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夺回酒楼-思归

这几天, 春山有幸居门口的小灶台,每天天不亮就有人蹲守,就为了占个好位置, 俨然成了整条街人气最旺的地界。

客人们抓一把瓜子, 顶着晨露,一边看燕程春那双巧手如何制作精美的菜式,一边和姜幸回忆关于福源酒楼的往事。

谈到家里往事, 姜幸起初还有些放不开,声音细细的,眼神也总垂着, 可被燕程春鼓励着,渐渐也能像聊家常一样,把福源酒楼的事情说得更清晰动人。

福源酒楼在镇上开了几十年,已经是聚仙镇不可抹去的记忆, 那些故事就是钥匙, 打开大家关于福源酒楼的过往,听着这一桩桩旧事, 人群里总能听到压低的唏嘘和叹息。

美食是一种文化,称之为饮食文化, 它们之于食客, 总是会承载一些其他的作用。

很多人在吃到同一道菜的时候, 都会回忆起当时深刻的画面, 这就是承托在美食上的记忆。

相比之下,福源酒楼一直闭门不出,门上的铜环都生了锈。

偶尔有人瞥见二楼房间,时常有烛火摇曳到天明,映出一个焦躁踱步的影子。

有人说姜成在里头苦练绝技, 但更多人嗤之以鼻,说他是在搜肠刮肚,想法子耍赖。

七天的时间,是慢慢收紧的高绳,把所有人的好奇心都吊到了高处,大家都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最后的结果。

第七日,天刚蒙蒙亮,一层薄雾还笼着街道上的青石板。

福源酒楼门前的空地上已经站满了人,挎着菜篮的妇人,背着手高谈阔论的老汉,睡眼惺忪却兴奋的半大孩子……除此以外,竟然还有不少从附近村子赶来看热闹的。

偌大一片空地被挤得满满当当,水泄不通。

周边小贩的嗅觉最灵,这会儿正挑着担子卖热茶早食,在人群里吆喝得格外起劲。

日头爬过屋脊,金光泼洒下来,人群忽然一阵涌动,分开一条窄道。

姜成穿着一身宝蓝色团花绸缎长衫过来了,他头发梳得油光水滑,一丝不乱,努力昂着头,想摆出东家的派头,可眼神闪烁,不敢与任何人对视。

姜成身后跟着两个伙计,抬着沉甸甸的大食盒,看着排场很大。

他们将东西重重放在灶台边的条案上,发出闷响。

“嚯,姜东家,这是把家底都搬出来啦?”

人群里不知谁喊了一嗓子,带着明显的戏谑。

姜成的脸颊肌肉抽动了一下,没接话,又等了一小会儿,人群另一侧传来更大的喧哗。

是燕程春和姜幸到了。

少年清瘦挺拔,哥儿温雅秀致,没有前呼后拥,也没有华服重器,两件同颜色的衣衫,细棉布料,裁剪得极为合身。

燕程春因为要下厨,穿的是交领窄袖,腰身收得利落,衬得肩背线条流畅,姜幸穿着斜襟宽袖,袖口纹花,雅致而不张扬,更显温润。

燕程春拎着一个半旧的竹编食盒,姜幸臂弯挎着一个粗布包袱,两人并肩而行,步履从容,像寻常日子出门访友一般。只有包袱里瓶罐相碰,偶尔发出悦耳的碰撞声。

他们走到灶台另一边,放下食盒和小包袱,默契地往外拿东西:一块用新鲜荷叶包裹的五花肉,肥瘦层次分明,色泽鲜亮。一小篮带着湿泥的本地鲜蘑,伞盖饱满,菌褶细密。几把翠生生的时蔬,叶尖上还凝着清晨的露珠……

每一样都用心准备,干干净净,透着对食材本身的尊重。

围观的人群踮脚伸颈,赞叹声低低响起。

“瞧瞧这肉,多好!”

“蘑菇真水灵,一看就是今早才摘的!”

“都是新买的,我看着他们夫夫俩去市场采买的,那还有假!”

