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她是隔壁公社嫁过来的,哥哥来看她一趟不容易。
以前都是娘家接济,如今自家有了进项,非但不用哥嫂再贴补,说不定日后还能反过来帮衬点娘家,她心里又是感激又是宽慰。
肖志成听完,又惊又喜,连连感叹:“好,好!你也算是熬出头了!”
他是公社干部,见识多些,立刻意识到这套模式的价值。
家里有了稳定的副业收入,几个外甥的婚事就不用愁了。妹妹只要持家公正,不犯糊涂,晚年生活也算有了保障。
更关键的是,对方搞的这套“集体组织、统一销售”的办法,在他们公社下面的供销社也一样可以推广啊!
他原本打算送了东西就赶回去,现在却改了主意,决定留下来,等明天去找大队长好好聊聊。
晚上,秦家兄弟几个陆续收工回来,看到院子里的舅舅,都亲热地围了上去。
比起早逝的父亲,这个常常翻山越岭送来粮食对他们一视同仁的舅舅,在感情上更为亲近。
秦秋菊也凑上前甜甜地喊了一声“舅舅”。
秦秋菊想起这个舅舅,秦小草说过,舅舅因为自己年纪小又是个女孩,相对于几个哥哥还会更偏向她。
这也是她需要抱的大腿之一。
这两个月她最开始还想着按秦小草的采访里的样子装一下,但后面实在是太累了,吃的差,活也重,让她根本提不起心思,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干,哪里还记得维护自己人设。
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漏洞,也不在意。
她一边嫉妒着现在的秦秋菊一边又不得不靠着对方吃饭。
脑子里还经常有个声音跟自己是说,自己是恶鬼,是害人精,让她有时候不知道这是自己的良心未泯还是冤魂作祟。
肖志成等人都到齐了才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八颗难得的水果糖。
他一人分了一颗,自己也剥开一颗含在嘴里,甜味化开,仿佛连心里都跟着甜了起来。
肖志成吃完饭坐在院子里听几个年轻人说他们目前卖金银花和蝉蜕的的流程。
秦小湖为了多挣钱,对于药材的整个过程研究的十分细致。
从如何定标准、怎么组织人采摘、如何分级晾晒,到怎么跟供销社交接、账目怎么算,甚至中间遇到的质量纠纷、怎么用样品板公开标准,都一五一十说跟肖志成说了。
肖志成点点头,拍了拍秦小河的肩膀:“好好干,这个世界大着呢,走出去才知道人生广阔大有可为。”
他是个有见识的人,哪怕他妹妹家都穷的要饿死了,他还是坚持让妹妹家的孩子都上了学堂。
不多,每个都读到三年级就退学回家干活,所以她家的人其实每个人都识字,简单的字也都会写。
在农村这种地方非常难得。
好不容易副业没了,秦秋菊就真正尝到了双抢的苦头。
整整二十天,天不亮就下地,半夜才能沾炕。手上的血泡破了结痂、结了又破,现在摸上去像层粗糙的树皮。
晚上吃完晚饭,时常还要借着月光去地里赶工。
一天下来,骨头像散了架,手上磨出血泡,肩膀上勒出深痕。在水里一浸,疼得她牙齿打颤。
别说什么跟家里人说话聊天谈心,就连眼神交流都欠,只想干完活就躺着。
大家都累的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自然而然的就会忽略掉很多细节。
农忙结束,秦秋菊才第一次见到名义上的说分家出去了的大哥。
最开始还疑惑为什么记忆里秦小草的大哥怎么没回来帮忙。
等见到秦小山带着老婆还拖着四个孩子她才知道,呵,这哪里是分家出去了,这不就是为了面子特意这么说的,这是上门给人当后爹去!
这脑子怎么想的?全都是粪吗?
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没成年,家里还有一个辛苦养大自己的老母亲,他作为大哥的,别说担起责任了,反倒是抛了这一家子给人喜当爹。
院子里,其他人看到这一家五口进来,反应都很平淡,该劈柴的继续劈柴,该晾衣服的继续晾衣服,没人主动招呼。
母亲肖莲花正坐在小板凳上择菜,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大儿子,眼神没什么波澜,只问了句:“回来看我?”
秦小山也知道自己对不住家里,但是他年纪大了,在农村26岁没结婚的人本来就很少。
给他介绍的也都是各种有问题或者守寡的,他看来看去还是决定上门,对方家里四个孩子还小,又是在镇上有房子和地,条件不错。
当时母亲肖莲花坚决不同意,觉得丢人,说他这是倒插门,是去给人当牛做马,她舍不得儿子受这份罪。
可架不住他会跑,先斩后奏,直接住去人家家里。
如今农忙过了,他想着带着老婆孩子回来认认门,缓和下关系,母亲气应该也消得差不多了吧?
