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我脑子里满是馨娜的影子,它们冲撞着我的记忆神经,让我一刻不能安宁。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馨娜,第一次听那首她的弹唱,然后泪流满面。第一次在校园里帮她拎着大包小包的道具和衣服,第一次和一个初次谋面的女孩穿梭在校园的林荫路上,那一刻我是紧张而又幸福的。第一次送女孩百合,煞费脑筋的思来想去,最后还是避不了俗套,他们都说女孩子喜欢花,送花肯定不会错。于我看来这么没有创意的事情,只有俗耐的男人才会这么做。但我历经百般思索,依旧没有一个好的创意,还是落在窠臼里,做了一介俗人。原谅我,我依旧是一个木讷呆滞的男孩,没能像《初恋的回忆》里的兰登一样浪漫可爱,能带着自己心爱的婕米同一时间站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如此简单却浪漫得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的事情我也做不到。
但请原谅,第一次在北风呼呼乱刮的夜里独坐在一家破败的小旅馆,安静的搂着你入睡时,真的温暖到令我窒息。也许你给予我的东西太多,而我要求的也越来越过分。感谢你的包容,感谢你无私的珍视。记得吗?你第一次给我讲述你的经历,你的家庭环境,你的种种不堪际遇时,我泪如平行的雨淋。我想一辈子保护你,让你驻足漂泊,驻足流浪。我羡慕你的坚强,怜悯你全身伤痕背后的种种心酸。我说过,我会保护你,让你不再受生活的折磨。可惜我是一个无用的人,我没有帮助到你,却成了你的拖油瓶。一次次,我无休止的占有你,在床隅的做爱,然后疲惫的睡去,我不知道这是对是错,但我就是如此的混蛋。我恨透自己。然,一切后来的悔悟又有什么意义,你还是离开了我的世界。最初的当时,我痛恨是你丢下我,是你无情的将我抛弃,后来的之后,我才发现是我抛弃了你,丢下你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独自飘零。我是一个坏人,我没有答应你的要求,好好找一份工作,然后给你一个稳定的家,却一心想着自己的流浪梦,理所当然的藐视着这个世界的浮躁,一心只为保持着自己的清高。
错了。已经离开了你的世界。
我在屋子里想象着馨娜的往昔,我们的往昔,她那么厚实的填满在我的心里,容不下其他的思绪。
我将这一切全部捣乱,衣服、书本散落一地,我不想收了,收了又能怎么样呢?我奋力的讲它们撒向每一个墙角,然后拼命的将他们踩碎。也许只有这样记忆才能完整的消化。后来,我彻底哭了,我实在离开不了馨娜,没有她的日子,我该怎么活,我的活为的是什么。我拼命的哭,甚至在恸哭的瞬间,我遇到了孟姜女,我们一起比看谁哭得更加悲壮,最后发现,我输了。我被房东带到了自己的卧室,他和我讲解着种种不堪的过去,我越发哭得厉害。最后仅存的一点男人风度,被我丢失殆尽。半个小时之后,我平静下来。接着上楼收拾自己的房子。
像经历了一场劫难,在时间的轨迹里,它像一个时间机器,带着我飞到过去,然后在那里幸福甜蜜悲欢流漓。很晚,我从房子里出去。
记得之前住的是什么人吗?我问房东,一个老太太。
一对情侣,一个来自北京来,一个是云南的。
他们幸福吗?
不知了,这个就应该去问问他们了。年轻人,世界很大,西北很闭塞,多走走,多看看,一切都会有所改变。
是吗?最后他们怎么样了?我依旧像逼问一样的胁迫她能回答我的问题。
好像最后住的也是一个人,一个男孩子,和你一样大,每天在房子里弹琴,弹的很不错,后来也走了。不过,走的时候他把琴仍了,砸碎院子一地。
原来。这里是一个心碎乌托邦。
我向房东道别,为刚才的失态深表歉意。
房东向我挥手,说道,一路走好,年轻人。然后笑盈盈的回到自己的卧室。
也许,我从未这么深刻的反省过,是的,从未如此深刻。
晚上,我约了希柳、山宇、筱雅一起吃饭,之后,在如果酒吧喝酒,做最后一次道别。山宇问我,什么时候走。
我说,最近吧。
最近是什么时候,买好机票了吗?
