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记忆
林溪水决定找回记忆。
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转了整整三天。
从美术馆回来之后,他每天晚上都做更多的梦——不是碎片,是完整的段落。
轮椅上的男人回过头来,喊了他的名字;
黑市诊所的无影灯刺得他睁不开眼;
秦司时醉醺醺地抓住他的手说“你长得像他”;
秦岩明咬他的肩膀,留下层层叠叠渗血的牙印;
秦清妤在祠堂蒲团上按住他的手腕;
沈温儒站在门口说“不要把自己当成工具”。
还有他自己——笑着的、跪着的、顺从的、空洞的、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然后无声地流泪的自己。
这些画面不再是模糊的、暧昧的、可以被“只是噩梦”搪塞过去的光影。
它们太清晰了,清晰到他知道那是真的。
他要回去看看。
不是回秦家做谁的前妻或男妻,只是回去看看那个房间——那个他住了三年的地方。
那里应该还有他留下的东西。
沈温儒说他在医院昏迷了六天,出院后就直接来了公寓。
秦家的东西一样都没带出来。
那些东西还在那里,在秦家别墅二楼走廊尽头那间小卧室里。
秦岩明大概不会扔——以他的性格,他会把那个房间原封不动地锁起来,像归档一份被标记为“暂停使用”的资产。
他选了一个秦岩明出差的日子。
沈温儒那天医院值班,秦司时说过这周要去外地开会,秦清妤的画廊有个新展开幕式。
他给沈温儒留了张字条,压在茶几上的花瓶下面——“沈医生,我出去走走,晚上回来。溪水。”
然后穿上那件奶白色的毛衣,套上外套,把速写本塞进帆布袋里,出了门。
十一月底的下午,阳光很淡,风很冷。
他坐公交车到了秦家别墅所在的街区,在那一排修剪整齐的法国梧桐树下站了很久。
铁艺大门还是老样子,黑色的铁花在灰白色的天空下勾勒出繁复而冰冷的图案。
花园里的灌木修剪得一丝不苟,车道上的碎石铺得整整齐齐。
他站在门外,透过铁栅栏看着那栋三层别墅——落地窗,大理石台阶,客厅左侧第二扇窗。
那扇窗后面是他以前每天窝着的沙发角落。
阳光照在玻璃上,反射出刺眼的白光,看不清里面。
他伸手按了门铃。
管家来开的门。
老管家看见他的一瞬间,整个人愣住了,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最后只挤出一句:“林……林先生?”
“张叔,”林溪水说。
然后他自己也愣了一下。
他记得这个名字。
他没有刻意去回忆,但这个名字就这么从嘴里出来了,自然地,本能地,像是舌头比大脑更先到达记忆的某个角落,“我来拿我的东西。可以吗?”
管家侧身让他进来。
他穿过玄关,穿过客厅,走过那盏水晶吊灯下面。
他的脚步很轻,帆布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几乎没有声音。
客厅的沙发还是那张沙发,角落里还搭着那条他以前经常裹着的毯子。
茶几上放着一杯喝了一半的咖啡——大概是秦清妤的。
墙上还挂着秦清妤画的那幅背影,画里的他坐在窗台上,晨光在脊背上投下一道极淡的阴影。
他走到楼梯口,手指搭在扶手上,然后一步一步地走上去。
走廊尽头,他的房间。
门没锁。
他推开门。
房间里窗帘半掩,午后三点的阳光被切割成狭窄的长条,横在床和地板上。
床单还是他走之前的那一套——浅灰色,边缘有细小的条纹。
床头柜上还放着他喝了一半的水杯,杯底凝了一圈干了的水垢。
空气里有淡淡的灰尘味,和一丝极淡的、残留的茉莉花洗发水味道。
窗户没关严,风从缝隙里钻进来,把窗帘吹得微微鼓起来又落回去。
房间被保留得很好——没有整理过,被原封不动的封存了起来。
