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独白

他来找我了。箫蓦追到香港来,站在走廊尽头,穿着一件不合身的衬衫,领带系得歪歪扭扭,整个人瘦得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他站在那儿,看着我,说“我只是想见你”。我听见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涌上来的第一个感觉不是感动,是满足。一种很深的、很暗的、见不得光的满足。

你看,你还是要来找我。你还是要回来。

我知道这很卑鄙。但我控制不了。他伤了我的心,他伤了我很多年。七年,我等他,我陪他,我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他不珍惜,他跑去喝酒,他跟别人说说笑笑,他说“我好像没那么喜欢你了”。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的心也是肉做的?现在他跑来献殷勤,说“再给我一次机会”,说“就七天”。他以为七天能弥补什么?他以为一张银行卡能买回什么?

可我还是满足。因为他来了。他没有留在海市,没有去找那个送他手链的小孩,没有去过他那种逍遥快活的日子。他来了,他一个人拖着行李箱,来到一座他谁都不认识的城市,站在我面前。

我问他:你真的爱我吗。

他每次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慌,会躲,会岔开话题。他那个样子让我觉得,至少他还在乎。不是在乎我,是在乎这个问题本身。因为他知道答案会伤我,他不想伤我。这算什么呢?算慈悲吗?还是算懦弱?我不想去分辨。

他就像个恶灵。他缠着我,从十七岁缠到二十四岁。我躲到香港,他就追到香港。我换了号码,他就找到发布会来。我把他推开,他就站在门口不走。他就是这样的人,永远不知道什么叫放弃。或者说,他永远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

他有一种很可怕的能力,就是他能一直缠着你,一直缠着你,缠到你心软,缠到你松手,缠到你再一次把他抱进怀里。我以前觉得这是他的缺点,现在我觉得这是他的天赋。

他像是有一股用不完的勇气,能缠我一辈子。

当然,这样也很好。他根本不知道我想要什么。

他以为我想要的是他说“我爱你”,以为我想要的是他追到香港来,以为我想要的是他把那张银行卡塞进我手里。他错了。我要的不是这些。

我要的是他永远这样,永远追着我,永远缠着我,永远离不开我。我要的是他这辈子都欠我的,这辈子都还不完,这辈子都别想走。

很可悲吧。我也觉得。

他就是个被所有人宠坏的宠物。这是事实。

箫家宠他,箫振海嘴上骂他,心里也宠他;秦岚宠他,宠到他要星星不给月亮;箫木扬敬他,敬到替他打掩护,讨他开心;贺权熙惯他,惯到他闯了祸只管擦屁股;梁颂——梁颂更不用说。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活到二十四岁,大概从来没想过“得不到”这三个字怎么写。

除了我。我是他唯一得不到的。或者说,我是他唯一得到了又失去的。这让他很难受,我知道。因为他从来没被拒绝过,从来没被人推开过。

我推开他的时候,他站在安检口外面,抱着那束没送出去的花,眼睛红了,但他忍住了。他忍得很好,好到我差点就心软了。

但我没有。因为我知道,他需要被拒绝一次。他需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东西都会在原地等他。他需要知道,我也会累。当然,他变成这样,也有我的功劳。

我宠了他七年,比任何人都宠他。他要什么我给什么,他闹什么我都接着,他跑出去喝酒,我等他回来,他说伤人的话,我装作听不见。

我把他宠成了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然后怪他不懂事。这公平吗?不公平。

但我不在乎。

有时我觉得他挺可怜的。他身边的人对他都不抱期望。箫振海希望他别闯祸就行,秦岚希望他开心就行,贺权熙和梁颂希望他别犯浑就行。

没有人希望他长大,没有人希望他变好,没有人希望他成为什么了不起的人。他们只要他活着,只要他健康,只要他快乐。

这不就是对待宠物的态度吗?你养一只猫,你不会指望它学会开门,你只要它会吃会睡会撒娇,健康,快乐不抓人就行。箫蓦就是那只猫。所有人都觉得他只要做一只猫就够了。

可他是一个人。他也会难过,也会害怕,也会在深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他也会想,我到底有什么用?我到底能做什么?我到底值不值得被爱?

