伸过来,两只手在空中撞了一下,又弹开,像两条争抢食物的蛇。
旁边的萧家人揶揄地看向李氏夫妻。那眼神里有得意,有嘲讽,有一种“你看你们家儿子,连个情人都搞不定”的幸灾乐祸。
李母的脸黑得像锅底,李父低着头喝茶,假装什么都没看见。他们心里在盘算着什么,但没有人知道。
此时,礼花炸开。“砰——砰——砰——”无数彩色的纸屑从天花板上飘落下来,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像一场盛大的庆祝。
宾客们鼓起掌来,那些掌声稀稀拉拉的,像在应付差事。有人笑了,有人在拍照,有人在低头看手机。
紧接着礼花炸开的声音之后,是另一声巨响。不是掌声,不是欢呼,是玻璃碎裂的声音。那声音从头顶传来,很大,很脆,像有人在半空中摔碎了一面巨大的镜子。
宾客们抬起头,看见宴会厅穹顶上那扇巨大的玻璃天窗,不知被什么东西从外面打开了。碎片从高处坠落,在灯光下闪着千万道冷光,像一场冰雹,像一场流星雨。
但那些碎片没有砸到任何人,它们在半空中就被什么东西接住了。
是一架直升机。黑色的,巨大的,螺旋桨在阳光下高速旋转着,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那声音很大,大到盖住了所有的掌声、所有的窃窃私语、所有的心跳。
风从破碎的天窗灌进来,吹得桌布翻飞,吹得花束东倒西歪,吹得那些宾客的头发和裙摆像旗子一样飘起来。一条绳梯从直升机上垂下来,晃悠悠的,在风中打着轻微的摆。绳梯很长,一直垂到离地面不到两米的地方。
林池仰着头,看着那架直升机,看着那条绳梯,看着那扇敞开的舱门。他的心跳得很快,快到他能听见血液在太阳穴里撞击的声音。
他知道了,他知道那个人来了。
一道声音从直升机上传下来。那声音很大,大到在螺旋桨的轰鸣声中仍然清清楚楚。那声音很亮,很脆,像夏日午后的第一声蝉鸣。
那声音里带着笑,带着迫不及待,带着一种“我终于来了”的雀跃。那声音,他太熟悉了。那是他每天早上醒来听到的第一声,是他在花园里散步时听到的,是他在沙发上靠着看书时听到的。
那是他的白飞鸟的声音。
“林池哥,我来接你了!”
林池的嘴角弯了起来。弯得很大,大到眼角,大到眉梢,大到整张脸都在发光。他仰着头,看着那架直升机,看着那条绳梯,看着那个从舱门探出半个身子、正朝他挥手,爬下梯子的人。
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但他的眼睛很亮,像两颗星星。他在笑着,笑得很开心。
林池低下头,看了看左手上的金戒指,又看了看右手上的蓝宝石戒指。他用另一只手把它们从手指上褪了下来,握在手心里。
金戒指硌着他的掌心,蓝宝石凉凉的,贴着皮肤。他把它们放在了桌面上,一左一右,两个戒指并排躺着,在灯光下闪着冷冷的光。他没有再看它们一眼。
李栩和萧梓清还愣在原地,仰着头,张着嘴,看着那架直升机,看着那条绳梯,看着那个正在朝他们挥手的男人。他们的手还保持着拥抱的姿势,悬在半空中。
他们的表情从幸福变成惊愕,从惊愕变成茫然,从茫然变成恐惧。他们知道,那个人来了。那个人来接林池了。那个人要带走林池了。他们都留不住他了。
林池转过身,拿起桌上那束深红色的蔷薇花。花瓣上的水珠还在,在灯光下闪着碎碎的光。他抱着花,朝那条绳梯走去。
他走得很快,步子很大,鞋带松了,他没有低头去系。他走过了那些目瞪口呆的宾客,走过了那些被风吹倒的花架,走过了那些飘落在地的彩色纸屑。
他走到绳梯下面,抬起头,看着那个站在梯子上的人。那个人也看着他,眼睛亮亮的,嘴角弯弯的。
林池深吸一口气,一只脚踩上了绳梯的第一级横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束花。绳梯晃了一下,又稳住了。他开始往上爬。一级,两级,三级。