那边,姜成猛地伸手,带着些狠劲打开他们那边的食材:几只体型不小的干鲍,几根粗壮的海参,还有一些叫不出名的山珍海味。

阳光下,确实奢华夺目。

人群里有不少显然是行家模样的老厨子,都眯着眼仔细瞧了瞧,互相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甚至有人几不可察地摇了摇头。

姜成只以为用上好的食材就能做好菜,真是暴殄天物。

蒋老等人坐在大堂里,端起手边的粗陶茶碗,吹开浮叶,慢条斯理地呷了一口,什么都没说。

他们的比试没有正儿八经的规矩,人到齐了就开始了。

第一道要做冷盘。

开始后,姜成那边登时乱作一团,他显然极少碰厨刀,姿势不对,下刀时犹犹豫豫,做什么都不成。

他要做的‘福源八味’,是要将八样荤素冷菜拼摆成繁复图案,但是他心浮气躁,哪里顾得上构图,只胡乱将所有食材都一股脑堆砌在硕大的青花瓷盘中。

颜色倒是花花绿绿,却拥挤杂乱,毫无美感。

燕程春却气定神闲,他要做的事‘福源三叠’。

这是福源酒楼的一道招牌菜。

他先取出早在家腌制好的酱萝卜,运刀如飞,切出均匀的花刀,拉开后宛如一张玲珑的网,用清水稍一浸泡,脆爽晶莹。

腌蒜剥得干干净净,卤豆干切成大小一致的小块。

最后是一层酱肉,燕程春的刀锋贴着肉面划过,薄如宣纸的肉片一片片落下。

四样东西错落有致地摆在一起,最后一层的酱肉,肥肉部分几近透明,瘦肉纹理却丝丝分明。

整个拼盘从刀工到摆盘,处处见功夫。

燕程春将菜品放到盘子里,擦了擦手。

姜幸的目光一直专注地追随着燕程春每一个动作,当看到那熟悉的‘福源三叠’以完美的形态呈现时,他眼底漾开温柔的笑意。

他听爹娘说过,以前他们没有太多的钱去买好食材,只能用最简单的食材拼装出不同的菜式,所以这道小菜也算是福源酒楼早先年的立足之本,没想到郎君居然能做得这么好。

两盘菜被同时分装给在场的所有人。

蒋老执筷,在姜成那盘里拨弄了一下,夹起一片厚薄不均的肉片,放入口中。

咀嚼两下,眉头便微微蹙起,咸且柴,都不知道放了多久了。

他没再尝第二样,放下了筷子,转而夹起燕程春盘中的一片酱肉,对着天光看了看那惊人的薄度,送入口中。

酱香,肉香,还有一点淡淡的烟熏味,全都恰到好处。

咸甜味道在舌尖化开,肉质油润,肥而不腻。

蒋老缓缓点了点头,“是当年那个味儿!酱和菜都是下了工夫的。”

陈婆婆依言,一一品尝,频频点头,眼角笑纹愈来愈深,“错不了!以前老姜就爱琢磨这些小菜,说小菜做得好也是真本事。”

周围的街坊邻居也吃出区别了,议论声顿时嗡嗡响起。

“我说对了吧,还得是人家正儿八经的少东家,手里的菜谱那是真东西。”

“半路出家的就是不行,做得什么玩意,还不如我家婆娘自己做的。”

“这福源酒楼放这人手里算是亏大发了,还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办呢!”

