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抑或许是因为庄舒,与他那样相配,就连听到这件事时的反应,都与他相近,均以为不过稀松平常。
还或许她想到了一些别的事,这些事,他两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却心知肚明。
岳颂鸣乔迁之喜,在新房里请了顾晓风的朋友和庄舒。众人起哄女主人要有所表示,顾晓风半推半就,只得亲自下厨,面上无奈,其实心里在听到“女主人”三个字的时候多少是有些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小喜悦的。
她在厨房忙活的时候,岳颂鸣就靠在门边,笑着说:“我搬进来的时候就在想,要是能天天看你洗手作羹汤多好!”说完顺势搂住正在洗菜的她。她没防备他说着说着会动手,吓了一跳,“要死!”池子里的水溅了一身,她慌的赶紧往后退了一步,正踩在他脚上。
“哎呦,你要谋杀亲夫吗?”他装痛,作势弯下腰去。
她信以为真,忙蹲下身去查看,却被他一个伸手捞在怀里,“你可真够狠的!”
她佯作挣扎,未果,巧笑着嗔道:“你活该!谁叫你整天想着让我给你做饭给你当保姆!”
岳颂鸣笑,将头埋在她脖子里,“那你搬进来,我给你当保姆天天给你做饭好不好?你搬进来?”
“你搬进来?”
终于说出了这句话,他有些如释重负,却又瞬间提起另一层紧张,害怕她拒绝。他两尽管已经有了最亲密的接触,却仍如初恋爱般的青涩,对这样的话题,总不好意思开口。再加上他们的第一次是在那样的情形下,多少有些尴尬,只好借着酒后乱性的幌子盖过去,彼此都讳莫如深,像真没有发生过一样。就像偷尝禁果,一面害怕前一次的经历被发现,一面又抵不住诱惑,想再尝一次,岳颂鸣有些恍惚。
“啊?”顾晓风垂眸,连看抱着她的那双手也不敢。她知道自己脸颊肯定涨的通红,因为一阵风过,她感觉到双颊有些凉丝丝的,可想而知先前是有多热了。
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她觉得抱着自己的那双手快支持不住了,她轻轻地点了下头。那一刻,她觉得人的身体和意识是可以分离的,因为她几乎可以看到自己点头的样子,因为她满脑子都在想,“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却不知怎么就点了头。
然而,同居的生活却并非这样毫无波折的开始了,那天的饭桌上也并不竟是高兴,至少,在顾晓风看来,是这样。
她为岳颂鸣准备了一份礼物,是自己养的剑兰,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可她觉得兰花香气淡雅幽远,就像岳颂鸣通身透着的气质。她第一次见岳颂鸣,总觉得古文当中的有句词说他最是不错,可偏想不起来,那次在昆明,看到人家养的春剑,才恍然大悟,正是“譬如芝兰玉树”。玉树太大,屋里不好放,她便买了株兰花。他的屋子刚装修不久,放株植物,正好可以吸收污染物质,去异味,然而,她没有想到——
“晓风,这是什么?颂鸣对花过敏,你不知道吗?”庄舒急问,语气颇有些指责的味道。
“啊?”顾晓风一慌,忙看向岳颂鸣,不知所措,“是吗?我不知道——”她也着急,担心,加上做了错事的慌张。
岳颂鸣笑着拉过她手,“没事,一盆花而已,不要紧的。”后来的岳颂鸣,明知自己会过敏,还在桌前摆了盆兰花,他想,这盆花就像她一样,看到这盆花就等于看到了她;他又想,自己若是鼻炎难受极了是不是便顾不上想她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再想她了。他就像《东邪西毒》中的欧阳锋,即便明知道有种叫“醉生梦死”的酒,也不敢喝。
那盆花被顾晓风亲手扔了,这是她亲手浇灌的花,即使岳颂鸣不能收,她也可以带回去继续养。然而,她却突生一分闷气,不知道是气自己差点给岳颂鸣带来的麻烦,还是气庄舒对他的知根知底,总之,她是对谁也发作不了,只好委屈了一盆花。
后来的顾晓风,条件反射地对兰花避之不及,也再没养过花草。就连蓝色的东西,她都一并烦感。想象力是件可怕的东西,也并不温柔,像扯棉花絮一样,有时候不管你愿不愿,暴力地强塞给你一堆东西,让你无暇应接,防线一击即溃。
庄舒送给岳颂鸣的是一架古董相机,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英国货,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高下立判。
“怎么样?不比你那些藏品差吧!”