我说,没有,只是想走就走了。
干脆别走了,我们组一个乐队吧。
我自嘲的问道,让我当主唱还是吉他手?
你想当什么都行。
别自残了,我要是进了乐队,我们都得喝西北风去。
希柳补充道,恰好西北就有西北风,你回南方找不到这么壮烈的西北风了。
得了吧,西北风在兰州刮起来就是沙尘暴。
是呀,你们南方好,上清水秀,回去就是活脱脱一人间仙境。
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我的回答就此中断。一个晚上,我们都在闷声喝酒,几乎再没有聊及任何关于任何人的话题。止于未来,我们已经说得都绿了,而且现实在此刻已经如此突兀,未来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我没有将明天起程的事情告诉大家,不知道这样做可好,但此刻我依旧是这样想,我不想再流泪,流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下午。拿起行李,准备告别这一切,告别这些让我感动的人儿。山宇,莫名的来到我的寝室,说找我一起去打斯诺克。看到此般情景,他简直伤心至极。
现在就走?不是说最近几天吗?
想走了,留在这里太折磨。不要告诉其他人了,就这样让我一个人走吧,不要什么人送我。
你Y太狠心了。说着一人冲出了寝室。
半个小时后,在公寓门口,那些曾经的同学,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来了。山宇、希柳气喘吁吁的跑到我的面前。我知道这都是山宇干的事情,像搞什么校园轰动,他最在行了。
我们一一拥抱,轮到山宇的时候,他伸出了右手。
让我们像男人一样握个手吧。山宇说道。
还是像领导一样的握个手,你的拥抱太多了,不新鲜的事情,我有点吃亏。希柳补充道。
我们握手,像欢送一个领导一般。我上了出租车,希柳和山宇趁势坐到后排。我不能让他们送我到机场,我发誓,否则我会哭到死去。
下去吧,我真的不需要你们送我。
没事啦,闲着也是闲着。况且也不远。山宇说道。
很远的,不用了。
还是要的。希柳和山宇异口同声。
我没有办法,只能出狠招。你们不下去,师傅你就别开车了。我特意装模作样的安排师傅。
他们依旧没有下去的意思。我们足足在车里耗了十分钟之久。最后,迫于我的固执,他们还是妥协了。
车子徐徐开动,我终于控制不住,泪如雨下。希柳和山宇彼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透过反光镜,山宇和希柳瞬间追了上来,他们一个劲狂奔,狂奔,最后,在十字交叉路口,他们被阻隔在车流中。
原谅我,希柳、山宇,我的好兄弟,我真的不想让你们再看到我流泪。原谅我,我会变得坚强。
山宇,祝你幸福。
希柳,祝你幸福。
车子里响起了那首熟悉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真是不合时宜的歌。我变得泣不成声。
车子穿梭在繁华的都市,没有夜晚的霓虹,没有夜晚的五彩斑斓,但这青天白日比起那些寂寞的夜晚更让人寸断肝肠。这个社会太过透明,在烈日的灼灼燃烧下,将我们本应有的因果毫无保留的展现面前,只是四年前的今天,我们没有想过四年后的今日,而今日,我却想起四年前的今天。
在机场,我见到了筱雅。她俨然已是一个泪人。刚一看到我,就远远跑来一股脑冲到我的怀里。之后,便是永无休止的大哭。
海余,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
一场毫无征兆的见面,一句震慑神经的语言,就这样在我的心底纠葛,然后深深的温暖着我。
海余,抱紧我。
我将双手紧紧缠住她的腰,深怕一松手,她就会像空气一样消失。
再紧点,海余。
我和她紧紧贴在一起,我能清晰感受到她急促的呼吸。在机场,我们就这样整整抱着足有五分钟,不曾言语。
我该走了。
她依旧将我抱得紧紧的,没有要放下的意思。我退后,将她的手慢慢放下。筱雅聋拉着脑袋,在我的面前,没有正视我的眼睛。
筱雅,我会想念你。照顾好自己。
然后,我的行李随着我的身体一起流走。在人群里,我没有回眸。我知道有一双眼睛正在背后凝望着我,不舍、忧伤,像落满一地的惆怅。
