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明明是他来求她的,可语气里,仿佛还是这个男人给了她极大的恩赐。

“嗯。”素水对一旁伺候着的丫鬟说道,“带他出去罢。”她站起身子,瞥向男子的目光里是从未有过的决绝,“你当初卖我的时候,不就卖了一百两吗?这样正好两清。”

男人听了一愣,立即反应过来,继续骂道:“你、你个忘恩负义的东西!就一个□□也敢和老子装谱?!不要脸的东西!你个破鞋娼妇!还真当男人喜欢你、你就能怎么着了?!你就是个窑子里的烂货!以后下场还……”

粗鄙的话音被楼里的护院截断,关在了屋门之后。伺候在一旁的丫鬟大概知道素水的往事,这会替她不值,张口宽慰道。

“姑娘千万不要将这种人的话放在心上,他自己来同姑娘讨银子,居然还敢出言不逊,也是姑娘仁慈,换做我,哪里赶出去就能了事,一定要叫阿宽他们再狠狠地教训他一顿。”

彼时靠在窗棂前的女子静默如同身边盆景,朱红的嘴角轻轻一扯,问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

“你相信命吗?”倥偬间,不等丫鬟回答,素水却已自顾自地对着窗外的街景答道。

“我信,我信这就是命。”

无论是从贫穷变得富贵再变得落魄的养父母,还是如今身处青楼拖着一副肮脏身子的自己。素水相信,这些就是命。

再后来发生的事,便改变了素水的一生。

那是十月初秋,边境的战事也打响了半年,束城里忽然来了一位达官贵人,说是当朝的谨侯。谨侯的爵位在玄朝算不得高,但这位侯爷姓的却是玄朝国姓,家中父亲是当朝亲王,是嫡出的皇亲国戚。

可惜谨侯这个慎密的封号,和他圆润的体态及性子全然联系不上半点。他刚来束城不过两日,就将束城里青楼歌院里有些名气的女子都招了个遍,更有不少女子便就此宿在了他下榻的城外军帐里。

而身为霓虹院花魁的素水,自然当仁不让地就是其中之一。

话说这位谨侯的身边缺不得歌舞,更缺不得女人,他过着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日子,后来听士兵们说,这位侯爷名上虽顶了个监军的职位,实则就是来抢功的,待到时机成熟,人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回宫领赏。这在官宦子弟当中,倒也并不少见,不过像谨侯这样明目张胆地跑到军营里享受齐人之福的,却是少有。

不过与素水来说,军营的日子其实同在青楼里没什么两样,甚至反倒能清净一些。军营毕竟是重地,旁人不能随意行走,白天她和一些优伶都是待在军帐里,直到月上柳梢方去谨侯的大帐里陪酒献艺。

而这样的日子,留下的几个女子也是轮着去,虽说素水要招谨侯喜欢一些,会多几日,可总比霓虹院的那会要清闲了许多。不过素水自认为悠闲的日子没过多久,很快就出了一件事,让她顿时变得万劫不复。

这日又是一巡宴会,素水献过舞后便在自己的营帐中休憩,今天同她住在一处的名伶被招去侍寝,她可以一个人得个清静,却哪里晓得睡到半夜,自己的床边突然冒出个酒气冲天的醉鬼,生生就要强了自己。

素水自从在霓虹院里正式接客,不曾被人用强过,这一个突如其来的场面顿时就唤起了她第一次不幸的恐惧,霎时挣扎反抗、嘶声高喊,总算在对方得逞之前引来了营中的守卫。

自然,东窗事发,这个喝醉酒的男人被谨侯处以斩首之刑,可是素水也再一次跌进了不幸的深渊。她平白从宠姬的行列,被贬为军中的军妓。

在那会,一个宽容的男人或许可以不计较你以前有过多少男人,但是绝不可能不计较你现在除了他之外,还有别的男人。更何况这位只知沉迷女色声乐的侯爷并不是一个宽容的人,甚至他还是一个不缺女人的人。

而军妓,在玄朝是比青楼妓子还要低的身份,为什么?所谓的娼妇尚且有从良的机会,可是军妓却连这条后路都没有。

通常军妓年老色衰后的最好命运,就是在军营里做个煮饭干杂物的老妈子,要么就会在色衰体弱的那些年被默默处死。

这夜,素水立即被丢进了一个偏僻稍小的营帐,营帐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更没有半点声音,安静地让人感到恐惧。在军营里,多数军妓都是待在同一个大帐里,这会他们却把她丢在这,可见应该是有一个位阶稍高的将领会来找她。