岳颂鸣笑,有种如获至宝的喜悦。
她知道他对花卉过敏,自然也知道他的爱好是摄影了,顾晓风想。
可自己即便了解了他的爱好又能怎样,送他几管胶卷,还是拼命攒钱送他一部单反,估计他也不需要吧。
她觉得无奈。
他们就像俞伯牙和钟子期,她才是横在当中的第三人。
这一刻,她突然害怕自己先前关于灵肉分离的想象。她害怕他的身体仍搂着自己,灵魂却被拽地渐行渐远。
作者有话要说:
☆、夏虫不可语于冰
大学的时光是最容易一晃而过的了,不像高中时天天数着日子过,亦不像工作后惶惶然没有尽头。前一种是对未来充满了太多憧憬,而后一种则多半是被掐灭了幻想,梦想被现实照的灰飞烟灭,说好听点叫脚踏实地。处在这当中的大学,青涩有余,成熟未满,带着热血尚未燃尽的余温,和不甘心,却又彷徨,时不时还有些无伤大雅的忧愁,像个大酱缸,五味杂陈。
偏是这样嫩的能挤出水来的青春气息,最容易一闪而过了,一阵风过,便被吹干了。
顾晓风的生活,便是这样。2010年元宵,她站在公寓的阳台上,听着窗外此起彼伏的爆竹声,遥望远处的焰火。她想,这样是不是就算“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了呢?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呢?是不安,还是不满足?
岳颂鸣从身后抱住她,气息喷在她脖子里,有酒气。她刚听见开门声了,可是没有动。
“晓风,我不知道你今天回来——我——设计院的几个朋友吃饭——”
他现在在设计院实习,副院长是他父亲熟人,对他特别关照,待遇和正式工差不多。又因为他人比较随和,和周边的人处的都不错。不过,他的卖力顾晓风也是看在眼里的,常常一觉醒来,发现他还在画图。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他有些雅痞的味道,很讲究品质和风度,然而,在对自己的专业要求上,他却气质全无,近乎强迫。
“哦,”顾晓风不冷不淡地回他一句。她本来就不该指望他呆在家里等自己的,只是心里想是一回事,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另一码事,“庄舒也去了?”
“恩?”岳颂鸣一惊,她从来不这样试探自己。人就是这么犯贱,顾晓风不问的时候,他疑心她不在乎,问了,他又心寒他不信任自己。
顾晓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从来都是沉得住气的人。可能陆岚的话真的对她产生了影响。
2009年发生了很多事,建国60周年,澳门回归十周年——可这些事都与顾晓风无关,就连身边发生的事,也谈不上跟她有什么关系,然而,有些事,看似毫无关联,却冥冥中对周遭的人产生了辐射。
陆岚是顾晓风寝室话最少的人,可是倔强,那种倔强是无声无息的,从不与人争辩,却让人没奈何。她从大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读研,然而,她跟沈桥的那种好学是不一样的。沈桥家里富足,读书纯粹是一种额外的爱好,而她却是四人中家境最差的,陆父在家门口的电子厂上班,是个普通工人,陆母在饭店帮人洗碗。她奋力苦读多少有些争口气要出人头地的味道。
也是雪上加霜,陆家二老来N市看女儿,却在校门口不小心让车给撞了。
撞车的司机肇事后逃逸了,好在有路过的好心人帮忙叫了救护车。陆岚赶到医院的时候,父亲已经被送进了手术室。当时情况混乱,肇事司机逃得又快,陆母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记得车前面有四个圈。
手术要两万块钱,陆岚正要叫她母亲去取,却听小护士说刚才已有人付过了。陆岚奇怪,怎么会有人平白无故替他们付医药费,她追问护士,护士说是个年轻男的,跟她差不多大,刚走,应该还不远。陆岚忙追出去,却没见到护士形容的人,想想也只得作罢。
然而,这样奇怪的事却接二连三的发生了。先是有人给陆父转了病房,接着又是专家会诊,还叮嘱给他父亲用好药,医药费不用担心。陆岚想,敢情这世上还有田螺公子?
她是个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人,她总是觉得,就算真掉了,多半也是陷阱。因而也格外多留了个心,那男的再来时让护士告诉她。凑巧,陆岚第二天来看父亲的时候,小护士慌慌张张地叫住她,说:“那男的刚走,估计还没出大门。”
陆岚二话不说赶紧追出去,却只见到一个背影上了车。陆岚气地一跺脚,那车已绝尘而去,“Shit!”