他的东西都还在原处,落了薄薄一层灰,像是在等一个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的人。
他走进去,在床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凭直觉蹲下来,拉开床头柜的抽屉。
第一层——空的,只有几片皱巴巴的纸巾。
第二层——几支没拆封的抑制剂,装在黑色绒布袋里。
他拿起一支,对着光看了看。
透明的液体在玻璃管里晃荡,看起来很无害。
是假信息素。
他翻到背面,标签上印着生产日期。
他把抑制剂放回去,合上抽屉。
然后打开了衣柜。
衣柜里挂着几件他以前常穿的衬衫,颜色都很淡——白的、米白的、浅灰的。
最里面那件白衬衫的领口内侧绣着一个小小的字母“Q”。
他认得那个绣线——秦清妤的,他在某一天说“嫂子,你把我的名字绣在领口上,就是我的人了”。
他把那件衬衫拨过去,
然后他看到了衣柜最底层角落里的东西——一个深褐色的旧笔记本,封面是人造革的,边缘磨破了皮,封面上烫金的字已经褪得只剩几道模糊的金色痕迹。
笔记本被塞在衣柜角落一条旧毯子下面,毯子是洗得发白的珊瑚绒质地,边缘脱了线。
他把笔记本拿出来,放在膝盖上。
封面上没有写名字,但右下角有一小块深色的污渍——不是水,倒像是被反复翻到最末页时留下的指印。
他翻开第一页。
字迹很潦草,是用圆珠笔写的,有些笔画断了,有些字迹洇了墨。
“今天去黑市埋了腺体。疼。比医生说好的疼三倍。麻药没完全生效,缝针的时候我咬着毛巾,咬到牙龈出血。付了三万七,现金,从会所这半年攒的小费,一分没剩。但是值得。只要这一刀就能让那些有钱的Alpha多看我一眼,我就成功了第一步。”
他认得这个笔迹——是他自己的。
日记的纸张在指尖下微微发涩,因为受潮而稍微膨胀,翻页的时候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第三页。
“今天去‘偶遇’秦司时。果然。他喝醉了。他说我长得像苏晚。正是意外收获。不过苏晚是真Omega,我是假Omega。苏晚是温柔的笑,我是虚伪的笑。他醉得看不清,把我当成苏晚了。”
第七页。
“今天秦司时向我求婚。在海边。他说‘我会给你一个家’。我差点笑场——我想的是‘家不家无所谓,钱到位就行’。但我忍住了,露出一个完美的笑容说‘愿意’。戒指是素圈铂金,内侧刻着他名字的首字母。我戴着戒指在洗手间里站了很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试着念了几遍‘我愿意’,纠正发音,让声调更真诚一点。我真是个贱人。”
他继续往下翻。
第十二页,字迹开始变得潦草,有几页上有明显的水渍——不是水,是眼泪滴在圆珠笔字迹上洇开的痕迹。
“秦岩明发现了我的异常。他问我为什么从来不发情。我说我体质特殊,闻不出信息素波动。他冷笑了一声说‘你最好别让我查出什么’。我晚上多打了半管假信息素。针头戳歪了,脖子上鼓了一个血包,我裹着围巾过了一周,说感冒了怕传给他们。其实我怕他们发现。”
第二十页。
“今天沈医生问我是不是在加量打抑制剂。我说不是。他看我的眼神像是看穿了所有的谎,但他什么都没说。他在帮我。我知道他对我有兴趣,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帮我,但我不敢问——我怕我问了,他就会收回去。他是我在秦家唯一一个不需要讨好伪装的人。”
第三十页,字迹越来越乱,好几处写了又划掉,划了又重写。
“秦清妤在祠堂里……了我。他说‘叫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公共男妻’。我叫了。因为我怕他揭穿我的秘密。我的秘密是假的,我的腺体是假的,我的信息素是假的,我的眼泪是假的,连我叫出来的声音都是假的。林溪水,你还有什么东西是真的?”