我的航班还早,转过身,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我傻傻依靠在墙上,平静着我无法平静的呼吸。筱雅还在那里呆站,任凭人来人往。
走时,我给馨娜发了一条短信。馨娜,对不起,我爱你,保重。
她没有回。我打去电话。已停机。
飞机起飞。不曾回眸。
然后这座城市在我面前渐渐退去。
章节二十 我是一个编辑 [本章字数:5235 最新更新时间:2012-09-06 23:17:38.0]
时隔大半个月,我常常怀念那些让我寂寞的时光,这样的日子总是难以打发,看看电视,上上网,然后弹弹吉他,日子就会变得昏暗下来。我习惯在黄昏的时候,坐在阳台上,看夕阳如何把深蓝的天空染成金黄,然后在树的影子里像浸了油渍似的变得黑暗。
后来,我习惯弹着那首《the weary kind》,一遍遍思念那些颓废的日子,偶尔我会想到坏小子布雷克如何挥霍爱情、身体,然后渐渐变得嗜酒成性。一个人的日子里,总是或多或少的悲伤,这和南方的天气实在相差无几,天空会一小时放晴,一小时下雨,这种无常,正中我的下怀。去垂钓,看平静的湖面,总有说不出的冲动,之后就是焦虑,一天下来身心俱疲。过去的幸福,记忆时不时会浮现脑际,那些英容笑貌,清澈的眸子,洁净的脸庞无时无刻让我留恋。
母亲说,你不该如此消沉下去,这会让你更加压抑。她的话,一句说到心坎,让我不知所从。后来,我索性找了个工作,希望能让自己忙碌起来,这会大大降低自己在情感上受的折磨。
在一家文化公司,做编辑方面的工作。
刚开始的时候,如黑夜扶墙走路。文字的游戏并不是那么简单,它有它固有的模式和规则,这和自己当初的想法大相近庭。而我向往的一望无际的文字海洋和那天马行空的思想游弋变成了有限的湖泊,这让我无法挥展拳脚。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思想的拮据和情感的陌路。每天写一大堆关于产品方面的文字,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词一句都洋溢着金钱的气息。在固有的模式和规则下,制造种种华而不实的噱头,让人啼笑皆非的描述,往往领导看了之后会对你竖起大拇指。走时不忘悄悄你的肩,小伙子,大有前途。
在这家公司里,我遇到了和我一样喜欢文字的张悬。一个都市女孩,白领装束,穿浅色无领休闲上衣,连衣裙,浅色不失高雅的牛仔裤,带一串大大的白色珠子。记得第一次到这家公司,是张悬带着我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手把手教我,这样一说,算是我的师傅吧。下午一起上完班,就一起去蓝河边上的那家西餐厅吃饭。完了就去V9酒吧喝酒,听失意落寞的歌手唱悲伤的歌,然后一起在黄金时段蹦迪。
这座城市变化很大,高中时代我也在这座城市有名的某中学就读,拮据的时光,吃的路边摊,喝的二锅头,从超市购买,五块钱一小瓶装,足以喝到兴奋。一晃已整整四年有余,房地产的空前火爆,也波及了这座优雅的小城,四年的光景,我们学校旁的一家台球城就被改造成了一栋十五层高的居民住宅楼,一些荒凉的地方未成型的建筑物正在拔地而起。
和我比起来,张悬是一个外地女孩,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她也是本省的,但属于不同的市,仅此而已。很奇怪的是,时隔四年,当自己回到这座城市,我的故乡,却要一个所谓的外地人带我四处游走,这确实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垂垂老去,与这座城市和这里的人群有种隐约的陌生感。我甚至不习惯这里的饮食和文化。相较于北方来说,这里的市民显得尖酸刻薄,显得娇气,做作,甚至优柔寡断,拖泥带水。而高中时代吃过的重庆风味火锅现在吃起来也始终找不到那种熟悉的味道。我总是去各个大街小巷找面食,吃喜欢的拉面,还有臊子面、炒面之类的。公司对面的那家兰州拉面,面是拉的,但没有兰州拉面的味道,问老板是哪里人,他说成都人。我说,好吧。我突然明白,只要是成都人,做出的饭菜永远是川味,因为他们已经将中国老百姓的口味彻底垄断了。Do in Rome as Rome does,无奈,我已经喜欢上了面食。稍比起其他家的面食,这里显得正宗一点,我还是会早起或是在上班的间隙到这家面馆吃面。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兰州的拉面里是不是放了什么香料或是让人成瘾的东西,例如海洛因。