第一局,胜负已无悬念。

姜成脸色白了。

第二道菜是荤菜,姜成做的自然是撑场面的玩意。

只是他的本事,做小菜尚且不足,现在又去处理复杂的海鲜,直接把珍贵的食材做的面目模糊,透着一股沉甸甸的油腻感。

燕程春执起厚重的砧板刀,神色专注,刀刃与肉块接触时,发出沉稳有节奏的轻响。

很快,五花肉肉被分割成大小均匀的方块,每一块都带着漂亮的层次。

燕程春有条不紊的焯水去腥,另起油锅,将肉块耐心煸炒至表面微黄。

这时,他单手拍开那小坛米酒的泥封,手腕稳定地将酒液淋入锅中。

最后加入适量的酱料和几小块糖,和常见的香料。

简单翻炒上色后,他将所有食材和高汤一同倒入粗陶瓦罐中,用湿润的桑皮纸封住罐口,再用细麻绳扎紧。

然后,他将瓦罐安置在炉子上,调整炭火。

他拿过一个小马扎,坐在炉边不远处,目光静静地看着那个瓦罐,偶尔用一把蒲扇轻轻扇动一下炉口,控制着火候。

这个朝代没有那么多好用的厨具,所以耐心和精准,就是他最大的武器。

姜成那边时常有刺鼻的酱香味飘来,不好闻。

而燕程春这边,起初是淡淡的酒香与肉香,随着时间推移,那香气渐渐变得醇厚有层次,形成一种勾魂摄魄的复杂香气。

这香气无孔不入,不少人闭着眼,深深吸气,喉结不自觉地滚动。

时间到了。

燕程春起身,用厚实的棉布垫着手,将那只瓦罐稳稳端到宽大的案板上。

姜幸等候多时,立刻递过来一把边缘磨得光滑的木勺。

燕程春接过,用木勺的圆柄,一手捏住桑皮纸的一角,屏息凝神,缓缓揭开。

“嚯——”

霎那间,一股澎湃的浓香冲天而来,肉的丰腴肥美,米酒的清冽甘醇,香料的悠长回甘……所有味道全都和谐地爆炸开来。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叹,紧接着便是难以控制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就是它!就是这个瓦罐肉的香!”

胡子花白的老大爷猛地一拍大腿,眼眶都激动得泛红,“一点没错!当年福源酒楼冬天就爱做这一罐肉!我和你们说,下雪的夜里,揣着几个铜板买一罐,回家后揭开盖子,那香气真是绝了!就着米粥馍馍,能吃出一身汗!”

“可惜啊可惜啊!自从福源酒楼换了新东家,连这些老菜谱都换了!”

说到这里,大爷恨恨地瞪了姜成一眼。

“对对对!我也想起来了!我爹每次都要去福源楼买一罐这个肉回来祭灶,说是有这个肉,灶王爷才肯听他们多说两句!”

记忆被这熟悉的香气轰然冲开,许多人纷纷附和,眼中充满了怀恋。

两盘主荤再次被呈上。

蒋老看着眼前那盘山珍海味,拿起筷子,只在那浓酱的边缘沾了沾,放入口中尝了尝味道,便立刻放下,端过清茶连漱了两口。

相比之下,瓦罐里的肉浸润在清亮的汤汁里,微微颤动。

蒋老执勺,舀起一勺,肉块颤巍巍,闪着诱人的光泽,送入口中后,无需舌头用力,肥肉部分便如凝脂般化开。

瘦肉部分酥烂到几乎感觉不到是肉,而且饱吸了汤汁的精华,层次分明,又浑然一体,最后就是温和的酒香,点睛之笔,味道在嘴中萦绕不去。

所有人吃的时候都闭上了眼睛,咀嚼得很慢,良久,才睁开眼,长长地,无声地舒了一口气。

第二局,云泥之别。

姜成站在狼藉的灶台后,面如死灰。他能感觉到四周投来的目光,除了鄙夷,就是一种‘果然如此’的意思。

输了,他输得彻底,这第三局还有什么比的必要!

可燕程春已经开始做第三道菜,汤羹。

姜成已经完全乱了方寸,他根本没动任何东西,就站在那,继而直接甩袖离场。

比试的一方离开了,可燕程春还站在原地,对身后的姜幸伸出手,掌心向上。

大掌修长平稳,目光沉静专注。

姜幸迎着他的目光,先是一怔,长长的睫毛颤动了一下,随即,没有任何犹豫,将自己微凉的手,充满信赖地放入燕程春掌心里。

肌肤相触的瞬间,燕程春温暖的手掌立刻合拢,将姜幸微凉纤细的手完全包裹住。

阳光毫无遮挡地落在他们身上,那身颜色相同的衣裳迎着阳光。

燕程春握着姜幸的手,没有松开,拇指安抚性地在手背摩挲。

“虽然福源酒楼的少东家已经离场了,不过这最后一道菜,小子还是想做完。”