是辆奥迪!
之后的事情更是蹊跷。陆岚想考高教授的研究生基本上在法学院已不算个秘密,她也多次和高教授套过磁,然而尽管高教授很客气,却从来没松过口,他手下没有女丁这是冬雷也打不动的惯例。
不过,这天他却主动把陆岚叫到办公室约谈。陆岚有些诚惶诚恐,总疑心是不是鸿门宴,沈桥笑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鸿门宴那可是巅峰对决,气场全开,你算哪根葱啊,连给樊哙递剑的小厮都算不上,别疑神疑鬼的,好好把握这次机会。”陆岚心道也是,再加上确实机不可失,便欣然前往。
高教授是业界大牛,不仅学术做得好,为人也正派,又是一腔儒士派头,可以说的上是温文尔雅。陆岚进办公室的时候还有些紧张,被他一番寒暄,不觉便轻松了许多。高教授又问她想考自己研究生的原因,对一些专业问题的看法,陆岚皆答得有条有理。然而,她自己也深知这些绝不足以让高教授有惜才之心,对她刮目相待,因而当他说到“我眼下正在做一篇反垄断法的论文,有些文献你帮忙翻一下”时,陆岚忍不住脱口而出:“听说您不收女研究生?”教授说帮忙做些事,那便是愿意收为研究生的意思了。
“我看过你这三年的成绩,保送本校应该没有问题。你之前给我写过邮件,我也看过你交的论文作业,觉得你很有发展潜力!”
这不过是冠冕之词,不收有各种借口,收了却清一色只有一个理由。
陆岚自然知道。
她从进来起就一直低着头,此时却突然想看清楚他的表情以作判断。她抬头看他,却不经意瞥到了他桌上的相片,脑子里突地闪过什么,她还没来得及落实,便听自己问道:“高教授,可以问下您儿子开的是什么车吗?”
他脸上瞬间僵住,是一种猝不及防的尴尬。不过,才片刻,他便掩饰性地笑笑,说:“小陆啊,这好像跟我们刚才谈的事没什么相干吧?”
陆岚这样敏感,自然不会错过他刚才一闪而逝的表情,“高教授,我父亲还在医院里,最近估计不能帮您完成这项工作,十分抱歉!”
她知道自己有些不识趣,可是让她用父亲的腿来交换读研的机会,她做不到。
“小陆啊,旗胜是有些莽撞,可他已经知道错了,事情发生了,我们追究谁的责任也没什么用,重要是尽量弥补!”高教授知道和她打太极已无益,索性把话摊开来说,“多少钱我们都会出,只是希望这件事不要闹大!”
“旗胜现在也惭愧的很,我让他给你们登门道歉!”
“他也是一时吓坏了,一转弯就叫了救护车,好在你爸也及时送到了医院——”
“我替你爸请最好的医生看——”
陆岚一直低着头不吭声,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两只手叠在腿上,绞来绞去。她知道这件事最理智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可她还是没有办法开口答应。以高教授的身份和关系网,就算她去公安局报案,高旗胜也不会有什么后果。他现在找自己约谈,不过是先礼后兵。
良久,她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然而,却在抬首看到高教授的那一刻,忽然泄气。这是她第一次对老天产生了质疑。同样的年纪,她父亲的脸上已镌满了皱纹,头发也白了大半,眼下却还要在医院受这样的罪,而高教授却风华正茂,事业仍蒸蒸直上。她忽然觉得自己嘴里好苦,吐又吐不出来,只能往肚里咽。
“高教授,我想回去和我妈说说。”她终于只是小声说。
陆岚最后还是妥协了。高旗胜也依言来给他们道了歉,说起来态度还不错,天天上医院来看望,尽管陆岚并不很想见到他。
陆父月余后出了院,他的腿日后行走是没什么问题,只是不能长久站立和做重活,还要长期休养和做复建。这样一来,他们家的情况更加拮据了。
陆家离N市不算远,是高旗胜亲自开了两个多小时车把他们送回了家。陆岚觉得这是他欠他们的,心里没有一丝感激,不过怨愤也渐渐轻了。
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然而,高旗胜似乎跑陆岚这儿跑顺了腿,隔三差五来找她,打着各种不着调的幌子,而且还每天一束花,说是“之前去花店订花的时候老板说定一年的打折,于是就定了,你爸现在也出院了,这花就送给你吧!”