螺旋桨的风吹着他的头发,吹着他皱巴巴的居家服,吹着他怀里那束深红色的蔷薇花。花瓣被风吹落了几片,打着旋往下飘,像深红色的雪。
林池没有回头。他爬得很稳,很快。他的手很白,很瘦,但很有力,每一级都抓得很紧。他不需要回头,因为他的未来在上面,在那架直升机里,在那个人的怀里。
他的身后只有金戒指、蓝宝石戒指、破碎的天窗、满地的彩屑,和两个穿着白色黑色西装、仰着头、张着嘴、像两尊雕塑一样站在原地的男人。
他爬上了梯子。一只手伸过来,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那只手很大,很暖,指节分明,掌心有一点薄茧。
那只手握得很紧,像怕他飞走一样。林池感觉自己跌进了一个宽阔的、温暖的、带着淡淡冷水和炭火味道的怀抱里。
那双手臂环住他的腰,那双手臂收得很紧,那个人的下巴抵在他的肩窝,鼻尖埋在他的颈侧。
“想你了。”那个人说。
林池笑了。他的脸埋在那个人的胸口,闻着他身上的味道,抱着那束已经被风吹得七零八落的蔷薇花。
直升机开始上升,螺旋桨的轰鸣声变得更大了,但林池已经听不见了。他只能听见一个人的心跳,咚咚咚的,很稳,很快。
他从那个人的怀里抬起头,看着他的脸。他的白飞鸟,不是林白,不是那个穿着定制西装、坐在豪车里、气质矜贵的商界新贵。
是他的白飞鸟,那个站在烧烤摊后面、穿着灰色卫衣、低着头翻串的少年。那个会在深夜的路灯下等他回家的人,那个会在他睡着后轻轻亲吻他额头的人。
他正低头看着他,眼睛亮亮的,嘴角弯弯的。风吹得他头发乱七八糟,但他的脸还是那么艳丽,那么好看。
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好像想说什么。林池没有给他机会。他踮起脚尖,吻住了他。
直升机越升越高,越升越高。那座金碧辉煌的酒店在他们脚下变得越来越小,像一块积木,像一颗棋子。
那条红毯,那些花架,那些宾客,那两个穿着白色黑色西装的人,都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变成了一个个看不清的点。然后那架直升机调转了方向,朝那座半山别墅飞去。
朝那个有蔷薇花、有小喷泉、有软乎乎的沙发、有热乎乎的饭菜的家飞去。朝他们的未来飞去。
风很大,月光柔和。林池靠在白飞鸟的怀里,看着那片越来越远的、金碧辉煌的、荒唐的、可笑的城市,嘴角弯着。
他的手被白飞鸟的手握着,十指交缠。那两枚戒指,金的,蓝宝石的,被留在了那张铺着白色桌布的圆桌上。一左一右,并排躺着,孤零零的,像两个被遗忘在站台上的旅客。
它们不会再被戴到任何人手上了。
那些端着香槟杯的手彻底僵在了半空中,那些张着的嘴忘了合上,那些正窃窃私语的人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
整座大厅安静了整整三秒,安静到能听见水晶吊灯上那些坠子互相碰撞的细微声响。
但很快,那些目光就变了。不是惊讶,是玩味,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是在心里盘算着这个爆炸性新闻能在茶余饭后聊多久。
李栩和萧梓清对视了一眼。那一眼里没有新郎和新郎之间的温情脉脉,没有交换戒指前的含情脉脉,甚至没有对这场婚礼最起码的尊重。
那一眼里有火,有冰,有刀,有剑。像两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在战场上狭路相逢。如果给他们一人一把刀,他们此刻一定已经在对方心口上捅了两刀。
不是比喻,是真的。李栩的眼神在说:你凭什么跟我抢?萧梓清的眼神在说:你又算什么东西?
