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试菜
二月下旬,沈临洲开始请假试菜。新公司对他很宽容,周总听说他要开餐馆,不但准了假,还主动提了一箱调料送来。“公司的样品,”周总说,“你试试,好用的话以后可以合作。”沈临洲道了谢,把那一箱调料搬回出租屋,整整齐齐码在厨房角落。
试菜的地点自然在那间三十平的出租屋里。那段时间,整栋楼都能闻到他们厨房飘出的味道——今天是糖醋排骨的酸甜,明天是麻婆豆腐的辛辣,后天是红烧肉的浓香。楼下的老太太终于忍不住了,有天在楼道里拦住江屿,笑眯眯地问:“小伙子,你家是不是开饭馆的?能不能卖我一碗?”
江屿面无表情地说不是开饭馆的,但那天晚上还是端了一碗红烧肉送下去。老太太吃得满嘴流油,第二天送了一盆自己种的薄荷上来作为回礼。那盆薄荷后来放在出租屋的窗台上,长得疯快,没几天就爆了盆,绿油油的一片,满屋子都是清凉的香气。
沈临洲做了个菜单。说是菜单,其实就是一张A4纸,对折两下,用钢笔手写的。正面是菜名,背面是一行小字:“本店只有三张桌子,来之前最好打个电话。”
菜不多,都是家常菜。番茄炒蛋、糖醋排骨、红烧肉、麻婆豆腐、酸辣土豆丝、蒜蓉西兰花,再加一个每日例汤。沈临洲写菜单的时候江屿在旁边看,看了半天,忽然说:“加一个菜。”
“什么?”
“青椒肉丝。”
沈临洲抬头看他:“你喜欢吃青椒肉丝?”
江屿没有回答,目光落在窗台那盆薄荷上,表情很淡。过了几秒,他说:“我妈以前常做。”
沈临洲没有再问,低下头,在菜单上加了一行:青椒肉丝。
试菜的那天是二月二十五号,距离三月一号开业还有四天。沈临洲请了一整天的假,早上六点就去了菜市场。他拎着那个蓝色帆布购物袋,在菜市场里转了三圈,买了排骨、五花肉、豆腐、番茄、鸡蛋、土豆、西兰花、青椒、肉丝,还买了一捆小葱和一块姜。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江屿还没起床。他轻手轻脚地把菜放进冰箱,然后开始洗菜、切菜、腌肉、煮饭。一切准备就绪后,他站在厨房里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拿起锅铲。
第一道菜是番茄炒蛋。这是他做得最多的一道,已经驾轻就熟了。番茄切块,鸡蛋打散,油热了先炒蛋,盛出来再炒番茄,最后倒在一起翻炒、调味、出锅。颜色红黄相间,鸡蛋嫩滑,番茄软烂,汁水不多不少。
第二道是糖醋排骨。这道他做过很多次,但每次味道都不太一样,有时候偏酸,有时候偏甜,有时候糖色炒过了头会发苦。这次他格外小心,小火慢炒糖色,看到颜色变成琥珀色就立刻下排骨,翻炒上色,加醋加糖加开水,盖上锅盖小火慢炖。
等排骨炖着的时候,他开始做麻婆豆腐。豆腐切块焯水,豆瓣酱炒出红油,下肉末炒散,加高汤,下豆腐,小火慢炖,最后勾芡撒花椒粉。这套流程他已经烂熟于心,动作行云流水,锅铲翻飞间,厨房里弥漫着豆瓣酱和花椒的香气。
红烧肉需要的时间最长,他放在最后做。五花肉焯水去腥,锅里放少许油,下冰糖炒出糖色,下五花肉翻炒上色,加料酒、生抽、老抽、姜片、八角、桂皮,加开水没过肉块,小火慢炖一小时。这期间他做了酸辣土豆丝和蒜蓉西兰花,又煮了一锅番茄蛋花汤。
最后一道是青椒肉丝。他切肉丝的时候格外仔细,顺着纹理切,粗细均匀。肉丝用料酒、生抽、淀粉抓匀腌了十分钟,青椒切丝,蒜切片。热锅凉油,下肉丝滑散,盛出备用;余油爆香蒜片,下青椒翻炒,再下肉丝,调味,大火快炒,三十秒出锅。
所有菜端上桌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出租屋的桌子太小,放不下这么多盘子,沈临洲把菜分成两批上——第一批是番茄炒蛋、麻婆豆腐、酸辣土豆丝和青椒肉丝,第二批是糖醋排骨、红烧肉、蒜蓉西兰花和番茄蛋花汤。
他站在桌前,看着满满一桌子菜,忽然觉得这间三十平的出租屋变小了。小到只能装下两个人,但大到能装下一整个未来。