很明显,他想错了。
肖莲花不是不气,是气过了头,变成了心寒和失望。
她这一辈子,佩服那些为了活下去、为了家人能豁出去想办法的人。
可当这个人换成自己的儿子,为了自己过好日子抛下寡母和弟妹,跑去给别人养孩子,她只觉得心口发堵,连发火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个大儿媳比她大儿子大六岁,不说能不能再生,就这么多孩子累死累活带大,人家一直都记得自己亲爹,对这个后爹能好到哪里去?
李小娥见状,赶紧把手里提着的一个布袋子往肖莲花跟前递,脸上笑容更热切了:
“妈,您别生气。之前农忙,一直抽不开身带孩子来看您。这点东西是我和大山的一点心意,孝敬您的,您快收下。”
一边使眼色让几个孩子嘴甜一点,按路上交代的来。
几个孩子不情不愿的挨个喊了人,秦家几个人不好意思对着孩子冷脸,都点点头就当答应了。
肖莲花没有接袋子直接下了促客令:“家里住不下,你们吃过午饭就回去吧。”
说着喊秦小山去菜地里弄点能吃的青菜,让秦大河和秦小河去把院子里的东西收拾了,至于老六和老七叫他们自己去玩,别在院子里碍事。
秦秋菊冷眼看了看院子里这场尴尬的重逢。
这个大嫂,一看就是个厉害角色,能把秦小草大哥哄得晕头转向,抛下一大家子去上门,绝不是简单人物。
上门女婿,别说在这个年代,就是放到她后来的那时代,也没几个当得真正舒坦的。
秦小山现在看着没啥意见,要么是被拿捏得死死的,要么就是还没尝到真正的滋味。
李小娥看肖莲花不待见他们也不生气,自己拿着袋子就放到了堂屋的桌子上,自来熟的跟去了厨房:“妈,我和小山来帮忙,我帮您烧火吧。”
说着亲亲热热的挽着肖莲花的胳膊,一起去了厨房。
为了自己大儿子,肖莲花最终没有甩开李小娥的手。
午饭吃得异常安静,气氛微妙。桌上除了筷碗碰撞声和咀嚼声,几乎听不到别的响动。
李小娥却像是感觉不到这份尴尬,不愧是能哄着秦小山倒插门的人物,脸上始终挂着得体的笑。
一盆野菜糊糊,一碟咸菜疙瘩,几个掺了麸皮的窝头。
李小娥却像在吃席,一边给肖莲花夹咸菜,一边温声细语:“妈,您多吃点。镇上供销社最近来了批红糖,下回我给您捎点,泡水喝对女人好。”
“孩子他爸在镇上的木器厂做临时工,一个月有十五块呢,就是累,天天刨木头,手上都是口子。”
她每说一句,秦小山的头就低一分。
这是明明白白的在告诉肖莲花,你儿子在镇上过得不错,有工作,有人脉,所以当初选择倒插门,是对的。
肖莲花始终没说话,只慢慢喝着自己碗里的糊糊。
几个弟弟妹妹也埋头吃饭,也没人接她的话茬。
李小娥也不在意,照样笑眯眯的,把伸手不打笑脸人贯彻到底。
她知道婆家这一屋子人都不待见她,那又有什么关系?