还或许她想到了一些别的事,这些事,他两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却心知肚明。
岳颂鸣乔迁之喜,在新房里请了顾晓风的朋友和庄舒。众人起哄女主人要有所表示,顾晓风半推半就,只得亲自下厨,面上无奈,其实心里在听到“女主人”三个字的时候多少是有些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小喜悦的。
她在厨房忙活的时候,岳颂鸣就靠在门边,笑着说:“我搬进来的时候就在想,要是能天天看你洗手作羹汤多好!”说完顺势搂住正在洗菜的她。她没防备他说着说着会动手,吓了一跳,“要死!”池子里的水溅了一身,她慌的赶紧往后退了一步,正踩在他脚上。
“哎呦,你要谋杀亲夫吗?”他装痛,作势弯下腰去。
她信以为真,忙蹲下身去查看,却被他一个伸手捞在怀里,“你可真够狠的!”
她佯作挣扎,未果,巧笑着嗔道:“你活该!谁叫你整天想着让我给你做饭给你当保姆!”
岳颂鸣笑,将头埋在她脖子里,“那你搬进来,我给你当保姆天天给你做饭好不好?你搬进来?”
“你搬进来?”
终于说出了这句话,他有些如释重负,却又瞬间提起另一层紧张,害怕她拒绝。他两尽管已经有了最亲密的接触,却仍如初恋爱般的青涩,对这样的话题,总不好意思开口。再加上他们的第一次是在那样的情形下,多少有些尴尬,只好借着酒后乱性的幌子盖过去,彼此都讳莫如深,像真没有发生过一样。就像偷尝禁果,一面害怕前一次的经历被发现,一面又抵不住诱惑,想再尝一次,岳颂鸣有些恍惚。
“啊?”顾晓风垂眸,连看抱着她的那双手也不敢。她知道自己脸颊肯定涨的通红,因为一阵风过,她感觉到双颊有些凉丝丝的,可想而知先前是有多热了。
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她觉得抱着自己的那双手快支持不住了,她轻轻地点了下头。那一刻,她觉得人的身体和意识是可以分离的,因为她几乎可以看到自己点头的样子,因为她满脑子都在想,“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却不知怎么就点了头。
然而,同居的生活却并非这样毫无波折的开始了,那天的饭桌上也并不竟是高兴,至少,在顾晓风看来,是这样。
她为岳颂鸣准备了一份礼物,是自己养的剑兰,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可她觉得兰花香气淡雅幽远,就像岳颂鸣通身透着的气质。她第一次见岳颂鸣,总觉得古文当中的有句词说他最是不错,可偏想不起来,那次在昆明,看到人家养的春剑,才恍然大悟,正是“譬如芝兰玉树”。玉树太大,屋里不好放,她便买了株兰花。他的屋子刚装修不久,放株植物,正好可以吸收污染物质,去异味,然而,她没有想到——
“晓风,这是什么?颂鸣对花过敏,你不知道吗?”庄舒急问,语气颇有些指责的味道。
“啊?”顾晓风一慌,忙看向岳颂鸣,不知所措,“是吗?我不知道——”她也着急,担心,加上做了错事的慌张。
岳颂鸣笑着拉过她手,“没事,一盆花而已,不要紧的。”后来的岳颂鸣,明知自己会过敏,还在桌前摆了盆兰花,他想,这盆花就像她一样,看到这盆花就等于看到了她;他又想,自己若是鼻炎难受极了是不是便顾不上想她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再想她了。他就像《东邪西毒》中的欧阳锋,即便明知道有种叫“醉生梦死”的酒,也不敢喝。
那盆花被顾晓风亲手扔了,这是她亲手浇灌的花,即使岳颂鸣不能收,她也可以带回去继续养。然而,她却突生一分闷气,不知道是气自己差点给岳颂鸣带来的麻烦,还是气庄舒对他的知根知底,总之,她是对谁也发作不了,只好委屈了一盆花。
后来的顾晓风,条件反射地对兰花避之不及,也再没养过花草。就连蓝色的东西,她都一并烦感。想象力是件可怕的东西,也并不温柔,像扯棉花絮一样,有时候不管你愿不愿,暴力地强塞给你一堆东西,让你无暇应接,防线一击即溃。
庄舒送给岳颂鸣的是一架古董相机,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英国货,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高下立判。
“怎么样?不比你那些藏品差吧!”