江屿是被香味熏醒的。他从卧室走出来的时候,头发乱糟糟地支棱着,眼睛还没完全睁开,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和一条松松垮垮的运动裤。他靠在卧室门框上,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满桌子的菜,然后看向站在厨房里的沈临洲。
沈临洲围着那条深蓝色围裙,手里还拿着锅铲,表情难得地紧张。
“你醒了?来尝尝。”
江屿没说话,走过来在桌前坐下。沈临洲递给他一双筷子,又递给他一碗米饭。米饭煮得刚好,粒粒分明,冒着热气。
江屿先吃了番茄炒蛋。他夹了一块鸡蛋送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去,没有说话。
沈临洲站在旁边,像等待宣判的被告。
“怎么样?”
江屿又吃了一口糖醋排骨。排骨炖得很烂,轻轻一咬就脱骨了,酸甜的味道恰到好处,不腻不寡。
“好吃。”江屿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沈临洲的表情肉眼可见地松弛了下来。他在江屿对面坐下,也给自己盛了一碗饭,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炖得够火候,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酱香味很浓。他嚼了几口,微微皱了一下眉。
“酱油放多了,有点咸。”
江屿夹了一块红烧肉尝了尝,然后说:“不咸,刚好。”
沈临洲知道他在安慰自己,没拆穿,又尝了尝麻婆豆腐。豆腐很嫩,豆瓣酱的咸香和花椒的麻味融合得不错,但勾芡稍微厚了一点,汤汁不够爽利。他在心里记下了,下次水淀粉少放一些。
两个人对坐着,一口一口地吃着。窗外有鸟叫,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声音清脆,像是也在品尝什么好东西。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桌面上,落在菜盘里,落在两个人交错的筷子上。
吃到一半的时候,江屿忽然停下来。
“沈临洲。”
“嗯?”
“这顿饭,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
沈临洲愣了一下:“你不是说番茄炒蛋一般吗?”
“那是第一次,”江屿低头扒了一口饭,声音含混不清,“这次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江屿嚼完那口饭,抬起头看着他。阳光正好落在他眼睛里,瞳孔被照成浅棕色,里面有沈临洲的倒影,小小的,但很清晰。
“因为你进步了,”江屿说,“而且这个进步,是给我做的。”
沈临洲看着他,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低下头,假装在喝汤,借着碗的遮挡眨了眨眼。汤是番茄蛋花汤,他放了太多番茄,酸味有点重,但他觉得这是他喝过最好的汤。
吃完饭,沈临洲去洗碗,江屿靠在厨房门框上剔牙。不是用牙签,是用手指甲,动作不太雅观,但沈临洲觉得好看。
“你下周末有空吗?”沈临洲问,手里搓着碗。
“怎么了?”
“三月一号开业,我想让你来当第一个客人。”
江屿剔牙的动作停了一下。
“不是一起开业吗?”他问,“餐馆不是叫‘屿洲’吗?怎么我是客人?”
沈临洲关掉水龙头,转过身来,手上还滴着水。他看着江屿,表情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
“因为那天,我想给你做顿饭。”他说,“不是试菜,是正式的。在‘屿洲’里,给你做第一顿饭。”
江屿靠在门框上,看着他,看了几秒,然后忽然笑了。那笑容不大,但眼睛里有一种沈临洲从未见过的柔软,像是冬天里忽然开了一朵花。
“沈临洲,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什么?”