但迫于压力,迫于那些虎视眈眈的目光,迫于萧家人按在他肩头的那些手,迫于李家父母那双恨不得把他吃了的眼睛,他们不得不把那些刀光剑影咽回去。
他们低下头,开始从口袋里掏东西。
李栩先掏出来。一个小盒子,深蓝色的,绒面的,上面印着某个奢侈品牌的logo。他打开,里面是一枚金戒指。
不是那种普通的黄金戒指,是白金镶钻的,做工非常精细,戒面很宽,刻着繁复的花纹,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应该也是挺贵的,虽然比不上他之前送给萧梓清的那条两千万的项链,但至少不是二手货了。
林池瞥了一眼,心想李栩这次倒是下了血本。
萧梓清也掏出了一个小盒子。他的盒子比李栩的更大,更精致,是那种老式的、手工制作的、边角镶嵌着贝母的首饰盒。
他打开的那一瞬间,周围响起了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一枚蓝宝石戒指躺在黑色的丝绒衬垫上,宝石很大,切割成椭圆形,颜色是那种深海一样的深蓝,像把一整个夜晚的星空浓缩在了这方寸之间。
它的周围镶着一圈碎钻,每一颗都很小,但切割得非常完美,在灯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据说这是某个小国皇室流出来的珍藏,已经传了好几代,辗转数手,最后被一位神秘买家拍下。
萧梓清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才弄到手的,大概三千万,也许更多。他不在乎,他在乎的是林池戴上它的时候,李栩的脸色。
萧梓清嗤笑着对李栩嘲讽道,声音不大,但足以让周围的人都听见。他的嘴角弯着一个得意的、挑衅的、像斗胜了的公鸡一样的弧度。
“上次你送我那绿宝石项链,还搭配了一个戒指吧?真是有够抠门的,一套首饰分开送给两个人。不像我,光这个戒指就三千万了。”
他顿了顿,把戒指举到灯光下转了一圈,让那些碎钻的光芒在李栩脸上跳来跳去,然后又收回来,深情款款地看向林池。
他的眼睛里有光,有蜜,有那种“你看我对你多好”的邀功。
然后他朝林池抛了个媚眼,情意绵绵的,像在演一出爱情电影。
李栩看到这个场面,头都要气炸了。他的太阳穴在突突地跳,青筋从额角暴起来,像一条一条的蚯蚓在皮肤底下蠕动。
他的手指攥紧了那枚金戒指,攥得咯吱响,恨不得把它捏成一块废铁。他的父母听到也是绿了脸。李母的脸从白变青,从青变紫,从紫变黑。她看着自己的儿子,又看了看萧梓清手里那枚蓝宝石戒指,再看了看李栩手里那枚金戒指。
心里有一万句脏话想骂。她儿子什么意思?不都赚了很多钱吗?几亿几十亿的生意做了一单又一单,在A市呼风唤雨,翻云覆雨。
居然对情人如此抠门?一套首饰拆开送,项链给未婚夫,戒指给小情人。这传出去,他们李家的脸往哪儿搁?
一些宾客看向他们两夫妻的眼里,已经明晃晃地充满了嘲讽和嘲笑。那些目光像一把一把的小刀子,割在李母的脸上,割得她生疼。
她听见有人在说“原来李总这么抠门啊”,有人在说“一套首饰都舍不得送全”,有人在说“难怪那小情人要跑”。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指甲陷进了掌心里。
萧家人捂住了扬起笑的半张脸。不是不想笑,是不能笑。他们和萧梓清是一家人,萧梓清赢了,就是萧家赢了。
但他们不能笑得太明显,毕竟李家还是亲家,还要合作,还要共赢。所以他们只能捂住嘴,让笑声从指缝里漏出来,像水从破了洞的袋子里往外渗。
李夫人怒火中烧。她感觉自己的脸,整个李家的脸,今天都被李栩丢尽了。她坐在主桌,手里还握着那把碎杯子,碎片扎在掌心里,血珠还在往外渗。
她顾不上疼,因为心里的疼比手上的疼更剧烈。她在想,等这件事结束,等这场该死的婚礼结束,等那些该死的宾客散去。
她必须做点什么来挽回李家的颜面。等他们去美国度蜜月,必须要坐私人飞机去,包下一整座岛,重新办一场婚礼。
务必办得豪华,隆重,无比气派。一定要把该死的萧梓清、该死的萧家给比下去,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李家有的是钱,不差那几千万。
李栩此刻也是火大。他从小就是天之骄子,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当众羞辱过。他的脸从红变白,从白变青,像被人打翻了调色盘。
他甚至顾不上礼仪,顾不上那些窃窃私语的宾客,顾不上父母那杀人的目光。他从兜里掏出一张支票,空白支票,已经签好了名盖好了章,数字那一栏空着。
他把支票举到林池面前,声音很大,大到整个大厅都能听见。
“林池宝儿,这张支票你想写多少就写多少。我以前都是猪油蒙了心,以后我肯定比萧梓清对你好一千倍。”
他的眼睛此刻充满了诱哄之意,亮晶晶的,像一只摇着尾巴的大狗,在等着主人摸摸头。他甚至给了林池一个飞吻,啵的一声,响得离谱。
林池看着这两只公孔雀争奇斗艳的样子,头皮都要发麻了。他的左边是李栩,举着空白支票,眼睛亮得像两颗灯泡;右边是萧梓清,举着蓝宝石戒指,眼睛含情脉脉。
他们像两只开屏的孔雀,抖着羽毛,翘着尾巴,争着谁更漂亮,谁更鲜艳,谁更能吸引他的注意。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在心里和系统吐槽道,声音压得很低,像怕被人偷听。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吗?吓晕了。这样任务还能完成吗?”