张悬总是选择这样的方式摅怀,对于一些事物,她始终不说意图,总是旁敲侧击,这对于听讲着实在煞费脑力。每当听到她说,蓝河边有一家新开的横店电影城,那么也就意味着她想去看电影了。当她说到她心情不好,那么也就意味着当晚下班一定要在公司门口准时等候,该去酒吧或是迪厅买醉了。这和北方性子实在构成了两个极端。当她说她身体不舒服,那么也就意味着她来那个了,而我就负责给她买卫生巾。渐渐的我发现我和张悬有很多的交集,她喜欢到溜冰城溜冰,在馆内挥洒汗水,喜欢唱孙燕姿的《直来直往》,喜欢一个人散步,写诗。而这一切都是我能理解的范畴。
后来仔细一想,我如此了解一个人,那岂不是她的跟屁虫么。关于给她买卫生巾的事,只有男朋友才会干。经过我整整一夜的冥思苦想,不断从逻辑上进行推理,层层递进,我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我是她的男朋友!这让我不知所措,也让我惶恐。也许是出于自恋,但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件值得窃喜的事情。一方面,我始终会在梦里梦到馨娜,梦到和她在床隅可耻的做爱,梦到她唱着那么美妙的旋律在召唤我。另一方面,我又会不知不觉的想到自己可能是张悬的男朋友,我会情不自禁的窃喜,甚至在夜晚来临的时候,想到和她在公司所经历的种种事情,之后便是彻夜难眠。我常常告诫自己,海余,你还是人不?怎么能这样朝秦暮楚,馨娜才离开你不到半年,就想另寻新欢。
但请原谅,第一次在北风呼呼乱刮的夜里独坐在一家破败的小旅馆,安静的搂着你入睡时,真的温暖到令我窒息。也许你给予我的东西太多,而我要求的也越来越过分。感谢你的包容,感谢你无私的珍视。记得吗?你第一次给我讲述你的经历,你的家庭环境,你的种种不堪际遇时,我泪如平行的雨淋。我想一辈子保护你,让你驻足漂泊,驻足流浪。我羡慕你的坚强,怜悯你全身伤痕背后的种种心酸。我说过,我会保护你,让你不再受生活的折磨。可惜我是一个无用的人,我没有帮助到你,却成了你的拖油瓶。一次次,我无休止的占有你,在床隅的做爱,然后疲惫的睡去,我不知道这是对是错,但我就是如此的混蛋。我恨透自己。然,一切后来的悔悟又有什么意义,你还是离开了我的世界。最初的当时,我痛恨是你丢下我,是你无情的将我抛弃,后来的之后,我才发现是我抛弃了你,丢下你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独自飘零。我是一个坏人,我没有答应你的要求,好好找一份工作,然后给你一个稳定的家,却一心想着自己的流浪梦,理所当然的藐视着这个世界的浮躁,一心只为保持着自己的清高。
错了。已经离开了你的世界。
我在屋子里想象着馨娜的往昔,我们的往昔,她那么厚实的填满在我的心里,容不下其他的思绪。
我将这一切全部捣乱,衣服、书本散落一地,我不想收了,收了又能怎么样呢?我奋力的讲它们撒向每一个墙角,然后拼命的将他们踩碎。也许只有这样记忆才能完整的消化。后来,我彻底哭了,我实在离开不了馨娜,没有她的日子,我该怎么活,我的活为的是什么。我拼命的哭,甚至在恸哭的瞬间,我遇到了孟姜女,我们一起比看谁哭得更加悲壮,最后发现,我输了。我被房东带到了自己的卧室,他和我讲解着种种不堪的过去,我越发哭得厉害。最后仅存的一点男人风度,被我丢失殆尽。半个小时之后,我平静下来。接着上楼收拾自己的房子。
像经历了一场劫难,在时间的轨迹里,它像一个时间机器,带着我飞到过去,然后在那里幸福甜蜜悲欢流漓。很晚,我从房子里出去。
记得之前住的是什么人吗?我问房东,一个老太太。
一对情侣,一个来自北京来,一个是云南的。
他们幸福吗?