这些事,别人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看见过。看见过他喝醉了酒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发呆,看见过他对着手机屏幕打了字又删掉,看见过他在深夜里翻过身来,以为我睡着了,偷偷看我的脸。他以为我不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我自知自己有些不太正常。正常人不会像我这样,把人推开又拉回来,拉回来又推开。正常人不会像我这样,看着一个人为自己受苦,心里涌上来的不是心疼,是满足。

但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没办法。我喜欢嚣张跋扈的人在我面前低下头,喜欢整天嘻嘻哈哈的人为我红了眼眶,喜欢炸毛的猫缩在我怀里发抖。箫蓦就是这样的。他在外面是箫少,是海市的小霸王,是那个谁都不放在眼里的纨绔子弟。但在我面前,他什么都不是。

他就是箫蓦,是那个被我掐着脖子会失神的人,是那个被我吹头发会耳红的人,是那个半夜里会往我怀里钻的人。

他以为他掌握了所有的主动权,以为是他追的我,以为是他选的开始,以为是他说的分手。可他不知道,他脖子上那条链子,从来都在我手里。

从十七岁那年他在巷子里亲我的脸开始,他就把那根链子亲手递给我了。他这辈子都别想拿回去。这让我得到一种极大的、不正常的满足。

如果他永远留在香港,我或许会大发慈悲。我会给他一个机会,让他重新回到我身边。

我会假装被他的诚意打动,假装被他的三天期限说服,假装我是一个心软的人,一个念旧的人,一个放不下他的人。我会让他以为是他追到了我,是他感动了我,是他赢得了第二次机会。

但真相是,我从来没有真正推开过他。我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他。我从来没有真正想过让他走。我要的从来不是他离开,我要的是他回来。以我想要的方式回来。主动的,卑微的,不顾一切的。就像现在这样。

他站在走廊尽头,穿着那件空荡荡的衬衫,手里攥着一张银行卡,说“再给我一次机会”。他不知道,他不需要给我任何东西。他只需要站在那里,我就会走过去。

但我不会让他知道。我要让他以为这几天是他求来的,是他用那张银行卡买来的,是他低三下四换来的。这样他才会珍惜,这样他才会记住,这样他下次想离开的时候,就会想起今天。

我不是什么好人,我从来都不是。我只是一个很会装的人。装温柔,装体贴,装什么都不在乎。但其实我在乎,我在乎得要命。我在乎他有没有吃早饭,在乎他穿得够不够暖,在乎他半夜出去喝酒会不会着凉。我更在乎他有没有想我,有没有看我,有没有在别人面前提起我的名字。我把自己活成了一条蛇,缠着他,收紧,再收紧。

他现在躺在里面,睡在我的床上。头发是干的,他闭着眼睛,呼吸很轻,像是怕吵醒我。

他不知道我醒着。我一直在看他,看他的睫毛,看他抿着的嘴唇,看他搭在被子外面的手。瘦了,真的瘦了很多。

我有点心疼。

我知道这很残忍,但这是他欠我的。接下来这几天,他会好好表现。他会早起,会帮我挤牙膏,会在我出门的时候站在门口说“早点回来”。他会学着做饭,虽然大概率会把厨房炸了。他会试着不惹我生气。他会很乖,乖得像一只被人捡回来的猫。但他不知道,我不需要他乖。我需要的从来不是他乖。

反正他有勇气缠我一辈子,我也有耐心陪他一辈子。

明天我请假了。带他转转,看看香港。他大概会很高兴,大概会跟在我旁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大概会指着路边的招牌问我这个字怎么读。他就是这样的人,永远精力旺盛,永远对什么都好奇。

我会给他买奶茶,无糖的,他喝了一口会说“没味道”,然后抢我的去喝。我会让他抢,会看着他喝,会在他嘴角沾到奶茶的时候假装没看见。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走过了三条街,他会用袖子擦,我会拦住他,递给他一张纸巾。这些画面在我脑子里过了一遍,每一帧都很清楚。清楚得像已经发生过似的。

不对…

仔细想一下,现在的箫蓦根本不会去抢我的奶茶,他已经收起了爪子根本没有攻击的能力。这和我所预想的有些不一样…这让我有些许的苦恼…

不过没关系,明天依旧会是个难忘的一天…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