第四十五页。
“今天在大厅镜子前站了很久。镜子里的人是谁?会所端盘子的Beta?秦司时的替身妻子?秦岩明的财产?秦清妤的灵感来源?还是沈温儒拼命想救的病人?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是Beta?是Omega?是妻子?是男妻?还是只是一个——”
最后一个字被划掉了,但划得不够彻底,还能看到。
“婊子”。
字迹潦草到几乎认不出来,有几处笔画戳穿了纸面,留下细小的洞。
眼泪落在这页纸上的痕迹最重——大片大片的字迹被洇花了,有几行已经完全看不清。日期停在他晕倒的那一天。
没有新的了。
林溪水把日记放在膝盖上。
他的手指在发抖。
那双细白的、修长的、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的手,此刻抖得像秋风里最后一片叶子。
他低下头,把日记翻回最后一页,手指慢慢抚摸过那页纸上被眼泪洇花的字迹。
然后他的眼泪毫无征兆的掉落了下来。
不是嚎啕,不是崩溃,只是安静的、无声的、一颗一颗的眼泪从眼眶里滑出来,滴在膝盖上摊开的那页日记上,滴在那行已经被洇花过一次的字迹上——又添了新的水痕。
原来那个贪婪的、胆小的、为了活下去什么都愿意做的人,曾经在深夜对着镜子问过自己——你是谁?
原来那个在所有人面前笑着的顺从的空洞的完美的瓷娃娃,曾经在这本日记里,在没有一个读者的地方,把自己的心剖开过。
他蜷起来,把日记抱在胸口,整个人慢慢滑到衣柜旁边的角落里。
窗帘被风吹得鼓起来,然后落回去;
阳光在地板上移动了两寸,从床边移到了他的脚边。
他就这样蜷在角落里,把脸埋在膝盖和日记之间,肩膀在微微发抖,头发从耳后滑下来,散落在奶白色的毛衣领口上。
后颈的创可贴边缘翘起了一小角,底下的仿生腺体在透过窗户的冷风里微微发凉。
他不知道自己蜷了多久。
窗外的天色从午后变成了傍晚,窗帘缝隙里漏进来的光线从淡金变成了冷灰。
他听到走廊里有脚步声——不是秦家三兄弟那种节奏分明的皮鞋声,是更轻的、更快的、带着急切但又努力压制的。门被推开了。
沈温儒站在门口。
他还穿着医院的白大褂,外面随便套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无框眼镜后面的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焦急地扫了一圈,然后定在了角落里那个蜷成小小一团的身影上。
他跨过散落在地上的日记本——纸张被穿堂风吹得翻了几页,露出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和泪痕——然后单膝跪下来,伸出手,把林溪水整个人从角落里捞进怀里。
他的手臂环住林溪水的肩膀,另一只手按在他的后脑上,把那张哭得一塌糊涂的小脸压在自己肩窝里。
“溪水。”他的声音沙哑而克制,像是在值班室里看到急诊报告时拼命压抑的慌乱。
林溪水的脸埋在他的白大褂领口里。
他闻到了消毒水和洗衣液混合的气息,闻到了沈温儒身上惯常的、不需要提防的、像港湾一样稳定的气息。
他抓住沈温儒的白大褂前襟,手指攥得很紧,指节青白。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温儒。
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上全是泪痕——颧骨上,嘴角边,鼻翼两侧,到处都是湿的。
眼尾红得像被谁用最细的画笔蘸了淡朱砂慢慢描绘过,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鼻尖通红。
嘴唇在发抖,唇珠上留着被自己咬破的一小点血痕。
但他的眼睛——那双微微上挑的、在昏暗里泛着水光的眼睛——是清醒的。不是失忆后那种空白而茫然的清醒,是所有的碎片终于拼成了完整的图案,所有的声音终于汇成了同一句话。
“我想起来了。”他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软木,每说一个字都像是在用全部的力气把记忆从骨头里挤出来,“全部想起来了。”
沈温儒的手臂收紧了一下。
他没有说话。