燕程春抬起头,目光澄澈,“这最后一道汤,并不是福源酒楼的招牌菜,他只是一道小小的汤,名为思归汤。”

他侧过头,目光再次落回姜幸脸上,“这道汤是幸哥儿儿时喝过的一道汤,他凭借着回忆,一点一点回想,一点一点尝试,最终复原出来。”

他握着姜幸的手,微微紧了紧,传递力量的同时,也在汲取力量。

“这道汤看着最简单,却也最费心神。汤底需用老母鸡与猪大骨,文火慢吊,直至汤色清澈如水,滋味醇厚入骨。”

姜幸笑着说:“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常常有游魂之症,娘做这道汤,就是取意为子魂当归。她总盼望我身体好,健康长大……”

只是没想到最后,却没能看到他嫁人。

燕程春目光扫过全场,声音带着隐隐的穿透力,“后来,这道汤不仅是离家在外的孩子当归故里,更是让偌大家业,当归本主。”

游子当归,家业当归。

话音落下,偌大的空地上,竟陷入一片落针可闻的寂静,这简单的几句话,猝不及防让在场所有人想到一些事情。

谁家没有一个难事呢?

他们各家都有为了生计远走他乡的儿孙,也有在战乱或灾荒中失散的亲人……更有不少被不肖子孙败掉,或被人强行巧取豪夺的祖产或家业……

若是都能回来,那该有多好啊!

种种复杂难言的情绪在人群中无声地弥漫开来。

姜幸站在燕程春身侧,被紧紧握着手,眼眶早已酸涩得厉害,他用力睁大着眼睛,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人。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和郎君之间流动着毫无保留的信任,这种信任比任何亲密缠绵的举动都更动人。

他们不是可笑的少夫老妻,而是真正的一家人。

燕程春松开姜幸的手,指尖分离的瞬间,他飞快地勾了一下姜幸的掌心,然后走回灶台。

汤羹不麻烦,时间好了,就做好了。

他小心翼翼地将汤水,倒入一个白瓷汤盅里,一股清雅悠远的汤香,混合着淡淡花香,随着热气袅袅升起。

所有人都分到一小碗思归汤,燕程春笑着说:“这道汤含义深远,对福源酒楼,对幸哥儿都颇有意义。在这里,小子借花献佛,祝愿诸位长辈身体康健,福寿绵长。”

“祝愿所有离家在外的游子书生,都能金榜题名,然后平安归乡,叶落归根。”

“也希望福源酒楼……可以早日回归到自家人手里,重焕光彩。”

他以汤代酒。

清澈的汤水入口,首先是极致的鲜醇,随后,一丝若有若无的香徐徐泛开,完美地平衡了汤的厚味,香味从舌尖蔓延到四肢百骸,最后沉淀在心底,熨帖得让人全身发热。

燕程春喝完汤,发现姜幸已经眼眶微红,其他人也差不多模样,甚至还有读书人情真意切地念着‘当归’‘当归’,好似在做着什么诗文。

“这道汤如此有意义,应该是一道名菜才是!”

“是极是极,其他县城都有自己出彩的名菜,咱们这镇子虽小,却也有许多值得发扬出去的事迹,只是缺一份运气罢了!”

“现在谁人不知上京正在招厨子,各地都在努力传唱自己本地的厨子和名菜,就咱们这,还默默无闻的……真是!”

“嘘——你敢说县令大人的话,你脑袋不想要了!”

“怕什么,咱们这会做饭的厨子又不是没有,时机到了,定可以大放光彩。”

“说得也是……”

燕程春听着这些夸奖,摸摸鼻子,他方才一番话是有点肉麻,不过动员造势嘛,就是要这么慷慨激昂才行,多亏他以前在现代看过不少影视剧,一些文绉绉的话还能借来用一用,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作者有话说:其实就是当归汤,但是当归汤算药,不能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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