她和这个冤大头已经领了证名正言顺。他肯给她当牛做马,挣钱养她四个孩子,这才是实打实的。
至于被人甩几个脸色、听几句冷言冷语?不痛不痒。
秦小山大概是真觉得母亲留他们吃这顿饭,就意味着消气,关系缓和。
他是长子,从小被爹妈疼着,爹死得早,母亲更是把对丈夫的一部分感情也寄托在他身上,总觉得他是家里的顶梁柱。
他有一种近乎盲目的自信,觉得母亲再生气,也终究会原谅他,毕竟他是她大儿子。
所以,当李小娥吃过饭,又说了几句“妈您保重身体”、“弟弟妹妹们有空来镇上玩”之类的场面话,提出告辞时。
秦小山也跟着站起来,脸上带着点如释重负和隐约的轻松,高高兴兴地准备跟着媳妇回他那有房有地、不用干重农活的镇上小家去了。
秦秋菊看着对方走,觉得前世秦小草对外说的完全不一样,前世秦小草总说“我大哥有情有义,在镇上过得可好了,常托人捎东西回来”。
所以秦小草也会撒谎?她嘴里的这个大哥明显就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还是没弄明白,为什么她的大哥大嫂会在秦小草的时候送东西回来。
另一边的李茨同样如此,整整两个月农忙下来,她累得晚上连跟欢欢在脑子里说句话的力气都没有,回家倒头就睡。
就这,还是两个哥哥看她贡献大,日常又疼她的份上,时常帮她分担些重活,她自己也不时偷懒歇口气的结果。
他们这边的公粮没有拖拉机没有马,纯靠一个个汉子和有力的妇女一担担的担出大山。等这些都搞完李茨才觉得缓过一口气。
仗着和供销社上上下下都熟,特意买了一斤不要票的肉回来。
以前还能嫌弃一下肥肉,现在感觉直接吃油她都觉得甘之如饴,无上美味。
一摇一摆的拿着肥肉走在路上,碰到了要回镇上的秦小山一家。
被触发了的关于秦小草大哥的记忆,所以这就是秦小草的大哥?这是就要回去了?
这也太拉胯了。
人啊,有时候真的太过于自信,太习惯于过去的宠爱和包容,总以为有些东西是永恒不变的,比如母亲的偏心,比如兄弟的情分。
却不知道人心是肉长的,也会冷也会疼,也会在一次次失望中慢慢竖起隔阂。
“啊?他就这么回去了?”欢欢发出难以置信的惊叹。
“要不然呢,要是那么听话,怎么可能想着上门去当上门女婿,他可是长子!!被偏爱的总有恃无恐呗。”李茨在心里淡淡回应,“小时候爹还在,算是过了几年好日子。
爹没了以后,家里再难,妈和舅舅也总是先紧着他。他大概真以为自己永远是这个家的中心,妈永远会无条件包容他。
现在他在镇上,有现成的房子住,老婆孩子热炕头,正觉得掉进了米缸里,美着呢。哪里还想得起老家破房子里,有个日渐衰老的老母亲,和一群还没成家的弟弟妹妹?”
“白眼狼!”欢欢愤愤地下了结论,“就算不说长兄如父担责任,至少该心疼一下自己亲娘吧?那女人最大的儿子都十三四岁了,眼看就能当劳力,他还上赶着去给人当后爹,图什么?”
“别为他费神。”李茨收回目光,不再看那对渐渐远去的背影,“秦小草大哥……就看他的运气和那位嫂子的人品了。”
有着农忙前那两个月的基础,李茨自己也细心,也不知道秦秋菊一家子有没有发现自己是不是自己的小妹。
不过对方不说,她也就当不知道。
时间慢慢的滑到了十一月。冬小麦和油菜也种下了,田里的活计暂时告一段落。
她认真琢磨现在自己怎么才能去混个初中毕业证,以及如何收拾秦秋菊。
说来惭愧,来了快半年,她不是在山里忙,就是在镇上供销社奔波,和村里大部分人的交集,仅限于收购山货时的点头之交。
很多时候路上碰到个人,还得赶紧在秦小草的记忆里翻找一下,才能磕磕绊绊喊出对方的辈分和称呼。
这天下午,阳光还算暖和,李茨揣着手,慢悠悠地在村里晃荡。走过老祠堂,绕过晒谷坪,沿着村中的小草往下游走。
村里很安静,大人们或在自家院里收拾农具、修补箩筐,或聚在某家屋檐下晒太阳、闲聊。孩子们则像撒欢的麻雀到处嬉闹。
就在溪边一棵光秃秃的老柳树下,她遇到了秦小满。
一个刚满十岁,按辈分却得喊他小满爷爷的皮猴子。
秦小满绷着一张稚气未脱的小脸,努力做出严肃长辈的样子,背着手站在路中间,眼睛却忍不住瞟向李茨,显然是在等她先开口叫人。
李茨看对方严肃的脸心里快笑死了,面上却努力绷着,规规矩矩地喊了一声:“小满大爷,您今天这是去哪儿啊?”
秦小满显然很受用,努力压住想要翘起来的嘴角,学着长辈的腔调:“嗯,我们去钓鱼。小侄女要跟着一起去吗?大爷钓了鱼,烤给你吃。”
说完还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李茨看着他忍俊不禁:“口水流出来了,大爷。”
秦小满立马抬手去擦,发现上当,小脸一红,随即又强装镇定,跺了跺脚:“调皮!走吧,我们一起去,让你见识见识大爷的手艺!”
