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闻骁可不知道自己一句话让沈珺心里掀起了什么样的波浪,她看了看戴着斗笠,穿着雨蓑,却依然被微风吹斜的雨丝打湿衣摆的沈珺,冲着他招了招手。

“这会儿看着雨越来越大了,狸奴你也上车来吧,躲躲雨。”

当初沈珺思无邪的时候,自然可以大大方方跟闻骁同乘一轿,但现如今,他心有邪念,怎么敢跟闻骁坐一辆马车。

自知无望的事情,深深埋在心里,任由其腐烂就好了,怎可被闻骁发现呢?

他赶忙摇了摇头:“看天色,雨暂且是停不了,殿下要是不冷了,我便下令重新赶路了。”

“你坐上来,也一样赶路啊。带着我这个累赘,你们又没法儿快马而行,速度还是一样的慢,你骑马还是坐车,有什么分别啊。”

闻骁看着沈珺被雨丝打湿的鬓角,还是想让沈珺上车来,不要再被雨淋湿了。

“殿下不必担心,臣的筋骨结实,这点雨水算不得什么。”

他抿了抿嘴,找到了借口:“再者说,我麾下之人皆在雨中骑马而行,我又如何能独自去乘车。”

一旁竖着耳朵听的王志简直要被自家督主给气死了。

这是身子骨好不好,怕不怕雨的事儿吗?

这不是!

人家殿下都邀请你同乘了,你不说打蛇随棍上,抓住这个能跟殿下亲密相处的好机会,反而还硬生生的把送到手边儿的机会往外推?

就你这样儿的,十辈子都抱不到美人归的我跟你讲!

王志真恨不能直接扛着沈珺,直接塞到闻骁的车驾里去,奈何,沈珺威慑太重,他也就只能在心里干着急,瞎想想,脸上连一星半点儿都不敢露出来。

闻骁听到沈珺表明态度,要跟下属们同甘共苦,也不好再劝。

她也是当人主子的,最懂得适当与下属们共苦,是最能笼络人心的御下手段之一了。

“也是我身子不好,拖累你们要多淋一会儿雨了。”

闻骁扬声道:“既如此,那我便不强求了,督主且前行继续带路吧,咱们尽快赶到驿站,躲躲雨,休憩一晚,等雨停了再行上路。”

沈珺压低了斗笠,把自己脸上的红晕遮盖的严严实实,打马去前面带路了。

兖州卫。

昭狱。

“你们这群懒鬼,动过刑之后,能不能把刑房冲洗冲洗啊?”

一个粗壮黝黑的锦衣卫恶声粗气地叫骂着,“这雨一下来,天气马上就暖和起来了,那些打下来的血啊肉的,放久了一腐烂,臭得真是辣眼睛!”

旁边有个小胡子听了哈哈大笑:“这两天动刑的时候儿多着呢,咱们要是每次都收拾,还不累死了?着什么急,这不是还没臭呢么,等过几天把该上刑的都动过了,再彻彻底底打算一遍就是。”

“哈哈哈哈,别看咱们老黑长的五大三粗,实际上人家长了一颗细致的心,比那女人家还要爱干净呢。”

老黑不理会这些人的打趣,他嗅觉灵敏,实在是受不了这股子味儿。见众人只顾着打趣他,没有一个愿意起来干活儿的,老黑只好气呼呼地去打了水来,开始清洗刑房。

“督主一走看把你们浪的。”

他一边洗一边冷声警告同僚:“小心督主突然回来,给你们抓个正着,到时候可别怪老黑我没有提醒你们。”

沈珺的名号一出,这群嘻嘻哈哈没个正型,甚至还在偷偷喝酒的家伙们,瞬间皮子都紧了。

一想到沈督主可能会突然出现,这群人马上蹦了起来,打水的打水,清扫的清扫,忙的热火朝天。

还有那心细的招呼:“前儿那个川漳县的县令打完,你们是不是没给人上药,就跑去喝酒了?”

“……”

“还不赶紧去看看,要是还有一口气,就赶紧给把伤药上了。督主只说了打,没说往死了打,咱们要是出了岔子,把人给弄死了,等督主回来不得赏你一顿好打?”

“对对对,这就去。”

之前喝酒的那几个赶忙跑去查看人还活着没。

老黑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见同僚们一下子就老实了,他也不再吓唬他们了,反而还提醒道:“之前,那个谁给扔进来的,那个吴知府家的大姑娘呢,还活着没?”

