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我陪你再走一次

周末的清晨,陆知年是被年糕踩醒的。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一只橘色的毛球正蹲在他胸口,用前爪拍他的下巴。

力道不重,刚好能把他从梦里捞出来。

他伸手把年糕从胸口捞下来放在被子上,年糕不满地叫了一声,踩着软乎乎的肉垫走到他枕头上趴下来,用尾巴扫过他的鼻尖。

“它每天早上都这样吗。”

陆知年侧过头,看到沈瑜靠在客房门口,手里端着两杯热豆浆。

晨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在他深灰色的家居服上落了一道细长的金线。

“每天都这样,以前是踩脸,后来你教它拍下巴,它就改了。你教了很久,用猫条当奖励,每次它做对了你就给它半根。后来它学会了,每天早上准时来拍你,拍完就蹲在床头等你起来给它开罐头。”

沈瑜把其中一杯递给他,豆浆是温热的,加了半勺蜂蜜。

陆知年接过杯子喝了一口,甜的。

“今天周末,你想在家休息还是出去走走。”

陆知年低头看着手里的豆浆杯,杯壁上凝了一层薄薄的水珠,手指无意识地在杯沿上画着圈。

“出去走走吧,看看以前去过的地方。”

沈瑜说好,然后转身去厨房准备早餐。

煎蛋的焦香很快飘过来,混着豆浆的甜香。

陆知年坐在床边,把年糕从枕头上捞过来放在腿上,轻轻挠着它的耳后。

年糕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用头拱他的掌心。

“我以前周末是不是也经常跟他出去。”

他问的是年糕,但年糕只是翻了个身,把肚皮朝上,用前爪扒拉他的手指。

它不会说话,但它蹭他手心的方式和每天清晨蹲在床头的姿势本身就是答案。

早餐是煎蛋、烤吐司和热豆浆。煎蛋还是溏心的,蛋黄缓缓流出来,混着蛋白边缘微焦的香气。

模具就在灶台旁边,沈瑜已经不用看说明书了。

陆知年低头咬了一口,嚼着嚼着忽然停下来,看着那个溏心蛋黄。

“我以前是不是很喜欢吃溏心煎蛋。”

“喜欢。你说蛋白要煎得微焦,蛋黄要半流质,用模具煎的比徒手煎的好看。后来我每次都用定时器,误差不超过几秒。第一版煎太熟,第二版蛋黄破了,第三版蛋白焦了,第四版才成功。你把前三版都吃了,说不着急,慢慢来。”

陆知年把剩下的煎蛋吃完,端起豆浆又喝了一口。

他不知道自己以前是不是真的把失败品全吃了,但他觉得如果是他,大概真的会这么做。

出门前沈瑜蹲在玄关帮他系鞋带。

陆知年低头看着他,那双宽厚的手把鞋带绕了两圈,打了个结,不松不紧,刚好不会散也不会勒脚。

他想起昨天自己穿那双米色拖鞋时也是这样——自然而然地就穿上了,像是身体比意识更早记得。

“以前是不是你每天帮我系鞋带。”

“不是每天。偶尔你懒得系,就会把脚伸过来,什么都不说。你第一次把脚伸过来的时候,我愣了几秒。你说是鞋带太难系,不是懒。后来你每次伸脚,我就知道那天你大概很累,不想弯腰。”沈瑜站起来拿起鞋柜上的车钥匙,帮他拉开玄关门。

车子停在深瑜大厦门口。

陆知年下车后仰头看着这栋玻璃幕墙的高楼,晨光在幕墙上折射出冷调的光。

他站在旋转门前,手指无意识地摸了摸玻璃边缘,那里被无数只手推过,已经磨得光滑发亮。

他不记得自己以前推过这扇门多少次,但他的手放上去的那一刻,连手腕弯曲的角度都刚刚好。

“我以前在这里工作。”

“你在十六楼,数据分析中心总监。你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窗户正对着城东的天际线。窗台上有一盆绿萝,是你从家里分出来的。你说数据分析中心的镇宅之宝不能只放在家里。”

沈瑜推开旋转门,带他走进大堂。

周末的公司空无一人,前台小姑娘不在工位上,只有电子显示屏还在滚动着欢迎词。

陆知年在大堂中央停下来,环顾四周——落地窗、灰色地毯、墙上深瑜科技的Logo,一切都安静地矗立在晨光里。

“我第一次来这里是什么时候。”