系统在他脑子里也是唯唯诺诺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带着一种“我也很无奈”的绝望。
“没办法了宿主,死马当活马医吧。不能OOC,你也OOC许多回了。不差这一回。”
林池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他伸出自己的左右手,左手伸向李栩,右手伸向萧梓清。那两只手白白的,瘦瘦的,骨节分明。
它们在空中停了一下,像在等待什么。然后李栩和萧梓清同时动了。他们一人握住他一只手,把那两枚戒指,一枚金的,一枚蓝宝石的,分别戴在了他的无名指上。
神父站在台上,手里捧着那本厚厚的、烫金的圣经。他的声音很洪亮,像钟声一样在大厅里回荡。
“李栩先生,萧梓清先生,你们是否愿意和面前的林池先生在一起?无论贫穷或者富有,生病还是健康,都永远爱他、尊重他、守护他,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两人互相瞪了一眼。那一眼里没有爱意,没有温情,没有任何夫妻之间该有的东西。只有恨,只有妒,只有“你凭什么”和“你又算什么东西”。
但那恨意只持续了一秒。下一秒,他们同时转过头,深情地看向林池。那眼神变得很快,快到像川剧变脸,像有人在背后给他们换了一张皮。
李栩的脑海中浮现的是这三年来林池对自己的爱。在夜色见面,林池给他倒了一杯水;他放他鸽子,林池说“没关系你忙你的”;他送他二手货,林池说“谢谢你我很喜欢”;林池穿着白大褂站在手术室外面说“手术很顺利”。还有第一次在樱花树下看见林池。
他感觉此刻胸腔里被那股爱意填满了,满到他要溢出来,满到他觉得那些爱是真实的,是存在的,是他曾经拥有过的。
他忽然有点想哭。
萧梓清的脑海中则是另一幅画面。红裙的林池,跪在公园的地上,给歌唱家做心肺复苏,阳光落在她身上,像给她镀了一层金边。当小黑子的林池,一条一条地发着那些阴阳怪气的评论,365天不间断,让他咬牙切齿了三年。
吃蛋糕的林池,在孤儿院里。他穿着白西装,笑着给他切草莓蛋糕,奶油沾在他鼻尖上,他舔了一下。他想,没有人比林池对他更重要了。
他们一左一右,单膝跪下。李栩在左,萧梓清在右。他们的姿态很标准,像排练过无数遍。他们抬起头,看着林池的眼睛,像两个虔诚的信徒在仰望他们的神。
他们把那两枚戒指,从林池的指尖推到指根。金的,蓝宝石的,一左一右,在他瘦白的手指上闪着光。
林池看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金戒指,又看了看右手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指。李栩的是一个金戒指,做工非常不错,应该也是挺贵的。
萧梓清的蓝宝石戒指则更为豪华,可能还是某个小国皇室流出来的。他不敢想,明天主任看到这场婚礼的新闻该有何等震惊。还有牛醉玉,还有妞妞,还有许清荷,还有千幸鹤,还有那些在医院里一起熬过无数个夜班的同事,还有那些在微博上关注了他很久的粉丝。
他们看到新闻,会不会以为这个世界疯了?他嘴上说道,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像在念一份自己并不想签的合同。
“我愿意。”
他的心里却在想:呸呸呸,谁要和你们两个渣男在一起。一个抠门怪,一个发情怪,一个送二手货,一个动不动就发情。
谁要跟你们结婚?他巴不得现在就走,离开这个金碧辉煌的牢笼,回到白飞鸟的半山别墅,回到那个有蔷薇花、有小喷泉、有软乎乎的沙发、有热乎乎的饭菜的地方。