在军中,大多男子几年都回不得一次家,血气方刚的男人自然要寻些排解寂寞的乐子。更何况她是霓虹院的花魁,又曾是谨侯的女人,只这两点就会叫不少人打上她的主意。这会素水晓得自己处在一个十分可怕的境地,可是她却没有一点自救的办法。在大多情况下,像她这样没钱没势没背景的女人,也只能落得一个无能为力的处境。

所以当那个男人出现在素水面前的时候,素水几乎又感觉到了一次命运。

撩起帐帘踏进营帐的是一个面貌俊雅的男子,翩翩儒风,温文尔雅,他手上提着一盏小巧的宫灯,淡红色的光晕将他一身清雅的锦服渲染地淡雅非凡。

素水看着他,心想若然不是他的眼神里露出明显的鄙夷狡黠,她甚至很可能会将这个男人视作天界神明。

而这个貌若谪仙的男人,就是改变了素水一生的男子,曹端。

作者有话要说: 明日双更,咋咋~

☆、第三章 阿莎那

素水其实在认识曹端之前,就略微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

曹端是比谨侯早上任两月的监军,温文尔雅的他其实也是一位侯爷,封号仁,旁人恭称为仁侯。

与谨侯不同,曹端面貌亲厚,谈吐儒雅,行事磊落,在军中很得人心,但是因曹端是位异姓侯爷,比不得有皇族血脉撑腰的谨侯,所以他这个监军做得不比谨侯潇洒,而是十分地辛劳尽职,甚至许多委派在谨侯身上的任务,也皆是由他代劳。

大约因是如此,谨侯对这个能帮忙的曹端也十分赞誉,每日晚宴多叫他作陪,曹端看似谦和守礼,与那些奢靡的宴会毫不相干,可三次邀请里他倒总会来个一、二次。

素水最初对这个男人并没有多在意,凭她的身份也根本没有资格去在意什么。不过曹端第二次来赴宴的时候,谨侯高兴,便道:“曹端好似还没有瞧过素水跳舞吧?她可是束城的花魁,跳起舞来那叫一个腰肢妖娆、身姿曼妙,可比那些舞姬还有味道,今夜就让你也瞧瞧咱们素水的风韵。”

此时,素水正在一边为谨侯斟酒,赔笑道:“侯爷谬赞,素水区区薄技,哪里有侯爷夸得那么好。”

“好,当然好。”谨侯就着她的手喝了酒,少顷就往她香甜的脸上亲去,声调暧昧,“就是这一张脸,本侯就瞧着喜欢。”

素水心想自己的确学不来楼里其他女子的娇媚手段,也只能凭着这一张生得还不错的脸和时时挂在嘴角的笑意,招些男人的喜欢。

彼时座下温煦的男子淡淡一笑,“既然这位姑娘的舞艺能得谨侯如此赞誉,那当真是要瞧瞧了。”

素水低着头好似娇羞,只轻声问道:“不知侯爷想看什么舞?”

谨侯挑眉倒笑得豁达,“这舞种,就让曹端挑吧。”

实则谨侯原本是想给曹端一个脸面,可惜谨侯天生没有大智,旁人瞧他二人明明年纪相若,又是平辈,可谨侯唤曹端都是直呼其名,曹端对他却是毕恭毕敬的样子,世人从中已然可见一二。

坐在下位的曹端毫不介意地微笑道:“只管选姑娘拿手的便是。”

素水听了便行礼退下,先是寻了乐师挑了曲子,又回了营帐换上舞衣。轻柔的薄纱舞裙,将女子大半白皙的肌肤露在了外头,素水瞧着铜镜中自己的皮相,微微扯动了一丝嘴角,娇艳奢靡,无论是在青楼还是在这军营,无论座上的宾客是粗鄙的豪客还是高贵的将相,其实与她而言真的没有什么分别。

一切准备妥当,素水拿了一件厚重的披风裹在身上,撩帘出去。这时已是十月深秋,夜凉寒重,军营驻扎在束城之外的高地上,远远地能够借着月色看见一点极远处的素河,那个她被丢弃的地方。

她不晓得自己的亲生爹娘为什么要抛弃自己,也许因为她是个女儿身,也许是家里太穷,也许她是别人私通的野种……在霓虹院里的日子里,素水看得多了,猜得到的可能便也愈发多了,到后来,她也就不愿猜了,反正横竖就是个命。

透亮的圆月下,女子对着月色浅浅一笑,刚想提步走开,却忽闻远处传来低低的说话声,倒也十分清晰。

“……侯爷,我和你说,素水那女人不止舞跳的好,就是床上功夫也叫一个浪……”伴着低沉荡漾的嬉笑声,说话的男人想是喝多了酒,继续口齿不清道,“以前我还能隔三差五得上霓虹院找她,现在她成了谨侯的人,不要说近身,就是想说上个话可都难了。”