“两年前的一个夏天,你当时刚硕士毕业,在帝都投了很多份简历。那天你来面试,在楼下帮我捡了散落的文件,按页码顺序叠整齐,递给我的时候说都给你整理好了。你不知道我是这家公司的总裁。面试的时候你坐在会议室最后一排,我坐在主位上,你抬头看到我,整个人愣住了,耳朵红了很久。”

陆知年听着这些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这双手曾经捡过那个人的文件,按页码顺序叠整齐,递给他。

他不记得了,但他能想象自己蹲在地上把散落的纸张一张张捡起来的样子。

大概很认真,大概连边角都对齐了。

他们走进电梯。

电梯里只有两个人,不锈钢门板上映出两个并肩站着的身影——一个高大沉稳,一个圆润柔和。

他伸出手,手指悬在楼层按钮上方,犹豫了一下,然后按了十六楼。

按完之后他才反应过来——他不记得自己以前在哪一层办公,但他的手指记得。

那颗按钮的位置、高度、按下去的力度,都刻在肌肉记忆里。

“我的手好像记得。”

“它一直都记得。”

十六楼的走廊很安静,茶水间的咖啡机还在嗡嗡响,陈姐办公室门口的白板上写着本周的项目排期。

陆知年沿着走廊慢慢走,经过一扇扇磨砂玻璃门,最后停在走廊尽头那扇门前。

门上贴着数据分析中心的牌子,旁边还有一张手写的便签,纸边已经微微翘起,上面写着“小陆办公室,请先敲门(尤其沈总)”。他看到那张便签,忽然笑了一下。

“这张便签是谁贴的。”

“张姐贴的。你撕了好几次,每次第二天她都会重新贴一张,措辞越来越离谱。后来你放弃了,随她贴。她说这是数据分析中心的门面,不能撕。”

陆知年推开门。

办公室里窗明几净,落地窗正对着城东的天际线,阳光从窗外倾泻进来,在深灰色地毯上铺了一大片暖金色。

窗台上那盆绿萝比家里的那盆还大,藤蔓沿着桌腿一直垂到地上,叶片在阳光下发着墨绿色的光泽。

桌上放着几份文件夹,旁边是一只米色马克杯,杯壁上印着一只卡通小熊,耳朵被磨得有些模糊了,杯底残留着洗不掉的茶渍。

他把那只马克杯拿起来看了看。

“这只杯子也是我的。”

“是你的。你用了很久,从沪城带回帝都。杯底的茶渍你一直洗不掉,后来说不洗了,反正每天都要用。有次张姐拿你的杯子去泡茶,泡完发现杯底那道茶渍洗不掉,紧张得给你买了一只新杯子。你没换新杯子,把新杯子放在茶水间给大家公用,自己还是用这只旧的。”

陆知年把杯子放回原处,然后在办公椅上坐下来。

椅子很宽大,他坐在上面觉得自己被整个包裹住了。

他靠在椅背上,手指无意识地在扶手上轻轻敲了两下,目光扫过桌面上那些文件夹和便签,最后落在窗台上那盆绿萝的叶片上。

“我坐在这里的时候,你一般坐在哪。”

沈瑜指了指角落里那把折叠椅。那把椅子宽大、硬实,靠背上搭着一条薄毯。

“以前你加班的时候我坐那边。我搬了一把折叠椅,和你在沪城休息室里睡过的那把一样。后来你办公室搬到了走廊尽头,我把折叠椅也搬了过来,放在角落里。有时候加班到很晚,你就窝在沙发上睡,我坐那把椅子上看文件。你睡着了会踢毯子,我帮你捡起来盖回去,你翻个身又踢掉。后来我换了一条更重的毯子,你就踢不动了。”

陆知年沉默了一会儿,把手从扶手上拿下来,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银杏大道。

那条路从深瑜大厦门口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两旁的银杏树刚抽出嫩绿的新叶。

阳光从叶隙间漏下来,在青砖人行道上画出斑驳的光影,偶尔有几个行人走过,影子被拉得长长的。

他觉得这条路很熟悉——不是记忆里的熟悉,是身体里的熟悉,是脚掌记得路面的坡度、眼睛记得树影的浓淡的那种熟悉。

办公室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他,他曾在这里生活过很久——那只洗不掉茶渍的马克杯,那张撕不掉的手写便签,那把一直放在角落里的折叠椅。

他什么都没有想起来,但他知道这些都是证据,证明他曾经被很多人妥帖地爱过。

从办公室出来,他们沿着银杏大道慢慢走。阳光透过新绿的银杏叶洒下来,在青砖人行道上画出斑驳的光影。

路边花坛里的月季开得正盛,粉的黄的挤在一起,有个老伯正弯腰给花浇水。

陆知年在花坛前停下来,看着那些月季。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停下来,但他就是停下来了。