当戒指戴上的那一瞬间,李栩的脸上流露出了幸福的表情。他的嘴角弯着,眼角弯着,整张脸都在发光。他想,他终于把林池套住了。用钱,用权,用萧梓清,用这场荒诞的三人婚礼。
不管用什么手段,林池终于属于他了。他可以和林池去国外领证,可以和林池去度蜜月,可以把第一次给林池。他已经在畅想他们的未来了。
萧梓清的脸上也同样流露出了幸福的表情。他比李栩更开心。因为他知道,他和林池之间还有另一层羁绊。他是他的缪斯,是他的天使。
没有人能取代这个位置,李栩不能,林白也不能。他也在畅想他和林池的未来。他们可以一起弹琴,四手联弹,他弹主旋律,林池给他伴奏。
他带他去听音乐会,带他去维也纳金色大厅,带他去所有他去过的地方。
林池也如愿听到了那个声音。不是礼花的声音,不是宾客的掌声,不是神父的祝福。是系统在他脑子里发出的“叮”的一声,清脆的,像有人用小锤子敲了一下水晶杯。
“叮——最后一个任务‘关于苗优的过去’已开启。请宿主尽快完成。”
他满意地笑了一下。那笑容不大,但很真。他嘴角弯了一下,眼角弯了一下,整张脸都柔和了下来。他笑了,因为终于,终于快结束了。
那两个单膝跪在地上的男人看到他的笑,以为他是对他们笑的。李栩的心跳快了一拍,萧梓清的脸红了一度。虽然要共享林池真的很让人不爽,他们恼怒地互相瞪了一眼,那一眼里全是火药味。
但能和林池在一起,他们真的开心坏了。他们心中在想:难道他们的处男之身就要献给林池了吗?他们站起来,纷纷伸手想要抱住林池。李栩的手从左边伸过来,萧梓清的手从右边伸过来,两只手在空中撞了一下,又弹开,像两条争抢食物的蛇。
旁边的萧家人揶揄地看向李氏夫妻。那眼神里有得意,有嘲讽,有一种“你看你们家儿子,连个情人都搞不定”的幸灾乐祸。
李母的脸黑得像锅底,李父低着头喝茶,假装什么都没看见。他们心里在盘算着什么,但没有人知道。
此时,礼花炸开。“砰——砰——砰——”无数彩色的纸屑从天花板上飘落下来,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像一场盛大的庆祝。
宾客们鼓起掌来,那些掌声稀稀拉拉的,像在应付差事。有人笑了,有人在拍照,有人在低头看手机。
紧接着礼花炸开的声音之后,是另一声巨响。不是掌声,不是欢呼,是玻璃碎裂的声音。那声音从头顶传来,很大,很脆,像有人在半空中摔碎了一面巨大的镜子。
宾客们抬起头,看见宴会厅穹顶上那扇巨大的玻璃天窗,不知被什么东西从外面打开了。碎片从高处坠落,在灯光下闪着千万道冷光,像一场冰雹,像一场流星雨。
但那些碎片没有砸到任何人,它们在半空中就被什么东西接住了。
是一架直升机。黑色的,巨大的,螺旋桨在阳光下高速旋转着,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那声音很大,大到盖住了所有的掌声、所有的窃窃私语、所有的心跳。
风从破碎的天窗灌进来,吹得桌布翻飞,吹得花束东倒西歪,吹得那些宾客的头发和裙摆像旗子一样飘起来。一条绳梯从直升机上垂下来,晃悠悠的,在风中打着轻微的摆。绳梯很长,一直垂到离地面不到两米的地方。
林池仰着头,看着那架直升机,看着那条绳梯,看着那扇敞开的舱门。他的心跳得很快,快到他能听见血液在太阳穴里撞击的声音。
他知道了,他知道那个人来了。
一道声音从直升机上传下来。那声音很大,大到在螺旋桨的轰鸣声中仍然清清楚楚。那声音很亮,很脆,像夏日午后的第一声蝉鸣。
那声音里带着笑,带着迫不及待,带着一种“我终于来了”的雀跃。那声音,他太熟悉了。那是他每天早上醒来听到的第一声,是他在花园里散步时听到的,是他在沙发上靠着看书时听到的。
那是他的白飞鸟的声音。
“林池哥,我来接你了!”
