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高旗胜,我已经决定要去北京了。”陆岚说,声音听起来很平静。

“为什么?!”高旗胜大吼。

“高旗胜,你不要这样!”陆岚低声求他。

“为什么!”他这一次根本就不想听到答案,“别跟我说什么金粉世家银粉世家,我才不管什么齐大非偶,笑话,我的未来怎么可能被一部电视剧所左右!”

怎么可能不管?这是她和顾晓风说的话。三年多来,她身边,要说偶尔能知心谈上两句的,只有顾晓风。她的原话是:“人心都是肉长的,我怎么可能不知道高旗胜对我的好,只不过,再好,我两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分明是两个世界的人。他热衷的热闹,我参与不了。我在意的东西,他不屑一顾。尽管他现在可能会小心翼翼地捧到我面前,可难保有一天,他会嗤之以鼻。说到底,他还是不能打心眼里理解我,理解我的世界。有些话说起来很老套,可确实是这个理。齐大非偶、门当户对,连古人都明白的道理,我们又何必叛逆、挣扎、飞蛾扑火呢!记得以前跟你说过我很喜欢那部《金粉世家》的电视剧,我一直在想,冷清秋要是没嫁给金燕西会怎样?我不想我们到最后会恨上了彼此,会互相撕咬,体无完肤。”

“高旗胜,你要不要这么天真,这样的话你也会信?你把我爸撞成那样,我怎么可能还会跟你在一起。这么多天看你求着我的样子,我真开心,痛快!痛快你知道吗?没想到你也会这样!我就是在报复你,在报复你!”陆岚不知道自己怎么说出这段话的,她听到声音从自己的牙齿间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异常陌生。她就像被抽尽了水分的干尸,在空中漂浮,摇摇晃晃。

她知道这句话一击必中。奇怪,人对自己狠的时候也会有种痛快的感觉。

果然,高旗胜一愣,突然安静下来。他脸上是前所未有的黯淡,和绝望。她有种莫名的感觉,好像他一瞬之间成熟了起来。

他成熟了,便是真的离开她了。

她觉得她的心在朝着一个无尽的深渊落下去。

“你终究还是不爱我”,他说,“你还是不爱我,不在乎我。”

爱,不爱?

陆岚后来想,她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她就在想着此种或彼种的障碍,她一直在逃避。她最初便为自己划定了太过清晰的界限,不许高旗胜逾界,也不准自己跨到界外去。高旗胜说的对,她是没有在乎过他。后来她常常做梦梦到,那天她从楼上下来要去修电脑,高旗胜一脸跃跃欲试地说“我来帮你吧”,她说,“别,你懂什么!”她记得他那一刻的脸色,是失望,和落寞。然后他笑说,“陆岚,看来你真没关心过我,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计算机系的吧!”

她怎么会老想到这个呢?

作者有话要说:

☆、思前想后 差一点忘记了怎么投诉

“你到底想说什么?”岳颂鸣放开她,问。

“我听敏全说你们今天的聚会庄舒也去了?”

“嗯,”岳颂鸣沉吟,半晌,忽然抬眼,“晓风,你在吃醋?”

这应该是个陈述句,可他还是拿不准,他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

果然,她的回答是,“没有。”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晚,岳颂鸣躺在她身边,呼吸平稳。她细细观察他的脸,俊眉修目,肤色偏白,鼻梁上有眼镜架的小小印记,月牙状的,就像——可也留不长久。

就连最亲近的时候,她都不能感觉他是属于自己的。

她靠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颂鸣,是不是你也觉得庄舒和你比较配?”

她刚搬进来的时候,他们是有过磕磕绊绊的。她口味偏清淡,他却爱吃辣。刚开始几天,他一坐到饭桌边就开始透着一股哀怨的气息,西芹百合、清炒西兰花、干煸四季豆、笋片豆腐汤、清蒸鲈鱼,岳颂鸣一一扫过这些菜,终于有一天,实在忍不住嘴里寡淡的味道,说:“晓风,明天还是我来做饭吧?”