“我以前是不是也经常在这个花坛前面停下来。”

“经常。你说这几株月季长得特别好,每次路过都要看几眼。花坛旁边就是水果摊,你看完花就去买水果。水果摊的老伯认识你,每次多给你两个橘子,你说不用,他还是给。后来你每次买完水果都多付一点零钱,让他觉得你没发现他多给了。”

水果摊的老伯正把新到的草莓摆上货架,草莓红艳艳的,每颗都裹着一层薄薄的水珠。

他看到沈瑜和陆知年走过来,笑着打了个招呼。

“好久没见你们了。小陆,这是今天早上刚到的草莓,你以前每周都买。”

陆知年接过那盒草莓,低头看着塑料盒里红艳艳的果子。

他不记得自己以前每周都买,但草莓的香气让他觉得莫名亲切。

“谢谢。”

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想付钱,老伯摆了摆手。

“不用不用,这盒送你们的。过年的时候沈总在我这里订了好几次水果,每次都多给钱。以前你每天路过都跟我聊几句,问我腿好点没有,你很久没来了。”

陆知年看了沈瑜一眼。

沈瑜没有说话,只是掏出手机扫了摊位上的收款码,付了草莓的钱。

旧书店的老板正坐在门口看店。

他戴着老花镜,手里翻着一本泛黄的旧书,店里的猫蜷在书架角落里睡得正沉。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摘下眼镜看着陆知年。

“小陆你上次要的那本推理小说我给你留着了。一直放在柜台最里面,谁来问我都没卖。”

陆知年站在书店门口,看着老板从柜台里拿出一本推理小说递过来。

书的边角还包着透明书皮,保护得很好。

“谢谢,这本书我等了很久吗。”

“等了很久,你说想看,我帮你留了。后来一直没来拿,我就放在柜台里。书不会跑,什么时候来拿都行。你这孩子以前每周都来,有时候不买书也来坐坐,说店里安静,适合想事情。”老板摘下老花镜冲他笑了笑。

陆知年把书夹在腋下,走出书店时又回头看了一眼门口那只正在打盹的橘猫。

那只猫长得和年糕有点像,但更瘦一些,蜷在书架角落里睡得正沉。

他站在门口看了好几秒,然后转身跟上沈瑜。

生煎店的卷帘门还拉着,门口没有摆桌椅。

陆知年站在店门口往里面看了看,只能看到关着的收银台和一排倒扣在桌上的椅子。

他收回目光,说下次工作日再来。

他说“下次”这两个字时很自然,像是知道自己还会来,还会走过这条路,还会推开这扇门。

傍晚时分,他们走完那条银杏大道,站在街角等红绿灯。

陆知年怀里抱着那本推理小说和一盒草莓。

夕阳把他的侧脸轮廓勾勒得很柔和,风把他额前几缕碎发吹起来又落下去。

他侧头看着沈瑜。

“今天谢谢你带我走这些地方。办公室、花坛、书店、水果摊——这些地方对我来说现在还是陌生的,但走完这条路之后,我觉得以前的我大概很幸福。我坐在那把椅子上的时候,虽然想不起是谁坐在角落里陪我,但那个位置让我觉得很安心。我看到那个马克杯杯底的茶渍,虽然不记得是谁帮我洗过那么多次,但我知道那个人一定试过很多方法。这些事我都想不起来了,但我知道它们发生过,谢谢你帮我记得。”

沈瑜低下头,把陆知年怀里那盒草莓接过来拎在手里,又把他被风吹乱的那几缕碎发拨到耳后。

“不用谢,这条路我们走了很久,从你入职那天就开始走。你以前说这条路每个季节都不一样,春天银杏发芽,夏天遮天蔽日,秋天满地金黄,冬天枝头挂雪。你说要把每个季节都走一遍。以后你想去哪里,我都带你去。你忘了的事,我帮你记着。你没忘的感觉,我陪你再体验一次。”

陆知年点了点头。

他伸出手,轻轻握住了沈瑜的手。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握他的手——不是出于礼貌,不是出于试探,而是某种更深的、身体先于意识的决定。

沈瑜没有说什么,只是把那只手握得更紧了一些。

绿灯亮了。

两个人并肩走过斑马线,夕阳在他们身后缓缓下沉,把整条银杏大道染成温暖的橘红色。

陆知年不知道这条路以前自己走过多少遍,也不知道身边这个人陪自己走过多少遍。

但他知道,今天走完这一遍之后,他以后还想再走很多遍。

不是因为路有多好看,而是因为走在身边的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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