小胡子挠了挠头,“我们可没对吴姑娘动刑啊,那娇滴滴的小娘子,怕是挨不了几下。我们要是不小心给打死了,不好跟督主交代嘛。我给她扔到刑房隔壁那间屋子里去了,吓唬吓唬她,也给督主省点事儿。”

“嗯,看着点,别死球了,到时候不好跟督主交代。”

还没有死球的吴珈蓝缩在稻草堆上,双臂紧紧环抱着膝盖,看着高高的气窗,双眼呆滞无神,就像一尊木头的雕像。

她手边的破碗里还放着半个窝头,不时有老鼠嚣张地跑过她的脚面,过来啃食窝头。

可吴珈蓝却没有一点反应,明明以前她最害怕老鼠的。

这些天,她被关在这里,看着一个又一个人活生生地被拖出去,鲜血淋漓皮开肉绽,生死不知地被拖回来。

吴珈蓝从一开始的茫然,到最后终于有了真实感——她是真的穿越了,穿到了一本自己看过的古早狗血小说里。

那本书名叫《外室成凰:霸道帝王的娇宠皇后》,一个听名字就让吴珈蓝差点原地扣出一座魔仙堡的小说。

作为一名拥有高级审美趣味的大学生,吴珈蓝本来是绝对不会看这样的小说的,奈何闺蜜嘻嘻哈哈地告诉她,这本书后期有一个跟她同名同姓的女炮灰,让她一定要提前看一看,万一日后穿书了,也好有所准备不是。

吴珈蓝被闺蜜一番安利勾起了兴趣,正好她被开题报告怼得遍体鳞伤,需要放松放松脑子。

于是,她便在修改论文期间,断断续续地把这篇小说给看完了。

不得不说,这篇文虽然剧情狗血十足,逻辑一塌糊涂,感情也尬的一批,但里面人物的描写却着实出彩。

吴珈蓝在看完整本小说以后,除了恶心男女主的感情之外,对书中那个大反派产生了无尽的好感。

这个名叫沈珺的大反派,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苏!

能把人苏到心神荡漾的大写的苏!

沈珺小小年纪就全家惨死,独他一人落入深宫,挣扎求生。

结果人家就硬是厉害到短短十多年,就从最底层爬到了东厂督主的位置,堪称权势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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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总说男主裴夙有多牛批,结果还不是三番两次在这个沈督主手里吃亏栽跟头?要不是最后女主光环发挥了降智buff,让男主抓住了沈督主的软肋,暗使阴招,他这个男主哪能干得过大反派啊!

书里还花费了许多笔墨去描绘这个沈珺的外貌,吴珈蓝顺着作者的文字幻想了一下,好一个绝世美男子。

身世经历凄惨,性格阴鸷毒辣,能力手腕绝强,长相又是俊美无匹。

什么叫美强惨啊?

这就是美强惨!

吴珈蓝只觉得沈珺这个纸片人简直就是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让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纸片人的香。

香得她浮想联翩,甚至觉得要是真像闺蜜说的那样,她穿进书里去了,一定要跟这位沈督主谈上一场旷世绝恋。

在吴珈蓝看来,像沈珺身世经历这么凄惨的人,一般都是沉在黑暗的泥沼中,向往着光明,等待有个光芒万丈的,温暖的人走进他的心里,将他从黑暗中救赎出来。

这活儿她熟啊!

要知道,她可是所有朋友公认的人形小太阳哎,救赎个把美强惨的大反派,那简直是手到擒来啊。

吴珈蓝一觉睡醒,真的穿了。

只可惜,她的穿越并没有带着女主标配的光环。

在经历过最开始的惶恐和穿书之后的新奇和兴奋之后,她刚刚制定好攻略沈珺的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去救赎对方呢。

凶神恶煞的锦衣卫就破门而入,将她带到了这处人间地狱。

如果说,最开始吴珈蓝还觉得自己这是身为穿书女,在走攻略的必经之路,从此开始与沈珺产生交集的话。

那么,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吃着干巴巴拉嗓子的窝头,冰凉瘆牙的水,睡着老鼠乱爬的稻草堆,听着隔壁时不时传来的惨叫声,吴珈蓝的幻想已经彻底破碎了。

一再修改论文的时候,她觉得那简直是暗无天日的日子,可跟现在相比起来,只是区区改论文,她从前简直就是生活在天堂里。

她哭过,喊过,甚至发疯一般叫骂过。

可是,她的崩溃并没有换来温柔贴心的抚慰。

反而那些人觉得她太吵了很烦人,直接抓着她去了隔壁观刑。

当她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被剥掉了一整条腿的人皮,那凄厉的惨嚎声就像是刀一般,狠狠地割在她的五脏六腑上。

吴珈蓝被吓昏过去了。

醒来之后,她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死了吧,死了说不定这场光怪陆离的噩梦就醒了,她就能到原本的生活了。

可是撞墙,割腕她怕痛。

上吊的话她解了腰带,却又够不着屋梁。

思来想去的吴珈蓝打算饿死自己。

这是她不进食水的第二天。

胃里就像是生出来一个愤怒的小爪子,在疯狂的抓挠着她的胃壁,带来火。辣辣的痛楚。

她甚至怀疑,那胃已经饥不择食地,开始吞吃她的五脏六腑了。

就在吴珈蓝饿的头昏眼花,忍不住一边咽口水,一边流眼泪,朝着破碗里被老鼠咬过的窝头伸出手去的时候,关着她的牢房门发出了响动。

作者有话说:穿书前,吴珈蓝:噫呜呜噫,旷世绝恋,美貌厂督,我可以!

穿书后,吴珈蓝:噫呜呜噫,我不行我不可,放我回去写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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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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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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