他说喜欢看她洗手作羹汤,喜欢的却不过只是那样的姿态。

他衣服从来不自己手洗,都是攒够了送去店里干洗。顾晓风一次实在看不过去,动手替他洗掉了,然而她屋子里里外外翻了个遍也没能找到熨斗,几件笔挺的衬衫硬是被她洗成了皱皱巴巴的抹布。

岳颂鸣笑笑说“没事”,却是连夜打车出去买了几件衬衫。

他第二天要面试。

自此以后,她便不大敢碰他东西。他有轻微洁癖,东西所放之处皆坚壁清野。顾晓风却有些懒散,回来后高跟鞋随便踢,外套也随手搁,都是岳颂鸣一一收到鞋柜里或挂起来。他做这事的时候从来不多话,却有一种无声的影响力,让她有种被绑在刑柱上的羞耻感。

他们仿佛有一种默契,即使在一些事情上对对方不满,也不愿当面锣对面鼓的争执,不愿点破。

岳颂鸣自实习以来便常常加班,陪着顾晓风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有时候活做不完还带回家来做。其实,实习生的工作大多清闲,不过郑父特别关照好友,要给儿子好好历练的机会,于是副院长亲自点将,找了个辣手摧草、人际关系差到所向披靡的铁面阎王来带他,加上岳颂鸣本身又勤勉细心,一项活在连夜赶出来之余还能让人找不出错误。

可这样,就苦了顾晓风了。

顾晓风很独立,可说到底她也是个女人,总需要有个人多陪陪她、让她依赖。

她并非清闲的家庭主妇,到了大四,兵荒马乱、硝烟四起,除了保研的同学,没有人能独善其身。前三年除了学校安排的个把月检察院实习外,她基本没什么校外的实践经验,因而简历投出去往往石沉大海、没有音讯。系里屡屡传来捷报,年底前已经有好多同学签下了工作,陈凝也基本敲定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律所,陆岚要读研,沈桥则被她财大气粗的老爸逼去国外深造。她无奈,只得退而求其次,先在一家律所实习,伺机而动。

处于这段时期的大四学生心态是很微妙的,peer pressure(同辈压力)在这个时候表现的最为明显。这时的他们半只脚堪堪踏入社会,充满着对未来的好奇,和破茧前的兴奋,带着自以为是的世故,拼命把自己往成熟里打扮,同时又贪恋蚕蛹里的温暖,不舍昔日的韶光,为赋新词、无伤大雅地感伤和对得手的一切挑剔、满腹牢骚。

所有转型期的东西都是混乱的、躁动的、不稳定的。顾晓风也是如此。

顾晓风实习的律所规模不小,可因为是实习生,她的活没什么技术含量,无非是端茶倒水输名片,下班的时间也早。经常回到家一个人,做好了饭岳颂鸣还没回来,有时索性发个短信说加班或应酬不回来吃饭了。顾晓风只得把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倒掉。岳颂鸣也并非看不出她近来的情绪,总以为她不过是找工作心急,因此安慰她之余也提起“跟我爸说一下,让他帮帮忙吧”,然而从来不发脾气的顾晓风却突然恼怒,拂开他胳膊,一声不响地出了门。

她没有走远,她从来不敢走地离他远一点,怕一转身,人已经不在了。她不是在玩欲擒故纵,可下楼的时候还是不经意回了下头,他没有追出来。

“你怎么来了?”因而再看到岳颂鸣,她有些惊讶。

“你手机、钱包都没带,外套都没穿一件——”岳颂鸣胳膊上搭着她的黑大衣。吵架都是这样,吵着吵着就忘了是在争执什么,只等着一方低头。

岳颂鸣替她披上外套,她裹在他怀里,突然小声地问:“你刚为什么不追我?”

岳颂鸣一愣,她从不用这样埋怨的口气和自己说话。方才,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本能地生了一股执拗,他想,他又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谁都要给他压力?!家里那边、庄舒、连她也这样!

可还是忍不住打了她手机,听到熟悉的手机铃声从他身旁的大衣口袋中发出来时,他心里咯噔一下,连鞋子都忘了换,抓起她那件黑大衣就出了门。

“我知道你舍不得我——,”岳颂鸣笑着搂住她,右手摩挲着她头发。

他的笃定让她忽然泄气,原来,他早就吃定她了。恋爱中总有一方是弱势,谁爱的多点,谁便输了。可她不知道,他也不过是纸老虎,外强中干,他需要一种判断来稳定自己的心神,来自欺欺人。

他们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可顾晓风的发作不是偶然的。她从对自己职业的否定到对自我的否定。每次看到岳颂鸣忙碌,她心里都会忽生出一分茫然。他的世界永远都是丰满的,事业、恋人、好友、红颜知己、富足的家境——而自己,却似乎圈子越来越小。和他同居以来,与室友的联系渐渐少了,最近的张敏全,也不知道在忙什么,除了隔三差五的短信外,在她面前蹦跶的频率越来越低了。陈凝开始了朝九晚五的小白领生活,只偶尔拉她出去吐一滩苦水。