话到这里,素水虽然看不见他们,却也晓得和这个酒醉男子在一起的人便是仁侯曹端。

至于这个多事的军官,素水听这说话声也知道他的身份,是束城的孙参领,亦是霓虹院的常客,找过素水许多次。他对于现下谨侯独享素水这件事心有不满,可又不能表露,只得借着醉酒说些胡话来解解闷气。却不晓得,祸从口出,很多事就是应该烂在肚子里,永远都不该吐露出去。

“不晓得仁侯有没有这个福气,听说京城有些大官会专门养些姬妾,供权贵之人玩乐,侯爷帮了那谨侯那么多,也该让他分些好处给你享受享受不是,素水那娘们……”

“在下素有洁癖,从不碰楚馆秦楼之流,在此多谢孙参领提点。”曹端和言打断,“不过我瞧孙参领对那姑娘倒有些情分,何以不向谨侯进言试试?”

喝醉的孙参领摆手大笑,“窑子里的娼妓,玩玩而已,哪里能当真啊,我还没傻到为了一个□□和当朝侯爷过不去。仁侯又不是不知道那位侯爷的背景,否则您又何必这样屈就在他的脚下呢,嘿嘿。”

此时,素水仍是站在原地,这些话与她而言不过是风言风语,动摇不了她半点的心神。下一刻,就见一侧人影步出,孙参领摇摇晃晃的走在前头,与他保持半步之距的便是那位谦谦仁侯。只是皎洁的月光下,灯火之间,素水却豁然注意到了仁侯的眼眸,那双旁人看着清澈明亮的眼睛,此时却明显闪过一丝邪魅。

阅人无数的素水从那一刻起便明白,这个仁侯不过是个表面君子,而能赢得众人称赞的伪君子,背地里玩弄的手段恐怕不是她可以想像的。

而后不久,这个想法果然被验证,因为那个酒醉闯进她帐中的军官,便是孙参领。

营帐里,当素水再一次瞧见那双藏尽阴谋奸猾的眼睛时,她隐隐感觉到了危险。

“不愧是束城里最貌美的女子,就是被打下这军妓营帐,倒也不见丝毫的惧意。”

素水没有想到他对自己的头一句话会是赞美,不过她晓得无事不登三宝殿,甜言蜜语的背后必然有他想要索取的东西。

她低着头,声调不冷不热,“仁侯并不贪恋美色,我这张脸生的如何,想来与您并没有什么差别。”

“姑娘身陷囹圄,心情难免不佳,我是来告诉姑娘,我有法子可以救姑娘出去。”曹端笑了笑,“在下在京畿见过不少身法高妙的舞姬,不过凭姑娘的舞艺,即使与皇宫优伶做比,也毫不逊色。在下见过亦是难忘,就是谨侯也惦念至今。”

曹端将手上的宫灯向前举了举,柔和的火光照拂出女子的雅秀静默,不禁让他有些期待她接下来的反应。

“只要明日晚上,姑娘在素河之上再跳一支最能魅惑人心、让人驻足观赏的舞,我保姑娘下半生必然无忧,如何?”

素河,竟然又是素河。

那是素水命运开始的地方。

素水忽然大了胆子,抬头望进男人的眼睛。这种举动若摆在平常是一件极其犯上的事情,仅凭这一个目光,男人都可以处置了她。而像这种事,也是以前的素水断然不会做的,因为她晓得自己很贪生怕死。

斯文温雅的君子没有露出他鲜为人知的一面,既然如此,素水也不想点破,她想了想淡淡应道。

“好,不过希望侯爷能为我准备一套,能和那支舞曲相得益彰的舞衣。”

“什么舞衣?”曹端看着她,只是素水一张平静清丽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

“我要跳那莎族的圣舞,所以请侯爷为我准备那莎族的传统族服,一套雪白的阿莎那。”

阿莎那,在那莎族代表着纯洁无垢,那是只有在部族祭奠时才会穿的服装,就在祭奠那些死去的亡灵之时。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素河

曹端离开以后,素水默默地窝在营帐的角落,裹着仅有的一张毛毯取暖。深秋天寒,失了平日的暖炉,她的腿不禁开始犯疼。

素水忽然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情,在她刚成为花魁的时候,其实有过一次从良的机会。

那时有一个到束城做生意的范公子经常来找她,他是个好男人,来寻素水的时候也并非为了雨水之欢,常常只是看她跳段舞,让她陪他说说话,后来日子久了,彼此熟悉了,范公子也渐渐将心中的苦恼吐露于素水听。

原来这个好男人心里头有个人,只是对方早早许了人家,再过不久便要嫁做别人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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