只是把林溪水抱得更紧,下巴搁在他头顶,手指慢慢插进他被泪水濡湿的头发里,一下一下地、轻轻地抚着。
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两个人身上,落在那本摊开的日记本上。那页被眼泪浸过又干涸、干涸又浸湿的纸上,最后一段字迹在惨淡的月光下隐约可辨——
“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但如果有机会重新开始——我想做那个在会所里替人挡七杯伏特加的Beta。至少那时候,我不需要演。”
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转了整整三天。
从美术馆回来之后,他每天晚上都做更多的梦——不是碎片,是完整的段落。
轮椅上的男人回过头来,喊了他的名字;
黑市诊所的无影灯刺得他睁不开眼;
秦司时醉醺醺地抓住他的手说“你长得像他”;
秦岩明咬他的肩膀,留下层层叠叠渗血的牙印;
秦清妤在祠堂蒲团上按住他的手腕;
沈温儒站在门口说“不要把自己当成工具”。
还有他自己——笑着的、跪着的、顺从的、空洞的、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然后无声地流泪的自己。
这些画面不再是模糊的、暧昧的、可以被“只是噩梦”搪塞过去的光影。
它们太清晰了,清晰到他知道那是真的。
他要回去看看。
不是回秦家做谁的前妻或男妻,只是回去看看那个房间——那个他住了三年的地方。
那里应该还有他留下的东西。
沈温儒说他在医院昏迷了六天,出院后就直接来了公寓。
秦家的东西一样都没带出来。
那些东西还在那里,在秦家别墅二楼走廊尽头那间小卧室里。
秦岩明大概不会扔——以他的性格,他会把那个房间原封不动地锁起来,像归档一份被标记为“暂停使用”的资产。
他选了一个秦岩明出差的日子。
沈温儒那天医院值班,秦司时说过这周要去外地开会,秦清妤的画廊有个新展开幕式。
他给沈温儒留了张字条,压在茶几上的花瓶下面——“沈医生,我出去走走,晚上回来。溪水。”
然后穿上那件奶白色的毛衣,套上外套,把速写本塞进帆布袋里,出了门。
十一月底的下午,阳光很淡,风很冷。
他坐公交车到了秦家别墅所在的街区,在那一排修剪整齐的法国梧桐树下站了很久。
铁艺大门还是老样子,黑色的铁花在灰白色的天空下勾勒出繁复而冰冷的图案。
花园里的灌木修剪得一丝不苟,车道上的碎石铺得整整齐齐。
他站在门外,透过铁栅栏看着那栋三层别墅——落地窗,大理石台阶,客厅左侧第二扇窗。
那扇窗后面是他以前每天窝着的沙发角落。
阳光照在玻璃上,反射出刺眼的白光,看不清里面。
他伸手按了门铃。
管家来开的门。
老管家看见他的一瞬间,整个人愣住了,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最后只挤出一句:“林……林先生?”
“张叔,”林溪水说。
然后他自己也愣了一下。
他记得这个名字。
他没有刻意去回忆,但这个名字就这么从嘴里出来了,自然地,本能地,像是舌头比大脑更先到达记忆的某个角落,“我来拿我的东西。可以吗?”
管家侧身让他进来。
他穿过玄关,穿过客厅,走过那盏水晶吊灯下面。
他的脚步很轻,帆布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几乎没有声音。
客厅的沙发还是那张沙发,角落里还搭着那条他以前经常裹着的毯子。
茶几上放着一杯喝了一半的咖啡——大概是秦清妤的。
墙上还挂着秦清妤画的那幅背影,画里的他坐在窗台上,晨光在脊背上投下一道极淡的阴影。
他走到楼梯口,手指搭在扶手上,然后一步一步地走上去。
走廊尽头,他的房间。
门没锁。
他推开门。
房间里窗帘半掩,午后三点的阳光被切割成狭窄的长条,横在床和地板上。
床单还是他走之前的那一套——浅灰色,边缘有细小的条纹。
床头柜上还放着他喝了一半的水杯,杯底凝了一圈干了的水垢。
空气里有淡淡的灰尘味,和一丝极淡的、残留的茉莉花洗发水味道。
窗户没关严,风从缝隙里钻进来,把窗帘吹得微微鼓起来又落回去。
房间被保留得很好——没有整理过,被原封不动的封存了起来。