不知了,这个就应该去问问他们了。年轻人,世界很大,西北很闭塞,多走走,多看看,一切都会有所改变。
是吗?最后他们怎么样了?我依旧像逼问一样的胁迫她能回答我的问题。
好像最后住的也是一个人,一个男孩子,和你一样大,每天在房子里弹琴,弹的很不错,后来也走了。不过,走的时候他把琴仍了,砸碎院子一地。
原来。这里是一个心碎乌托邦。
我向房东道别,为刚才的失态深表歉意。
房东向我挥手,说道,一路走好,年轻人。然后笑盈盈的回到自己的卧室。
也许,我从未这么深刻的反省过,是的,从未如此深刻。
晚上,我约了希柳、山宇、筱雅一起吃饭,之后,在如果酒吧喝酒,做最后一次道别。山宇问我,什么时候走。
我说,最近吧。
最近是什么时候,买好机票了吗?
我说,没有,只是想走就走了。
干脆别走了,我们组一个乐队吧。
我自嘲的问道,让我当主唱还是吉他手?
你想当什么都行。
别自残了,我要是进了乐队,我们都得喝西北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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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将明天起程的事情告诉大家,不知道这样做可好,但此刻我依旧是这样想,我不想再流泪,流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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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一拥抱,轮到山宇的时候,他伸出了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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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余,抱紧我。
我将双手紧紧缠住她的腰,深怕一松手,她就会像空气一样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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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紧紧贴在一起,我能清晰感受到她急促的呼吸。在机场,我们就这样整整抱着足有五分钟,不曾言语。
我该走了。
她依旧将我抱得紧紧的,没有要放下的意思。我退后,将她的手慢慢放下。筱雅聋拉着脑袋,在我的面前,没有正视我的眼睛。
筱雅,我会想念你。照顾好自己。
然后,我的行李随着我的身体一起流走。在人群里,我没有回眸。我知道有一双眼睛正在背后凝望着我,不舍、忧伤,像落满一地的惆怅。
我的航班还早,转过身,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我傻傻依靠在墙上,平静着我无法平静的呼吸。筱雅还在那里呆站,任凭人来人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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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回。我打去电话。已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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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大半个月,我常常怀念那些让我寂寞的时光,这样的日子总是难以打发,看看电视,上上网,然后弹弹吉他,日子就会变得昏暗下来。我习惯在黄昏的时候,坐在阳台上,看夕阳如何把深蓝的天空染成金黄,然后在树的影子里像浸了油渍似的变得黑暗。
后来,我习惯弹着那首《the weary kind》,一遍遍思念那些颓废的日子,偶尔我会想到坏小子布雷克如何挥霍爱情、身体,然后渐渐变得嗜酒成性。一个人的日子里,总是或多或少的悲伤,这和南方的天气实在相差无几,天空会一小时放晴,一小时下雨,这种无常,正中我的下怀。去垂钓,看平静的湖面,总有说不出的冲动,之后就是焦虑,一天下来身心俱疲。过去的幸福,记忆时不时会浮现脑际,那些英容笑貌,清澈的眸子,洁净的脸庞无时无刻让我留恋。