“像一个刚学会骑自行车的小孩,急着要载人。”
沈临洲愣了一下,然后也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尾的纹路会加深,那是在沈家的时候没有的——那些纹路是这几个月在这间出租屋里长出来的,是笑的痕迹,是活过的证据。
“那你坐不坐?”沈临洲问。
江屿从门框上直起身,走到沈临洲面前,从他手里把碗拿过来,放进碗架里沥水。然后他转过身,踮起脚尖——因为他比沈临洲矮几公分——在沈临洲的嘴角落了一个很轻的吻。
“坐,”他说,“摔了算我的。”
沈临洲伸手揽住他的腰,把他拉近了一些,低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不会摔的,”他说,“我学了四个月了。”
窗台上的薄荷在风里轻轻晃了晃,阳光从叶片间穿过,在墙上投下细碎的光影。厨房里还有没散尽的饭菜香,洗碗槽里的水已经凉了,但两个人站在一起,谁都不觉得冷。
那天下午,沈临洲把那张手写菜单重新抄了一遍。这次不是用钢笔,是用毛笔,字迹工工整整,一笔一划都带着力气。他写“青椒肉丝”的时候,笔尖在“丝”字的最后一笔上顿了一下,留下一个小小的墨点。他没有重写,就那样留着。
江屿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忽然伸手,在那个墨点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圈。两个圈挨在一起,像两颗靠在一起的脑袋,又像两个连在一起的句号。
“这是什么?”沈临洲问。
“签名,”江屿说,“这幅菜单归我了。”
他把那张菜单拿起来,折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沈临洲看着他的动作,没有阻止。
因为他也知道,那张菜单上写的不是菜名。
是他们在出租屋里度过的每一个黄昏和清晨,是四个月的笨拙与努力,是三十平米的全部。
菜单后来被江屿用相框裱起来,挂在了“屿洲”收银台后面的墙上。来吃饭的客人总会问:“这是谁写的字?那个墨点旁边的小圈是什么意思?”
江屿站在收银台后面,面无表情地说:“一个记号。”
客人不懂,但也没有追问。
只有沈临洲知道,那不是记号。
那是一句话。
一句不用说出来,也能听见的话。
试菜的地点自然在那间三十平的出租屋里。那段时间,整栋楼都能闻到他们厨房飘出的味道——今天是糖醋排骨的酸甜,明天是麻婆豆腐的辛辣,后天是红烧肉的浓香。楼下的老太太终于忍不住了,有天在楼道里拦住江屿,笑眯眯地问:“小伙子,你家是不是开饭馆的?能不能卖我一碗?”
江屿面无表情地说不是开饭馆的,但那天晚上还是端了一碗红烧肉送下去。老太太吃得满嘴流油,第二天送了一盆自己种的薄荷上来作为回礼。那盆薄荷后来放在出租屋的窗台上,长得疯快,没几天就爆了盆,绿油油的一片,满屋子都是清凉的香气。
沈临洲做了个菜单。说是菜单,其实就是一张A4纸,对折两下,用钢笔手写的。正面是菜名,背面是一行小字:“本店只有三张桌子,来之前最好打个电话。”
菜不多,都是家常菜。番茄炒蛋、糖醋排骨、红烧肉、麻婆豆腐、酸辣土豆丝、蒜蓉西兰花,再加一个每日例汤。沈临洲写菜单的时候江屿在旁边看,看了半天,忽然说:“加一个菜。”
“什么?”
“青椒肉丝。”
沈临洲抬头看他:“你喜欢吃青椒肉丝?”