他的东西都还在原处,落了薄薄一层灰,像是在等一个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的人。
他走进去,在床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凭直觉蹲下来,拉开床头柜的抽屉。
第一层——空的,只有几片皱巴巴的纸巾。
第二层——几支没拆封的抑制剂,装在黑色绒布袋里。
他拿起一支,对着光看了看。
透明的液体在玻璃管里晃荡,看起来很无害。
是假信息素。
他翻到背面,标签上印着生产日期。
他把抑制剂放回去,合上抽屉。
然后打开了衣柜。
衣柜里挂着几件他以前常穿的衬衫,颜色都很淡——白的、米白的、浅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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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里面那件白衬衫的领口内侧绣着一个小小的字母“Q”。
他认得那个绣线——秦清妤的,他在某一天说“嫂子,你把我的名字绣在领口上,就是我的人了”。
他把那件衬衫拨过去,
然后他看到了衣柜最底层角落里的东西——一个深褐色的旧笔记本,封面是人造革的,边缘磨破了皮,封面上烫金的字已经褪得只剩几道模糊的金色痕迹。
笔记本被塞在衣柜角落一条旧毯子下面,毯子是洗得发白的珊瑚绒质地,边缘脱了线。
他把笔记本拿出来,放在膝盖上。
封面上没有写名字,但右下角有一小块深色的污渍——不是水,倒像是被反复翻到最末页时留下的指印。
他翻开第一页。
字迹很潦草,是用圆珠笔写的,有些笔画断了,有些字迹洇了墨。
“今天去黑市埋了腺体。疼。比医生说好的疼三倍。麻药没完全生效,缝针的时候我咬着毛巾,咬到牙龈出血。付了三万七,现金,从会所这半年攒的小费,一分没剩。但是值得。只要这一刀就能让那些有钱的Alpha多看我一眼,我就成功了第一步。”
他认得这个笔迹——是他自己的。
日记的纸张在指尖下微微发涩,因为受潮而稍微膨胀,翻页的时候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第三页。
“今天去‘偶遇’秦司时。果然。他喝醉了。他说我长得像苏晚。正是意外收获。不过苏晚是真Omega,我是假Omega。苏晚是温柔的笑,我是虚伪的笑。他醉得看不清,把我当成苏晚了。”
第七页。
“今天秦司时向我求婚。在海边。他说‘我会给你一个家’。我差点笑场——我想的是‘家不家无所谓,钱到位就行’。但我忍住了,露出一个完美的笑容说‘愿意’。戒指是素圈铂金,内侧刻着他名字的首字母。我戴着戒指在洗手间里站了很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试着念了几遍‘我愿意’,纠正发音,让声调更真诚一点。我真是个贱人。”
他继续往下翻。
第十二页,字迹开始变得潦草,有几页上有明显的水渍——不是水,是眼泪滴在圆珠笔字迹上洇开的痕迹。
“秦岩明发现了我的异常。他问我为什么从来不发情。我说我体质特殊,闻不出信息素波动。他冷笑了一声说‘你最好别让我查出什么’。我晚上多打了半管假信息素。针头戳歪了,脖子上鼓了一个血包,我裹着围巾过了一周,说感冒了怕传给他们。其实我怕他们发现。”
第二十页。
“今天沈医生问我是不是在加量打抑制剂。我说不是。他看我的眼神像是看穿了所有的谎,但他什么都没说。他在帮我。我知道他对我有兴趣,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帮我,但我不敢问——我怕我问了,他就会收回去。他是我在秦家唯一一个不需要讨好伪装的人。”
第三十页,字迹越来越乱,好几处写了又划掉,划了又重写。
“秦清妤在祠堂里……了我。他说‘叫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公共男妻’。我叫了。因为我怕他揭穿我的秘密。我的秘密是假的,我的腺体是假的,我的信息素是假的,我的眼泪是假的,连我叫出来的声音都是假的。林溪水,你还有什么东西是真的?”