以前都是娘家接济,如今自家有了进项,非但不用哥嫂再贴补,说不定日后还能反过来帮衬点娘家,她心里又是感激又是宽慰。
肖志成听完,又惊又喜,连连感叹:“好,好!你也算是熬出头了!”
他是公社干部,见识多些,立刻意识到这套模式的价值。
家里有了稳定的副业收入,几个外甥的婚事就不用愁了。妹妹只要持家公正,不犯糊涂,晚年生活也算有了保障。
更关键的是,对方搞的这套“集体组织、统一销售”的办法,在他们公社下面的供销社也一样可以推广啊!
他原本打算送了东西就赶回去,现在却改了主意,决定留下来,等明天去找大队长好好聊聊。
晚上,秦家兄弟几个陆续收工回来,看到院子里的舅舅,都亲热地围了上去。
比起早逝的父亲,这个常常翻山越岭送来粮食对他们一视同仁的舅舅,在感情上更为亲近。
秦秋菊也凑上前甜甜地喊了一声“舅舅”。
秦秋菊想起这个舅舅,秦小草说过,舅舅因为自己年纪小又是个女孩,相对于几个哥哥还会更偏向她。
这也是她需要抱的大腿之一。
这两个月她最开始还想着按秦小草的采访里的样子装一下,但后面实在是太累了,吃的差,活也重,让她根本提不起心思,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干,哪里还记得维护自己人设。
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漏洞,也不在意。
她一边嫉妒着现在的秦秋菊一边又不得不靠着对方吃饭。
脑子里还经常有个声音跟自己是说,自己是恶鬼,是害人精,让她有时候不知道这是自己的良心未泯还是冤魂作祟。
肖志成等人都到齐了才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八颗难得的水果糖。
他一人分了一颗,自己也剥开一颗含在嘴里,甜味化开,仿佛连心里都跟着甜了起来。
肖志成吃完饭坐在院子里听几个年轻人说他们目前卖金银花和蝉蜕的的流程。
秦小湖为了多挣钱,对于药材的整个过程研究的十分细致。
从如何定标准、怎么组织人采摘、如何分级晾晒,到怎么跟供销社交接、账目怎么算,甚至中间遇到的质量纠纷、怎么用样品板公开标准,都一五一十说跟肖志成说了。
肖志成点点头,拍了拍秦小河的肩膀:“好好干,这个世界大着呢,走出去才知道人生广阔大有可为。”
他是个有见识的人,哪怕他妹妹家都穷的要饿死了,他还是坚持让妹妹家的孩子都上了学堂。
不多,每个都读到三年级就退学回家干活,所以她家的人其实每个人都识字,简单的字也都会写。
在农村这种地方非常难得。
好不容易副业没了,秦秋菊就真正尝到了双抢的苦头。
整整二十天,天不亮就下地,半夜才能沾炕。手上的血泡破了结痂、结了又破,现在摸上去像层粗糙的树皮。
晚上吃完晚饭,时常还要借着月光去地里赶工。
一天下来,骨头像散了架,手上磨出血泡,肩膀上勒出深痕。在水里一浸,疼得她牙齿打颤。
别说什么跟家里人说话聊天谈心,就连眼神交流都欠,只想干完活就躺着。
大家都累的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自然而然的就会忽略掉很多细节。
农忙结束,秦秋菊才第一次见到名义上的说分家出去了的大哥。
最开始还疑惑为什么记忆里秦小草的大哥怎么没回来帮忙。
等见到秦小山带着老婆还拖着四个孩子她才知道,呵,这哪里是分家出去了,这不就是为了面子特意这么说的,这是上门给人当后爹去!
这脑子怎么想的?全都是粪吗?
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没成年,家里还有一个辛苦养大自己的老母亲,他作为大哥的,别说担起责任了,反倒是抛了这一家子给人喜当爹。
院子里,其他人看到这一家五口进来,反应都很平淡,该劈柴的继续劈柴,该晾衣服的继续晾衣服,没人主动招呼。
母亲肖莲花正坐在小板凳上择菜,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大儿子,眼神没什么波澜,只问了句:“回来看我?”
秦小山也知道自己对不住家里,但是他年纪大了,在农村26岁没结婚的人本来就很少。
给他介绍的也都是各种有问题或者守寡的,他看来看去还是决定上门,对方家里四个孩子还小,又是在镇上有房子和地,条件不错。
当时母亲肖莲花坚决不同意,觉得丢人,说他这是倒插门,是去给人当牛做马,她舍不得儿子受这份罪。
可架不住他会跑,先斩后奏,直接住去人家家里。
如今农忙过了,他想着带着老婆孩子回来认认门,缓和下关系,母亲气应该也消得差不多了吧?