岳颂鸣笑,有种如获至宝的喜悦。
她知道他对花卉过敏,自然也知道他的爱好是摄影了,顾晓风想。
可自己即便了解了他的爱好又能怎样,送他几管胶卷,还是拼命攒钱送他一部单反,估计他也不需要吧。
她觉得无奈。
他们就像俞伯牙和钟子期,她才是横在当中的第三人。
这一刻,她突然害怕自己先前关于灵肉分离的想象。她害怕他的身体仍搂着自己,灵魂却被拽地渐行渐远。
作者有话要说:
☆、夏虫不可语于冰
大学的时光是最容易一晃而过的了,不像高中时天天数着日子过,亦不像工作后惶惶然没有尽头。前一种是对未来充满了太多憧憬,而后一种则多半是被掐灭了幻想,梦想被现实照的灰飞烟灭,说好听点叫脚踏实地。处在这当中的大学,青涩有余,成熟未满,带着热血尚未燃尽的余温,和不甘心,却又彷徨,时不时还有些无伤大雅的忧愁,像个大酱缸,五味杂陈。
偏是这样嫩的能挤出水来的青春气息,最容易一闪而过了,一阵风过,便被吹干了。
顾晓风的生活,便是这样。2010年元宵,她站在公寓的阳台上,听着窗外此起彼伏的爆竹声,遥望远处的焰火。她想,这样是不是就算“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了呢?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呢?是不安,还是不满足?
岳颂鸣从身后抱住她,气息喷在她脖子里,有酒气。她刚听见开门声了,可是没有动。
“晓风,我不知道你今天回来——我——设计院的几个朋友吃饭——”
他现在在设计院实习,副院长是他父亲熟人,对他特别关照,待遇和正式工差不多。又因为他人比较随和,和周边的人处的都不错。不过,他的卖力顾晓风也是看在眼里的,常常一觉醒来,发现他还在画图。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他有些雅痞的味道,很讲究品质和风度,然而,在对自己的专业要求上,他却气质全无,近乎强迫。
“哦,”顾晓风不冷不淡地回他一句。她本来就不该指望他呆在家里等自己的,只是心里想是一回事,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另一码事,“庄舒也去了?”
“恩?”岳颂鸣一惊,她从来不这样试探自己。人就是这么犯贱,顾晓风不问的时候,他疑心她不在乎,问了,他又心寒他不信任自己。
顾晓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从来都是沉得住气的人。可能陆岚的话真的对她产生了影响。
2009年发生了很多事,建国60周年,澳门回归十周年——可这些事都与顾晓风无关,就连身边发生的事,也谈不上跟她有什么关系,然而,有些事,看似毫无关联,却冥冥中对周遭的人产生了辐射。
陆岚是顾晓风寝室话最少的人,可是倔强,那种倔强是无声无息的,从不与人争辩,却让人没奈何。她从大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读研,然而,她跟沈桥的那种好学是不一样的。沈桥家里富足,读书纯粹是一种额外的爱好,而她却是四人中家境最差的,陆父在家门口的电子厂上班,是个普通工人,陆母在饭店帮人洗碗。她奋力苦读多少有些争口气要出人头地的味道。
也是雪上加霜,陆家二老来N市看女儿,却在校门口不小心让车给撞了。
撞车的司机肇事后逃逸了,好在有路过的好心人帮忙叫了救护车。陆岚赶到医院的时候,父亲已经被送进了手术室。当时情况混乱,肇事司机逃得又快,陆母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记得车前面有四个圈。
手术要两万块钱,陆岚正要叫她母亲去取,却听小护士说刚才已有人付过了。陆岚奇怪,怎么会有人平白无故替他们付医药费,她追问护士,护士说是个年轻男的,跟她差不多大,刚走,应该还不远。陆岚忙追出去,却没见到护士形容的人,想想也只得作罢。
然而,这样奇怪的事却接二连三的发生了。先是有人给陆父转了病房,接着又是专家会诊,还叮嘱给他父亲用好药,医药费不用担心。陆岚想,敢情这世上还有田螺公子?
她是个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人,她总是觉得,就算真掉了,多半也是陷阱。因而也格外多留了个心,那男的再来时让护士告诉她。凑巧,陆岚第二天来看父亲的时候,小护士慌慌张张地叫住她,说:“那男的刚走,估计还没出大门。”
陆岚二话不说赶紧追出去,却只见到一个背影上了车。陆岚气地一跺脚,那车已绝尘而去,“Shit!”