她有次去书店买书,无意中听到一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听到那段“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她突然觉得无力。几乎所有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曾心怀天下过,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曾憧憬过“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未来,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岂知是骨感,简直是骨瘦如柴。

每天重复地输名片、对未来一无所知的顾晓风,重重地叹一口气。

她只有岳颂鸣了,可就连他,也一直让她处于等待中。

她就像害怕深夜独处的小孩,所有人都睡得很安稳,只有她盯着天花板,一声一声地数着闹钟滴答的声音,不敢合眼。不时会有个人过来帮她盖下被子,然后说“嘘”,可就连这个人,都越来越久才出现一次了。

岳颂鸣很喜欢送她东西。他有些雅痞的嗜好,喜欢的东西大多精美却奢侈。他知道顾晓风喜欢看书藏书,便花大价钱拍了一套74年庚辰本的红楼梦,还觉得抱歉,说更早的版本没找到,只好将就。

她父亲做的是宋词研究,自然知道这样一套书意味着什么,价格岂知不菲,她笑笑,可真是低调奢华高冷艳。

她平时有些小迷糊,一日手机忘记了充电,出门看不了时间,面试整整迟到了十分钟,考官意兴阑珊地问了她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便将她扫地出门。她回来的时候抱怨了几句,没过几天,岳颂鸣便送了她一只手表,卡迪尔最新款的仕女表,动物系列,表盘上盘着一只白金的豹子,两只绿油油的眼睛,精光发亮,他笑说像她。

她倒吸了口冷气。在卫婉有意无意的浸淫和熏陶以及小公子和陈凝的耳提面命下,她对这类奢饰品是有些模模糊糊的了解的。因而,乍看到那个张扬跋扈的斜体字母时,她下意识的反应便是:“不要。”

“晓风,”岳颂鸣有些难堪,就好像满怀热血张饱了弓却闷生生撞在一堵石墙上,“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我怕你下次没法看时间再错过面试。”他低声说。

他那么用心良苦的讨好她怎么会不知道,只是,这样一种施予却让她无形中倍感压力。她能回报他什么呢,除了每日做好饭等在家中?幸福真的是“你耕田来我织布”吗?何况,即便如此,她做的饭菜,也大多是不合他口味的。

可是,在这样的角力中,没有谁应当被苛责。岳颂鸣没错,他只是想要对她好。他的好是将他所有拥有的东西均与她分享。而她呢,错了么?也没有,她不过是企图固守自己最后的那点自我,眼下的她,除了拥有镜花水月般的岳颂鸣,余下的,便只有那可怜兮兮残破不堪的自我了。

无论是小吵小闹还是大动干戈,所有情侣间争执的结局无非三种:一拍两散、搁置争议或一方妥协。他们两自然也不例外。这次妥协的是顾晓风。

她收下手表,笑说:“颂鸣,以后不要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了,下次再送我超过500块的东西我就捐给希望工程了。”她说的半真半假。“真”是,顾晓风确实不愿他再送自己奢侈品了,而“假”却是,只怕岳颂鸣执意送了,她下次还是会妥协。

这次,是立下了规矩。虽然她粉面含春,说的轻描淡写,岳颂鸣心里却埋下了一根鱼刺。她从不直面与他起冲突,然而她的不满与抵触却像化骨绵掌一样,慢慢地,慢慢的瓦解掉他的防线。有时候,他宁可他们在正面战场交锋,少林武当,伏虎太极,哪怕是伤人伤己的七伤拳,也好过这样销蚀于无骨。

岳颂鸣还是会送她礼物,不过小心翼翼了很多,不再像以往那样锋芒毕露,而且都没有价签。譬如月底实习结薪的时候他送了她一只银簪子,银饰值不了多少钱,可是这设计,绝非出自一般的银店之手,顾晓风了然于心,可也无可奈何,他已明里给足了自己面子了,若再执意拒收,只怕两相生难。

男人若足够富裕,是极喜欢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买礼物的,这是爱、是占有,甚至是存在感的表现。

女人喜欢收礼物,没错,可这样单向的馈赠久了,感情的天平便会失衡,会向一方倾斜,压得人闯不过气来。

顾晓风也想回赠他礼物,可有上次的兰草为鉴,她多少有些兴致悒悒。他喜欢的,她送不起,她送的,又大多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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