林池的嘴角弯了起来。弯得很大,大到眼角,大到眉梢,大到整张脸都在发光。他仰着头,看着那架直升机,看着那条绳梯,看着那个从舱门探出半个身子、正朝他挥手,爬下梯子的人。
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但他的眼睛很亮,像两颗星星。他在笑着,笑得很开心。
林池低下头,看了看左手上的金戒指,又看了看右手上的蓝宝石戒指。他用另一只手把它们从手指上褪了下来,握在手心里。
金戒指硌着他的掌心,蓝宝石凉凉的,贴着皮肤。他把它们放在了桌面上,一左一右,两个戒指并排躺着,在灯光下闪着冷冷的光。他没有再看它们一眼。
李栩和萧梓清还愣在原地,仰着头,张着嘴,看着那架直升机,看着那条绳梯,看着那个正在朝他们挥手的男人。他们的手还保持着拥抱的姿势,悬在半空中。
他们的表情从幸福变成惊愕,从惊愕变成茫然,从茫然变成恐惧。他们知道,那个人来了。那个人来接林池了。那个人要带走林池了。他们都留不住他了。
林池转过身,拿起桌上那束深红色的蔷薇花。花瓣上的水珠还在,在灯光下闪着碎碎的光。他抱着花,朝那条绳梯走去。
他走得很快,步子很大,鞋带松了,他没有低头去系。他走过了那些目瞪口呆的宾客,走过了那些被风吹倒的花架,走过了那些飘落在地的彩色纸屑。
他走到绳梯下面,抬起头,看着那个站在梯子上的人。那个人也看着他,眼睛亮亮的,嘴角弯弯的。
林池深吸一口气,一只脚踩上了绳梯的第一级横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束花。绳梯晃了一下,又稳住了。他开始往上爬。一级,两级,三级。
螺旋桨的风吹着他的头发,吹着他皱巴巴的居家服,吹着他怀里那束深红色的蔷薇花。花瓣被风吹落了几片,打着旋往下飘,像深红色的雪。
林池没有回头。他爬得很稳,很快。他的手很白,很瘦,但很有力,每一级都抓得很紧。他不需要回头,因为他的未来在上面,在那架直升机里,在那个人的怀里。
他的身后只有金戒指、蓝宝石戒指、破碎的天窗、满地的彩屑,和两个穿着白色黑色西装、仰着头、张着嘴、像两尊雕塑一样站在原地的男人。
他爬上了梯子。一只手伸过来,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那只手很大,很暖,指节分明,掌心有一点薄茧。
那只手握得很紧,像怕他飞走一样。林池感觉自己跌进了一个宽阔的、温暖的、带着淡淡冷水和炭火味道的怀抱里。
那双手臂环住他的腰,那双手臂收得很紧,那个人的下巴抵在他的肩窝,鼻尖埋在他的颈侧。
“想你了。”那个人说。
林池笑了。他的脸埋在那个人的胸口,闻着他身上的味道,抱着那束已经被风吹得七零八落的蔷薇花。
直升机开始上升,螺旋桨的轰鸣声变得更大了,但林池已经听不见了。他只能听见一个人的心跳,咚咚咚的,很稳,很快。
他从那个人的怀里抬起头,看着他的脸。他的白飞鸟,不是林白,不是那个穿着定制西装、坐在豪车里、气质矜贵的商界新贵。
是他的白飞鸟,那个站在烧烤摊后面、穿着灰色卫衣、低着头翻串的少年。那个会在深夜的路灯下等他回家的人,那个会在他睡着后轻轻亲吻他额头的人。
他正低头看着他,眼睛亮亮的,嘴角弯弯的。风吹得他头发乱七八糟,但他的脸还是那么艳丽,那么好看。
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好像想说什么。林池没有给他机会。他踮起脚尖,吻住了他。
直升机越升越高,越升越高。那座金碧辉煌的酒店在他们脚下变得越来越小,像一块积木,像一颗棋子。
那条红毯,那些花架,那些宾客,那两个穿着白色黑色西装的人,都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变成了一个个看不清的点。然后那架直升机调转了方向,朝那座半山别墅飞去。
朝那个有蔷薇花、有小喷泉、有软乎乎的沙发、有热乎乎的饭菜的家飞去。朝他们的未来飞去。
风很大,月光柔和。林池靠在白飞鸟的怀里,看着那片越来越远的、金碧辉煌的、荒唐的、可笑的城市,嘴角弯着。
他的手被白飞鸟的手握着,十指交缠。那两枚戒指,金的,蓝宝石的,被留在了那张铺着白色桌布的圆桌上。一左一右,并排躺着,孤零零的,像两个被遗忘在站台上的旅客。
它们不会再被戴到任何人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