是辆奥迪!
之后的事情更是蹊跷。陆岚想考高教授的研究生基本上在法学院已不算个秘密,她也多次和高教授套过磁,然而尽管高教授很客气,却从来没松过口,他手下没有女丁这是冬雷也打不动的惯例。
不过,这天他却主动把陆岚叫到办公室约谈。陆岚有些诚惶诚恐,总疑心是不是鸿门宴,沈桥笑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鸿门宴那可是巅峰对决,气场全开,你算哪根葱啊,连给樊哙递剑的小厮都算不上,别疑神疑鬼的,好好把握这次机会。”陆岚心道也是,再加上确实机不可失,便欣然前往。
高教授是业界大牛,不仅学术做得好,为人也正派,又是一腔儒士派头,可以说的上是温文尔雅。陆岚进办公室的时候还有些紧张,被他一番寒暄,不觉便轻松了许多。高教授又问她想考自己研究生的原因,对一些专业问题的看法,陆岚皆答得有条有理。然而,她自己也深知这些绝不足以让高教授有惜才之心,对她刮目相待,因而当他说到“我眼下正在做一篇反垄断法的论文,有些文献你帮忙翻一下”时,陆岚忍不住脱口而出:“听说您不收女研究生?”教授说帮忙做些事,那便是愿意收为研究生的意思了。
“我看过你这三年的成绩,保送本校应该没有问题。你之前给我写过邮件,我也看过你交的论文作业,觉得你很有发展潜力!”
这不过是冠冕之词,不收有各种借口,收了却清一色只有一个理由。
陆岚自然知道。
她从进来起就一直低着头,此时却突然想看清楚他的表情以作判断。她抬头看他,却不经意瞥到了他桌上的相片,脑子里突地闪过什么,她还没来得及落实,便听自己问道:“高教授,可以问下您儿子开的是什么车吗?”
他脸上瞬间僵住,是一种猝不及防的尴尬。不过,才片刻,他便掩饰性地笑笑,说:“小陆啊,这好像跟我们刚才谈的事没什么相干吧?”
陆岚这样敏感,自然不会错过他刚才一闪而逝的表情,“高教授,我父亲还在医院里,最近估计不能帮您完成这项工作,十分抱歉!”
她知道自己有些不识趣,可是让她用父亲的腿来交换读研的机会,她做不到。
“小陆啊,旗胜是有些莽撞,可他已经知道错了,事情发生了,我们追究谁的责任也没什么用,重要是尽量弥补!”高教授知道和她打太极已无益,索性把话摊开来说,“多少钱我们都会出,只是希望这件事不要闹大!”
“旗胜现在也惭愧的很,我让他给你们登门道歉!”
“他也是一时吓坏了,一转弯就叫了救护车,好在你爸也及时送到了医院——”
“我替你爸请最好的医生看——”
陆岚一直低着头不吭声,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两只手叠在腿上,绞来绞去。她知道这件事最理智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可她还是没有办法开口答应。以高教授的身份和关系网,就算她去公安局报案,高旗胜也不会有什么后果。他现在找自己约谈,不过是先礼后兵。
良久,她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然而,却在抬首看到高教授的那一刻,忽然泄气。这是她第一次对老天产生了质疑。同样的年纪,她父亲的脸上已镌满了皱纹,头发也白了大半,眼下却还要在医院受这样的罪,而高教授却风华正茂,事业仍蒸蒸直上。她忽然觉得自己嘴里好苦,吐又吐不出来,只能往肚里咽。
“高教授,我想回去和我妈说说。”她终于只是小声说。
陆岚最后还是妥协了。高旗胜也依言来给他们道了歉,说起来态度还不错,天天上医院来看望,尽管陆岚并不很想见到他。
陆父月余后出了院,他的腿日后行走是没什么问题,只是不能长久站立和做重活,还要长期休养和做复建。这样一来,他们家的情况更加拮据了。
陆家离N市不算远,是高旗胜亲自开了两个多小时车把他们送回了家。陆岚觉得这是他欠他们的,心里没有一丝感激,不过怨愤也渐渐轻了。
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然而,高旗胜似乎跑陆岚这儿跑顺了腿,隔三差五来找她,打着各种不着调的幌子,而且还每天一束花,说是“之前去花店订花的时候老板说定一年的打折,于是就定了,你爸现在也出院了,这花就送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