母亲说,你不该如此消沉下去,这会让你更加压抑。她的话,一句说到心坎,让我不知所从。后来,我索性找了个工作,希望能让自己忙碌起来,这会大大降低自己在情感上受的折磨。
在一家文化公司,做编辑方面的工作。
刚开始的时候,如黑夜扶墙走路。文字的游戏并不是那么简单,它有它固有的模式和规则,这和自己当初的想法大相近庭。而我向往的一望无际的文字海洋和那天马行空的思想游弋变成了有限的湖泊,这让我无法挥展拳脚。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思想的拮据和情感的陌路。每天写一大堆关于产品方面的文字,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词一句都洋溢着金钱的气息。在固有的模式和规则下,制造种种华而不实的噱头,让人啼笑皆非的描述,往往领导看了之后会对你竖起大拇指。走时不忘悄悄你的肩,小伙子,大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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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变化很大,高中时代我也在这座城市有名的某中学就读,拮据的时光,吃的路边摊,喝的二锅头,从超市购买,五块钱一小瓶装,足以喝到兴奋。一晃已整整四年有余,房地产的空前火爆,也波及了这座优雅的小城,四年的光景,我们学校旁的一家台球城就被改造成了一栋十五层高的居民住宅楼,一些荒凉的地方未成型的建筑物正在拔地而起。
和我比起来,张悬是一个外地女孩,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她也是本省的,但属于不同的市,仅此而已。很奇怪的是,时隔四年,当自己回到这座城市,我的故乡,却要一个所谓的外地人带我四处游走,这确实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垂垂老去,与这座城市和这里的人群有种隐约的陌生感。我甚至不习惯这里的饮食和文化。相较于北方来说,这里的市民显得尖酸刻薄,显得娇气,做作,甚至优柔寡断,拖泥带水。而高中时代吃过的重庆风味火锅现在吃起来也始终找不到那种熟悉的味道。我总是去各个大街小巷找面食,吃喜欢的拉面,还有臊子面、炒面之类的。公司对面的那家兰州拉面,面是拉的,但没有兰州拉面的味道,问老板是哪里人,他说成都人。我说,好吧。我突然明白,只要是成都人,做出的饭菜永远是川味,因为他们已经将中国老百姓的口味彻底垄断了。Do in Rome as Rome does,无奈,我已经喜欢上了面食。稍比起其他家的面食,这里显得正宗一点,我还是会早起或是在上班的间隙到这家面馆吃面。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兰州的拉面里是不是放了什么香料或是让人成瘾的东西,例如海洛因。
张悬总是选择这样的方式摅怀,对于一些事物,她始终不说意图,总是旁敲侧击,这对于听讲着实在煞费脑力。每当听到她说,蓝河边有一家新开的横店电影城,那么也就意味着她想去看电影了。当她说到她心情不好,那么也就意味着当晚下班一定要在公司门口准时等候,该去酒吧或是迪厅买醉了。这和北方性子实在构成了两个极端。当她说她身体不舒服,那么也就意味着她来那个了,而我就负责给她买卫生巾。渐渐的我发现我和张悬有很多的交集,她喜欢到溜冰城溜冰,在馆内挥洒汗水,喜欢唱孙燕姿的《直来直往》,喜欢一个人散步,写诗。而这一切都是我能理解的范畴。
后来仔细一想,我如此了解一个人,那岂不是她的跟屁虫么。关于给她买卫生巾的事,只有男朋友才会干。经过我整整一夜的冥思苦想,不断从逻辑上进行推理,层层递进,我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我是她的男朋友!这让我不知所措,也让我惶恐。也许是出于自恋,但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件值得窃喜的事情。一方面,我始终会在梦里梦到馨娜,梦到和她在床隅可耻的做爱,梦到她唱着那么美妙的旋律在召唤我。另一方面,我又会不知不觉的想到自己可能是张悬的男朋友,我会情不自禁的窃喜,甚至在夜晚来临的时候,想到和她在公司所经历的种种事情,之后便是彻夜难眠。我常常告诫自己,海余,你还是人不?怎么能这样朝秦暮楚,馨娜才离开你不到半年,就想另寻新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