江屿没有回答,目光落在窗台那盆薄荷上,表情很淡。过了几秒,他说:“我妈以前常做。”
沈临洲没有再问,低下头,在菜单上加了一行:青椒肉丝。
试菜的那天是二月二十五号,距离三月一号开业还有四天。沈临洲请了一整天的假,早上六点就去了菜市场。他拎着那个蓝色帆布购物袋,在菜市场里转了三圈,买了排骨、五花肉、豆腐、番茄、鸡蛋、土豆、西兰花、青椒、肉丝,还买了一捆小葱和一块姜。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江屿还没起床。他轻手轻脚地把菜放进冰箱,然后开始洗菜、切菜、腌肉、煮饭。一切准备就绪后,他站在厨房里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拿起锅铲。
第一道菜是番茄炒蛋。这是他做得最多的一道,已经驾轻就熟了。番茄切块,鸡蛋打散,油热了先炒蛋,盛出来再炒番茄,最后倒在一起翻炒、调味、出锅。颜色红黄相间,鸡蛋嫩滑,番茄软烂,汁水不多不少。
第二道是糖醋排骨。这道他做过很多次,但每次味道都不太一样,有时候偏酸,有时候偏甜,有时候糖色炒过了头会发苦。这次他格外小心,小火慢炒糖色,看到颜色变成琥珀色就立刻下排骨,翻炒上色,加醋加糖加开水,盖上锅盖小火慢炖。
等排骨炖着的时候,他开始做麻婆豆腐。豆腐切块焯水,豆瓣酱炒出红油,下肉末炒散,加高汤,下豆腐,小火慢炖,最后勾芡撒花椒粉。这套流程他已经烂熟于心,动作行云流水,锅铲翻飞间,厨房里弥漫着豆瓣酱和花椒的香气。
红烧肉需要的时间最长,他放在最后做。五花肉焯水去腥,锅里放少许油,下冰糖炒出糖色,下五花肉翻炒上色,加料酒、生抽、老抽、姜片、八角、桂皮,加开水没过肉块,小火慢炖一小时。这期间他做了酸辣土豆丝和蒜蓉西兰花,又煮了一锅番茄蛋花汤。
最后一道是青椒肉丝。他切肉丝的时候格外仔细,顺着纹理切,粗细均匀。肉丝用料酒、生抽、淀粉抓匀腌了十分钟,青椒切丝,蒜切片。热锅凉油,下肉丝滑散,盛出备用;余油爆香蒜片,下青椒翻炒,再下肉丝,调味,大火快炒,三十秒出锅。
所有菜端上桌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出租屋的桌子太小,放不下这么多盘子,沈临洲把菜分成两批上——第一批是番茄炒蛋、麻婆豆腐、酸辣土豆丝和青椒肉丝,第二批是糖醋排骨、红烧肉、蒜蓉西兰花和番茄蛋花汤。
他站在桌前,看着满满一桌子菜,忽然觉得这间三十平的出租屋变小了。小到只能装下两个人,但大到能装下一整个未来。
江屿是被香味熏醒的。他从卧室走出来的时候,头发乱糟糟地支棱着,眼睛还没完全睁开,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和一条松松垮垮的运动裤。他靠在卧室门框上,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满桌子的菜,然后看向站在厨房里的沈临洲。
沈临洲围着那条深蓝色围裙,手里还拿着锅铲,表情难得地紧张。
“你醒了?来尝尝。”
江屿没说话,走过来在桌前坐下。沈临洲递给他一双筷子,又递给他一碗米饭。米饭煮得刚好,粒粒分明,冒着热气。
江屿先吃了番茄炒蛋。他夹了一块鸡蛋送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去,没有说话。
沈临洲站在旁边,像等待宣判的被告。
“怎么样?”
江屿又吃了一口糖醋排骨。排骨炖得很烂,轻轻一咬就脱骨了,酸甜的味道恰到好处,不腻不寡。
“好吃。”江屿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沈临洲的表情肉眼可见地松弛了下来。他在江屿对面坐下,也给自己盛了一碗饭,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炖得够火候,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酱香味很浓。他嚼了几口,微微皱了一下眉。
“酱油放多了,有点咸。”
江屿夹了一块红烧肉尝了尝,然后说:“不咸,刚好。”
沈临洲知道他在安慰自己,没拆穿,又尝了尝麻婆豆腐。豆腐很嫩,豆瓣酱的咸香和花椒的麻味融合得不错,但勾芡稍微厚了一点,汤汁不够爽利。他在心里记下了,下次水淀粉少放一些。
两个人对坐着,一口一口地吃着。窗外有鸟叫,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声音清脆,像是也在品尝什么好东西。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桌面上,落在菜盘里,落在两个人交错的筷子上。
吃到一半的时候,江屿忽然停下来。
“沈临洲。”
“嗯?”