很明显,他想错了。
肖莲花不是不气,是气过了头,变成了心寒和失望。
她这一辈子,佩服那些为了活下去、为了家人能豁出去想办法的人。
可当这个人换成自己的儿子,为了自己过好日子抛下寡母和弟妹,跑去给别人养孩子,她只觉得心口发堵,连发火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个大儿媳比她大儿子大六岁,不说能不能再生,就这么多孩子累死累活带大,人家一直都记得自己亲爹,对这个后爹能好到哪里去?
李小娥见状,赶紧把手里提着的一个布袋子往肖莲花跟前递,脸上笑容更热切了:
“妈,您别生气。之前农忙,一直抽不开身带孩子来看您。这点东西是我和大山的一点心意,孝敬您的,您快收下。”
一边使眼色让几个孩子嘴甜一点,按路上交代的来。
几个孩子不情不愿的挨个喊了人,秦家几个人不好意思对着孩子冷脸,都点点头就当答应了。
肖莲花没有接袋子直接下了促客令:“家里住不下,你们吃过午饭就回去吧。”
说着喊秦小山去菜地里弄点能吃的青菜,让秦大河和秦小河去把院子里的东西收拾了,至于老六和老七叫他们自己去玩,别在院子里碍事。
秦秋菊冷眼看了看院子里这场尴尬的重逢。
这个大嫂,一看就是个厉害角色,能把秦小草大哥哄得晕头转向,抛下一大家子去上门,绝不是简单人物。
上门女婿,别说在这个年代,就是放到她后来的那时代,也没几个当得真正舒坦的。
秦小山现在看着没啥意见,要么是被拿捏得死死的,要么就是还没尝到真正的滋味。
李小娥看肖莲花不待见他们也不生气,自己拿着袋子就放到了堂屋的桌子上,自来熟的跟去了厨房:“妈,我和小山来帮忙,我帮您烧火吧。”
说着亲亲热热的挽着肖莲花的胳膊,一起去了厨房。
为了自己大儿子,肖莲花最终没有甩开李小娥的手。
午饭吃得异常安静,气氛微妙。桌上除了筷碗碰撞声和咀嚼声,几乎听不到别的响动。
李小娥却像是感觉不到这份尴尬,不愧是能哄着秦小山倒插门的人物,脸上始终挂着得体的笑。
一盆野菜糊糊,一碟咸菜疙瘩,几个掺了麸皮的窝头。
李小娥却像在吃席,一边给肖莲花夹咸菜,一边温声细语:“妈,您多吃点。镇上供销社最近来了批红糖,下回我给您捎点,泡水喝对女人好。”
“孩子他爸在镇上的木器厂做临时工,一个月有十五块呢,就是累,天天刨木头,手上都是口子。”
她每说一句,秦小山的头就低一分。
这是明明白白的在告诉肖莲花,你儿子在镇上过得不错,有工作,有人脉,所以当初选择倒插门,是对的。
肖莲花始终没说话,只慢慢喝着自己碗里的糊糊。
几个弟弟妹妹也埋头吃饭,也没人接她的话茬。
李小娥也不在意,照样笑眯眯的,把伸手不打笑脸人贯彻到底。
她知道婆家这一屋子人都不待见她,那又有什么关系?