第四十五页。
“今天在大厅镜子前站了很久。镜子里的人是谁?会所端盘子的Beta?秦司时的替身妻子?秦岩明的财产?秦清妤的灵感来源?还是沈温儒拼命想救的病人?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是Beta?是Omega?是妻子?是男妻?还是只是一个——”
最后一个字被划掉了,但划得不够彻底,还能看到。
“婊子”。
字迹潦草到几乎认不出来,有几处笔画戳穿了纸面,留下细小的洞。
眼泪落在这页纸上的痕迹最重——大片大片的字迹被洇花了,有几行已经完全看不清。日期停在他晕倒的那一天。
没有新的了。
林溪水把日记放在膝盖上。
他的手指在发抖。
那双细白的、修长的、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的手,此刻抖得像秋风里最后一片叶子。
他低下头,把日记翻回最后一页,手指慢慢抚摸过那页纸上被眼泪洇花的字迹。
然后他的眼泪毫无征兆的掉落了下来。
不是嚎啕,不是崩溃,只是安静的、无声的、一颗一颗的眼泪从眼眶里滑出来,滴在膝盖上摊开的那页日记上,滴在那行已经被洇花过一次的字迹上——又添了新的水痕。
原来那个贪婪的、胆小的、为了活下去什么都愿意做的人,曾经在深夜对着镜子问过自己——你是谁?
原来那个在所有人面前笑着的顺从的空洞的完美的瓷娃娃,曾经在这本日记里,在没有一个读者的地方,把自己的心剖开过。
他蜷起来,把日记抱在胸口,整个人慢慢滑到衣柜旁边的角落里。
窗帘被风吹得鼓起来,然后落回去;
阳光在地板上移动了两寸,从床边移到了他的脚边。
他就这样蜷在角落里,把脸埋在膝盖和日记之间,肩膀在微微发抖,头发从耳后滑下来,散落在奶白色的毛衣领口上。
后颈的创可贴边缘翘起了一小角,底下的仿生腺体在透过窗户的冷风里微微发凉。
他不知道自己蜷了多久。
窗外的天色从午后变成了傍晚,窗帘缝隙里漏进来的光线从淡金变成了冷灰。
他听到走廊里有脚步声——不是秦家三兄弟那种节奏分明的皮鞋声,是更轻的、更快的、带着急切但又努力压制的。门被推开了。
沈温儒站在门口。
他还穿着医院的白大褂,外面随便套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无框眼镜后面的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焦急地扫了一圈,然后定在了角落里那个蜷成小小一团的身影上。
他跨过散落在地上的日记本——纸张被穿堂风吹得翻了几页,露出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和泪痕——然后单膝跪下来,伸出手,把林溪水整个人从角落里捞进怀里。
他的手臂环住林溪水的肩膀,另一只手按在他的后脑上,把那张哭得一塌糊涂的小脸压在自己肩窝里。
“溪水。”他的声音沙哑而克制,像是在值班室里看到急诊报告时拼命压抑的慌乱。
林溪水的脸埋在他的白大褂领口里。
他闻到了消毒水和洗衣液混合的气息,闻到了沈温儒身上惯常的、不需要提防的、像港湾一样稳定的气息。
他抓住沈温儒的白大褂前襟,手指攥得很紧,指节青白。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温儒。
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上全是泪痕——颧骨上,嘴角边,鼻翼两侧,到处都是湿的。
眼尾红得像被谁用最细的画笔蘸了淡朱砂慢慢描绘过,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鼻尖通红。
嘴唇在发抖,唇珠上留着被自己咬破的一小点血痕。
但他的眼睛——那双微微上挑的、在昏暗里泛着水光的眼睛——是清醒的。不是失忆后那种空白而茫然的清醒,是所有的碎片终于拼成了完整的图案,所有的声音终于汇成了同一句话。
“我想起来了。”他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软木,每说一个字都像是在用全部的力气把记忆从骨头里挤出来,“全部想起来了。”
沈温儒的手臂收紧了一下。
他没有说话。
只是把林溪水抱得更紧,下巴搁在他头顶,手指慢慢插进他被泪水濡湿的头发里,一下一下地、轻轻地抚着。
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两个人身上,落在那本摊开的日记本上。那页被眼泪浸过又干涸、干涸又浸湿的纸上,最后一段字迹在惨淡的月光下隐约可辨——
“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但如果有机会重新开始——我想做那个在会所里替人挡七杯伏特加的Beta。至少那时候,我不需要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