“这顿饭,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
沈临洲愣了一下:“你不是说番茄炒蛋一般吗?”
“那是第一次,”江屿低头扒了一口饭,声音含混不清,“这次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江屿嚼完那口饭,抬起头看着他。阳光正好落在他眼睛里,瞳孔被照成浅棕色,里面有沈临洲的倒影,小小的,但很清晰。
“因为你进步了,”江屿说,“而且这个进步,是给我做的。”
沈临洲看着他,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低下头,假装在喝汤,借着碗的遮挡眨了眨眼。汤是番茄蛋花汤,他放了太多番茄,酸味有点重,但他觉得这是他喝过最好的汤。
吃完饭,沈临洲去洗碗,江屿靠在厨房门框上剔牙。不是用牙签,是用手指甲,动作不太雅观,但沈临洲觉得好看。
“你下周末有空吗?”沈临洲问,手里搓着碗。
“怎么了?”
“三月一号开业,我想让你来当第一个客人。”
江屿剔牙的动作停了一下。
“不是一起开业吗?”他问,“餐馆不是叫‘屿洲’吗?怎么我是客人?”
沈临洲关掉水龙头,转过身来,手上还滴着水。他看着江屿,表情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
“因为那天,我想给你做顿饭。”他说,“不是试菜,是正式的。在‘屿洲’里,给你做第一顿饭。”
江屿靠在门框上,看着他,看了几秒,然后忽然笑了。那笑容不大,但眼睛里有一种沈临洲从未见过的柔软,像是冬天里忽然开了一朵花。
“沈临洲,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什么?”
“像一个刚学会骑自行车的小孩,急着要载人。”
沈临洲愣了一下,然后也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尾的纹路会加深,那是在沈家的时候没有的——那些纹路是这几个月在这间出租屋里长出来的,是笑的痕迹,是活过的证据。
“那你坐不坐?”沈临洲问。
江屿从门框上直起身,走到沈临洲面前,从他手里把碗拿过来,放进碗架里沥水。然后他转过身,踮起脚尖——因为他比沈临洲矮几公分——在沈临洲的嘴角落了一个很轻的吻。
“坐,”他说,“摔了算我的。”
沈临洲伸手揽住他的腰,把他拉近了一些,低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不会摔的,”他说,“我学了四个月了。”
窗台上的薄荷在风里轻轻晃了晃,阳光从叶片间穿过,在墙上投下细碎的光影。厨房里还有没散尽的饭菜香,洗碗槽里的水已经凉了,但两个人站在一起,谁都不觉得冷。
那天下午,沈临洲把那张手写菜单重新抄了一遍。这次不是用钢笔,是用毛笔,字迹工工整整,一笔一划都带着力气。他写“青椒肉丝”的时候,笔尖在“丝”字的最后一笔上顿了一下,留下一个小小的墨点。他没有重写,就那样留着。
江屿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忽然伸手,在那个墨点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圈。两个圈挨在一起,像两颗靠在一起的脑袋,又像两个连在一起的句号。
“这是什么?”沈临洲问。
“签名,”江屿说,“这幅菜单归我了。”
他把那张菜单拿起来,折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沈临洲看着他的动作,没有阻止。
因为他也知道,那张菜单上写的不是菜名。
是他们在出租屋里度过的每一个黄昏和清晨,是四个月的笨拙与努力,是三十平米的全部。
菜单后来被江屿用相框裱起来,挂在了“屿洲”收银台后面的墙上。来吃饭的客人总会问:“这是谁写的字?那个墨点旁边的小圈是什么意思?”
江屿站在收银台后面,面无表情地说:“一个记号。”
客人不懂,但也没有追问。
只有沈临洲知道,那不是记号。
那是一句话。
一句不用说出来,也能听见的话。