她和这个冤大头已经领了证名正言顺。他肯给她当牛做马,挣钱养她四个孩子,这才是实打实的。
至于被人甩几个脸色、听几句冷言冷语?不痛不痒。
秦小山大概是真觉得母亲留他们吃这顿饭,就意味着消气,关系缓和。
他是长子,从小被爹妈疼着,爹死得早,母亲更是把对丈夫的一部分感情也寄托在他身上,总觉得他是家里的顶梁柱。
他有一种近乎盲目的自信,觉得母亲再生气,也终究会原谅他,毕竟他是她大儿子。
所以,当李小娥吃过饭,又说了几句“妈您保重身体”、“弟弟妹妹们有空来镇上玩”之类的场面话,提出告辞时。
秦小山也跟着站起来,脸上带着点如释重负和隐约的轻松,高高兴兴地准备跟着媳妇回他那有房有地、不用干重农活的镇上小家去了。
秦秋菊看着对方走,觉得前世秦小草对外说的完全不一样,前世秦小草总说“我大哥有情有义,在镇上过得可好了,常托人捎东西回来”。
所以秦小草也会撒谎?她嘴里的这个大哥明显就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还是没弄明白,为什么她的大哥大嫂会在秦小草的时候送东西回来。
另一边的李茨同样如此,整整两个月农忙下来,她累得晚上连跟欢欢在脑子里说句话的力气都没有,回家倒头就睡。
就这,还是两个哥哥看她贡献大,日常又疼她的份上,时常帮她分担些重活,她自己也不时偷懒歇口气的结果。
他们这边的公粮没有拖拉机没有马,纯靠一个个汉子和有力的妇女一担担的担出大山。等这些都搞完李茨才觉得缓过一口气。
仗着和供销社上上下下都熟,特意买了一斤不要票的肉回来。
以前还能嫌弃一下肥肉,现在感觉直接吃油她都觉得甘之如饴,无上美味。
一摇一摆的拿着肥肉走在路上,碰到了要回镇上的秦小山一家。
被触发了的关于秦小草大哥的记忆,所以这就是秦小草的大哥?这是就要回去了?
这也太拉胯了。
人啊,有时候真的太过于自信,太习惯于过去的宠爱和包容,总以为有些东西是永恒不变的,比如母亲的偏心,比如兄弟的情分。
却不知道人心是肉长的,也会冷也会疼,也会在一次次失望中慢慢竖起隔阂。
“啊?他就这么回去了?”欢欢发出难以置信的惊叹。
“要不然呢,要是那么听话,怎么可能想着上门去当上门女婿,他可是长子!!被偏爱的总有恃无恐呗。”李茨在心里淡淡回应,“小时候爹还在,算是过了几年好日子。
爹没了以后,家里再难,妈和舅舅也总是先紧着他。他大概真以为自己永远是这个家的中心,妈永远会无条件包容他。
现在他在镇上,有现成的房子住,老婆孩子热炕头,正觉得掉进了米缸里,美着呢。哪里还想得起老家破房子里,有个日渐衰老的老母亲,和一群还没成家的弟弟妹妹?”
“白眼狼!”欢欢愤愤地下了结论,“就算不说长兄如父担责任,至少该心疼一下自己亲娘吧?那女人最大的儿子都十三四岁了,眼看就能当劳力,他还上赶着去给人当后爹,图什么?”
“别为他费神。”李茨收回目光,不再看那对渐渐远去的背影,“秦小草大哥……就看他的运气和那位嫂子的人品了。”
有着农忙前那两个月的基础,李茨自己也细心,也不知道秦秋菊一家子有没有发现自己是不是自己的小妹。
不过对方不说,她也就当不知道。
时间慢慢的滑到了十一月。冬小麦和油菜也种下了,田里的活计暂时告一段落。
她认真琢磨现在自己怎么才能去混个初中毕业证,以及如何收拾秦秋菊。
说来惭愧,来了快半年,她不是在山里忙,就是在镇上供销社奔波,和村里大部分人的交集,仅限于收购山货时的点头之交。
很多时候路上碰到个人,还得赶紧在秦小草的记忆里翻找一下,才能磕磕绊绊喊出对方的辈分和称呼。
这天下午,阳光还算暖和,李茨揣着手,慢悠悠地在村里晃荡。走过老祠堂,绕过晒谷坪,沿着村中的小草往下游走。
村里很安静,大人们或在自家院里收拾农具、修补箩筐,或聚在某家屋檐下晒太阳、闲聊。孩子们则像撒欢的麻雀到处嬉闹。
就在溪边一棵光秃秃的老柳树下,她遇到了秦小满。
一个刚满十岁,按辈分却得喊他小满爷爷的皮猴子。
秦小满绷着一张稚气未脱的小脸,努力做出严肃长辈的样子,背着手站在路中间,眼睛却忍不住瞟向李茨,显然是在等她先开口叫人。
李茨看对方严肃的脸心里快笑死了,面上却努力绷着,规规矩矩地喊了一声:“小满大爷,您今天这是去哪儿啊?”
秦小满显然很受用,努力压住想要翘起来的嘴角,学着长辈的腔调:“嗯,我们去钓鱼。小侄女要跟着一起去吗?大爷钓了鱼,烤给你吃。”
说完还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李茨看着他忍俊不禁:“口水流出来了,大爷。”
秦小满立马抬手去擦,发现上当,小脸一红,随即又强装镇定,跺了跺脚:“调皮!走吧,我们一起去,让你见识见识大爷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